各会员单位:
应广大会员要求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市场决定对干茧交收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见附件:干茧交收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从2012年3月23日起,经修订的干茧交收规则的有关内容,于2012年10月及以后合约开始实行。未涉及部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同时本市场将根据修订后的内容对现有交收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完善。
特此通知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2012年3月22日
附件:干茧交收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