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胡国强处长在2007全国春茧收烘工作总结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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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9-06 10:33:00
加大蚕茧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处长 胡国强
(2007年8月29日 广西 北海)
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2007年是东桑西移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近年来春茧收购市场秩序最好的一年,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茧丝绸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之所以能取得今年让蚕农高兴、让经营者满意、让政府部门放心的市场秩序,我想是得益于东桑西移工程的稳步推进、《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的颁布实施、“公司+基地+农户”这一订单农业方式的有效规范,以及包括在座的广大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这是取得当前成效的基础和前提。
为确保蚕农和收购企业的合法利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把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作为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努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切入点,严厉打击扰乱蚕茧收购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地的鲜茧开秤季节的实际状况,今年的蚕茧市场监管工作突出了部署“早”、措施“实”、查处“严”,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推行监管重心下移,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切实做到了蚕茧市场监管工作定岗、定员、定责,有效维护了蚕茧收购市场秩序。据统计,今年春茧收烘工作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6.9万人次,车辆1.2万台次,取缔无照经营8千户,查处非法收购案件1.6万件,受理举报投诉2千件,查扣没收蚕茧118.6吨。
各地工商机关以清理收购主体为基础,以查处、取缔非法收购蚕茧窝点和无证无照茧贩为重点,蚕茧市场监管工作实现了“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蚕茧市场监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蚕农和经营者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东桑西移的顺利实施,各地工商机关高度重视,认清形势,依法依规履行好监管职责。二是措施到位。各地工商机关对各自辖区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蚕茧养殖、收购情况,找准监管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前研究了监管措施,强化事前监管。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有关政策,也有效地震慑了非法收购者。三是查处到位。在监管工作中一经发现非法收购蚕茧行为,坚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将非法收购的蚕茧予以全部没收,处罚到位。四是督查到位。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蚕茧收购旺季,上级工商机关对下级采取明查暗访、走访茧农和收购者等形式,认真督查蚕茧市场的监管情况。
这些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把收购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务院412号令和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蚕茧收购资格进行核准登记,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完善鲜茧收购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鲜茧收购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监管。严禁已取得资格认定的经营者以挂靠、租赁和承包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经营者从事蚕茧收购提供渠道;各地工商机关对辖区内具有收购资格的经营者通过媒体对外公示,并对往年有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先行教育和检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规范收购企业经营行为。为防止投机炒作,争抢蚕茧资源,各地工商机关认真检查收购者是否按照订单合同规定的区域、价格等约定内容收购,切实维护订单的依法履行,确保蚕农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在蚕茧收购期间,各基层工商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防止收购企业跨区域收购、茧贩子流动收购,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解决监管盲区。
四是维护蚕茧收购秩序,严厉打击无照收购行为。针对茧贩子走村串户的特点,各地工商局深入开展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进农村活动,就近接受群众举报。完善12315投诉举报应急处理机制,做到24小时接待投诉,迅速处理蚕茧收购方面的投诉。建立了毗邻地区工商部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严厉查处无照收购蚕茧的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各地工商部门积极主动加强与商务、经贸、农业、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在加强对无证无照从事蚕茧收购查处的同时,对产茧区域进行重点监管,实行巡查监管责任制,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和收购企业的合法权益。
尽管蚕茧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个别地区,无证无照收购现象屡禁不止,订单毁约事件时有发生, 挂靠、租赁和承包的违法现象依然存在。秋茧收购季节即将来临,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商务、经贸、农业、质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蚕茧收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蚕茧收购市场秩序。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