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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解读环保税法:不超过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证.券.时.报.网
时间:2018-01-10 09:11:33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环保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实施条例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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