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丝交收的公告
来源: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作者: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时间:2012-05-29 15:07:19
各会员:
针对目前行业内对鲜茧丝质量的诸多反映,为顺应广大会员要求,市场经研究决定,就生丝交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自2012年6月起禁止鲜茧丝在本市场交收;
二、 在生丝交收入库时,经检查如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市场有
权拒收:
1、 入库检查时,其毛重与证书上标注的毛重存在较大差异时;
2、 回潮率低于9%以下的丝批,应提前一个月存于本市场专用
交收库,若其毛重与证书上标注的毛重比较,无明显增加时;
三、凡在本市场交收的会员应承诺交收的生丝为非鲜茧丝,并在交收前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详见附件);
四、目前市场已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鲜茧丝检测办法,待办法出台后,即按照相关检测办法执行。
本公告一经公布,即生效。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承诺书下载: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