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生丝申报资格动态管理规定(暂行)
来源: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作者: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时间:2017-09-26 10:49:35
A类生丝申报资格动态管理规定(暂行)
一、申报A类生丝的企业年检验成绩(5A级及以上)低于50%比例将被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二、一年内连续两次报验成绩出现有3A级及以下等级,自检验成绩出证之日起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三、被暂停申报资格的企业,期限届满后可重新申请申报资格,经市场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将重新取得申报资格。
四、连续两次被暂停申报资格的企业或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不实等将被取消A类生丝申报资格。
五、被取消申报资格的企业,将从市场A类生丝申报企业名单中注销,相应的A类生丝申报企业代码同时作废。
六、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企业原检生丝证书在有效期(一年内)仍可以在市场A类生丝交收中使用。
七、申报A类生丝内包装使用本企业代码(或唛头)的将实行申请备案制度,未经市场登记备案的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