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4年蚕桑工作情况和2005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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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2-28 08:41:00
2004年安徽省蚕桑工作遇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环境。一是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给这个古老的产业带来了新的福音;二是省委、省政府把茧丝绸产业列入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十大主导产业,并制定下发了《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为茧丝绸产业绘就了明确的发展方向;三是茧丝绸市场行情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局面,茧价较高,调动了广大蚕农栽桑养蚕的积圾性。在这种政策好、茧价高、人努力的良好环境下,2004年蚕桑生产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全省蚕桑生产规模呈现恢复性增长。据统计,全省桑园发展到68万亩,比03年65万亩增长4.6%;全年农村养蚕75.25万盒,生产蚕茧2.96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17%和23%。其中春蚕发种33.84万盒,生产蚕茧1.39万吨,比上年增加8.8%和11.5%,夏秋蚕发种41.41万盒,产茧1.57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24.6%和36.5%。二是蚕茧产量高,质量好。2004年盒种单产一般在40kg以上,比上年提高7%,解舒率、上车茧率均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三是茧价较高,蚕农增收。2004年鲜茧收购价格春茧750元/50kg,与上年同比提高36%;秋茧800元/50kg,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年均价780元/50kg(方格簇鲜茧价格每担900-1000元),与上年同比提高15%。全省约31万户农户栽桑养蚕,蚕茧产值4.9亿元,户均蚕茧收入1490元,比上年的1067元增加了423元。盘点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依法治种取得显著成效。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去年6月份,省人大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新的法律、法规,一是印发了修改后的《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便与大家学习、贯彻;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蚕种生产、蚕种经营、蚕品种审定、外调种检疫、蚕种质量合格证五项许可内容;三是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了《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桑蚕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行前置性审查,即将下发实施;四是起草了《安徽省桑蚕原种生产技术规程》和《安徽省桑蚕一代杂交种生产技术规程》。上述工作的开展,已经在行业内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蚕桑生产技术推广部门的执法意识明显增强,严格依法管理,涌现出了岳西、霍山等依法管理的典型。2004年,全省没有出现蚕种质量事故;蚕种生产部门实施质量中心战略,严格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蚕种质量明显提高,据对14个制种单位的103个批次蚕种的抽检,平均良卵率99.36%,盒种良卵数27553粒,实用孵化率97.19%,73个批次的成品微粒子病卵检验批合格率97.26%。
(二)基地建设取得成功经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的精神,04年我们在蚕桑主产区启动优质茧基地建设工作,并确定绩溪、潜山为试点县。各地在接到通知后,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按照优质茧基地的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基地建设工作,尤其是两个试点县,在基地建设上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通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从各地介绍的情况看,可归纳为两化:即基地建设技术化、基地建设产业化。技术化就是以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广蚕桑新品种和适用技术,提高栽桑养蚕的科技含量,从而促进茧质的提高;产业化就是基地建设中发挥龙头企业和蚕农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条,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实行订单生产,保证优质优价,保护了蚕农的收益和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个经验,对以后的基地建设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引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提高安徽省蚕业生产科技水平,我们组织实施了“新蚕品种及饲育技术引进推广”项目。该项目自2002年以来一直被省外事局列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得到了省外事局的大力支持。项目实施以来,大家共同努力,产学研相结合,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利用该引智成果,先后培育出两对新品种,其中黄山×平湖不仅通过审定,已连续几年被列入安徽省农业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之中,成为生产上的主推品种,仍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另一对品种已完成鉴定,有望通过审定。
(四)扩大了外部的交流与合作
与相邻省份相比,安徽省蚕桑生产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积极开展外部交流与合作,吸取外部的技术与经验十分必要。2004年9月份,我们从日本聘请两位蚕业界专家来安徽省交流讲学,其间不仅与农大、省蚕研所进行了学术交流,并先后在霍山、黟县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使主产区近100名蚕桑技术干部得到了培训;去年年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成功的承办了全国蚕种场体制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华东地区第九次蚕种学术研讨会和大别山区蚕业开发研究会第九届学术年会,两个会议的召开,不仅宣传了安徽省茧丝绸工作,而且兄弟省份给我们带来了蚕桑生产的宝贵经验。另外,各地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外部交流与合作活动。宣城市组织蚕桑技术干部到外省学习,进行了蚕业产业化经营专题考察,形成了《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推动茧丝绸共同发展》的考察报告;黟县蚕种场能根据蚕场的需求,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达成联合开发新品种的意向;金寨蚕桑办多年来一直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致力于蚕种质量的攻关工作。外部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开展,对安徽省蚕业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4年,安徽省蚕桑工作在恢复性发展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行业管理不力。与其它主产省相比,安徽省蚕种管理具有较好的执法依据,但目前没有扎实地开展工作,各地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二是蚕种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种场将逐步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经营是企业的自主权力,但目前种场仍不能自主经营,如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讨新的经营机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技术服务方式缺乏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速度缓慢,限制了蚕桑生产的发展。
2005年全省蚕桑工作意见
总体思路是加快优质茧基地建设步伐,大力推广蚕桑生产新品种和新技术,积极探索和推行产供销一体化运作模式,提高蚕茧质量,促进蚕农增收。具体目标是全年农村养蚕达75万盒以上,生产鲜茧3万吨;全年生产蚕种70万盒以上,合格率98%以上,无毒率5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依法管理力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蚕种条例的修改,以及五项许可的确定,给行业管理提供了很好执法依据和环境,各级蚕桑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蚕种生产经营管理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要尽快下发实施《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重新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现象;三是要与省人大联系,修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释义》,通过释义的修改,理顺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促进蚕种生产经营机制的转变;四是省蚕种质量检验站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蚕种质量检验、检疫关,杜绝不合格的蚕种入市,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五是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配合全省农业生产资料整治活动,开展1-2次蚕种市场大检查活动。力图通过上述的措施,使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步入更为健康的发展轨道。
(二)加快优质茧基地建设步伐,提高蚕茧质量水平
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在安徽省蚕桑主产区建成1-2个国家级蚕茧基地和10个省级蚕茧基地。2005年建成省级蚕茧基地4个,2006年省级蚕茧基地要达到8个,并建成1个国家级蚕茧基地,2007年,建成省级蚕茧基地10个,国家级蚕茧基地2个。为实现这个目标,省蚕桑站将下发《优质茧基地实施意见》,并抓点带面认真组织实施。
(三)积极创新技术服务方式,提高蚕桑生产新技术水平
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讨技术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一是服务的体系要下移,培训农民技术员队伍,发挥能人带动的作用。二是要大力培养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蚕农合作社,发挥协会的带动作用。三是与龙头企业配合,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三个带动作用,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方式,把各项技术服务到位、推广到位,以全面提高栽桑养蚕的科技水平。
(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相对于其它技术体系而言,蚕桑技术体系比较健全,主产区基本上都有不同形式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但从存在的问题来看,行业内部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尤为必要。一是要增强自强意识。蚕桑行业较小,很难摆上位置,投入也较少,这是客观事实,我们不能一味强调客观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常说有为才有位,因此,只要我们积极当好参谋和助手,主动提出合理建议,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工作肯定能够摆上位置。二是要增强依法管理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也越来越健全,作为各级蚕桑管理部门,肩上承担着政府授予的管理权力,管理上要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杜绝乱作为的现象。三是要加强行业基础工作,扩大蚕种生产规模,提高蚕种生产质量。四是构建行业激励机制。从2005年起,继续开展蚕桑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在搞好基地验收和表彰奖励的同时,试行课题研究激励方式,鼓励蚕桑技术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探讨新的技术推广模式。
(一)依法治种取得显著成效。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去年6月份,省人大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新的法律、法规,一是印发了修改后的《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便与大家学习、贯彻;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蚕种生产、蚕种经营、蚕品种审定、外调种检疫、蚕种质量合格证五项许可内容;三是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了《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桑蚕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行前置性审查,即将下发实施;四是起草了《安徽省桑蚕原种生产技术规程》和《安徽省桑蚕一代杂交种生产技术规程》。上述工作的开展,已经在行业内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蚕桑生产技术推广部门的执法意识明显增强,严格依法管理,涌现出了岳西、霍山等依法管理的典型。2004年,全省没有出现蚕种质量事故;蚕种生产部门实施质量中心战略,严格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蚕种质量明显提高,据对14个制种单位的103个批次蚕种的抽检,平均良卵率99.36%,盒种良卵数27553粒,实用孵化率97.19%,73个批次的成品微粒子病卵检验批合格率97.26%。
(二)基地建设取得成功经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的精神,04年我们在蚕桑主产区启动优质茧基地建设工作,并确定绩溪、潜山为试点县。各地在接到通知后,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按照优质茧基地的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基地建设工作,尤其是两个试点县,在基地建设上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通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从各地介绍的情况看,可归纳为两化:即基地建设技术化、基地建设产业化。技术化就是以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广蚕桑新品种和适用技术,提高栽桑养蚕的科技含量,从而促进茧质的提高;产业化就是基地建设中发挥龙头企业和蚕农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条,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实行订单生产,保证优质优价,保护了蚕农的收益和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个经验,对以后的基地建设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引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提高安徽省蚕业生产科技水平,我们组织实施了“新蚕品种及饲育技术引进推广”项目。该项目自2002年以来一直被省外事局列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得到了省外事局的大力支持。项目实施以来,大家共同努力,产学研相结合,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利用该引智成果,先后培育出两对新品种,其中黄山×平湖不仅通过审定,已连续几年被列入安徽省农业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之中,成为生产上的主推品种,仍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另一对品种已完成鉴定,有望通过审定。
(四)扩大了外部的交流与合作
与相邻省份相比,安徽省蚕桑生产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积极开展外部交流与合作,吸取外部的技术与经验十分必要。2004年9月份,我们从日本聘请两位蚕业界专家来安徽省交流讲学,其间不仅与农大、省蚕研所进行了学术交流,并先后在霍山、黟县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使主产区近100名蚕桑技术干部得到了培训;去年年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成功的承办了全国蚕种场体制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华东地区第九次蚕种学术研讨会和大别山区蚕业开发研究会第九届学术年会,两个会议的召开,不仅宣传了安徽省茧丝绸工作,而且兄弟省份给我们带来了蚕桑生产的宝贵经验。另外,各地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外部交流与合作活动。宣城市组织蚕桑技术干部到外省学习,进行了蚕业产业化经营专题考察,形成了《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推动茧丝绸共同发展》的考察报告;黟县蚕种场能根据蚕场的需求,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达成联合开发新品种的意向;金寨蚕桑办多年来一直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致力于蚕种质量的攻关工作。外部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开展,对安徽省蚕业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4年,安徽省蚕桑工作在恢复性发展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行业管理不力。与其它主产省相比,安徽省蚕种管理具有较好的执法依据,但目前没有扎实地开展工作,各地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二是蚕种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种场将逐步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经营是企业的自主权力,但目前种场仍不能自主经营,如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讨新的经营机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技术服务方式缺乏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速度缓慢,限制了蚕桑生产的发展。
2005年全省蚕桑工作意见
总体思路是加快优质茧基地建设步伐,大力推广蚕桑生产新品种和新技术,积极探索和推行产供销一体化运作模式,提高蚕茧质量,促进蚕农增收。具体目标是全年农村养蚕达75万盒以上,生产鲜茧3万吨;全年生产蚕种70万盒以上,合格率98%以上,无毒率5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依法管理力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蚕种条例的修改,以及五项许可的确定,给行业管理提供了很好执法依据和环境,各级蚕桑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蚕种生产经营管理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要尽快下发实施《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重新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现象;三是要与省人大联系,修改《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释义》,通过释义的修改,理顺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促进蚕种生产经营机制的转变;四是省蚕种质量检验站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蚕种质量检验、检疫关,杜绝不合格的蚕种入市,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五是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配合全省农业生产资料整治活动,开展1-2次蚕种市场大检查活动。力图通过上述的措施,使安徽省蚕种生产经营步入更为健康的发展轨道。
(二)加快优质茧基地建设步伐,提高蚕茧质量水平
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在安徽省蚕桑主产区建成1-2个国家级蚕茧基地和10个省级蚕茧基地。2005年建成省级蚕茧基地4个,2006年省级蚕茧基地要达到8个,并建成1个国家级蚕茧基地,2007年,建成省级蚕茧基地10个,国家级蚕茧基地2个。为实现这个目标,省蚕桑站将下发《优质茧基地实施意见》,并抓点带面认真组织实施。
(三)积极创新技术服务方式,提高蚕桑生产新技术水平
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讨技术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一是服务的体系要下移,培训农民技术员队伍,发挥能人带动的作用。二是要大力培养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蚕农合作社,发挥协会的带动作用。三是与龙头企业配合,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三个带动作用,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方式,把各项技术服务到位、推广到位,以全面提高栽桑养蚕的科技水平。
(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相对于其它技术体系而言,蚕桑技术体系比较健全,主产区基本上都有不同形式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但从存在的问题来看,行业内部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尤为必要。一是要增强自强意识。蚕桑行业较小,很难摆上位置,投入也较少,这是客观事实,我们不能一味强调客观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常说有为才有位,因此,只要我们积极当好参谋和助手,主动提出合理建议,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工作肯定能够摆上位置。二是要增强依法管理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也越来越健全,作为各级蚕桑管理部门,肩上承担着政府授予的管理权力,管理上要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杜绝乱作为的现象。三是要加强行业基础工作,扩大蚕种生产规模,提高蚕种生产质量。四是构建行业激励机制。从2005年起,继续开展蚕桑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在搞好基地验收和表彰奖励的同时,试行课题研究激励方式,鼓励蚕桑技术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探讨新的技术推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