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蚕桑生产座谈会于2011年10月20-21日在浙江湖州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蚕桑生产省(区、市)农业厅(委)、重庆市外经委、河北省林业厅、宁夏自治区科技厅主管蚕桑的负责同志与部分市、县蚕业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负责同志,国家茧丝办和农业部种植司、科教司、计划司、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中央电视台七频道及农民日报记者,会议代表共150余人。
会议总结了“十一五”期间我国蚕桑生产发展的经验,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茧丝绸市场形势,研究了“十二五”期间我国蚕桑生产发展目标、任务和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全国蚕桑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措施。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浙江省湖州市蚕桑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丝绸之路控股集团公司加工设施、丝绸产品展示厅。
会议期间,浙江、江苏、广西、四川、辽宁等5个省(区)农业厅(委)和山东广通蚕种集团公司的代表交流了“十一五”期间发展蚕桑生产和蚕种生产的经验,以及“十二五”期间的打算;国家茧丝办刘斌调研员介绍了1-9月丝绸行业运行情况、国家茧丝办的有关工作情况及“十二、五”茧丝绸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农业部科教司徐利群副处长介绍了产业体系相关情况;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李龙副所长介绍了世界蚕业发展概况与趋势、我国蚕桑生产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会议期间,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曾衍德巡视员与会议代表参观了现场,听取了经验介绍,并委托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王戈处长作了会议总结;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封槐松调研员就蚕桑生产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认为,“十一五”蚕桑生产发展取得的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十一五”蚕桑生产在波动中发展。这种波动表现在:一是面积出现波动。全国桑园面积从2005年的1163万亩扩大到2007年的1441万亩,下降到2009年1170万亩后,2010年恢复至1210万亩。二是发种量出现波动。发种量由2005年1727万张扩大到2007年的2163万张,减少到2009年的1436万张后,2010年恢复至1576万张;三是蚕茧产量出现波动。产茧量由2005年的60.8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78.2万吨,下降到2009年的55.5万吨后,2010年恢复至61.6万吨。四是蚕茧价格出现波动。蚕茧价格每百斤从2005年的978元,上升到2006年的1244元,下跌至2008年的817元公斤后,再上涨至2010年的1544元。五是蚕农收入在恢复性增产中达到最大化。全国蚕茧产值从2005年的11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70多亿元,下跌至2008年的111亿元后,再上涨到2010年的190亿元,同比增长58.9%,创历史最高纪录。六是柞蚕生产持续增产。全国柞蚕总产量由2005年的6.6万吨增加到2010年的7.2万吨。在波动中取得这样的业绩来之不易,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拓展发展模式,产业布局更趋合理。随着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民营企业的进入,行业外资本的投入,给蚕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逐步建立起了以企业(公司)为龙头,农、工、贸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在此带动下,我国蚕业主产区向优势区域重点发展,优势区域优先发展,区域相对更加集中,产业集约化水平提升,蚕茧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科技进步稳步推进,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我国家蚕基因组研究取得国际领先地位,蚕种自控催青、蚕室温湿度调控、大蚕省力化饲养和蚕茧收烘等设备的研发取得明显进展,优质高效养蚕新技术体系初步建立,蚕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三是资源整合行之有效,机制创新不断突破。随着蚕桑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有效整合政策、资本、技术、人才等社会公共资源,引导农民建立专合组织,鼓励发展订单蚕业,通过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制、技术承包制、联合经营制等多种创新形式,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龙头企业带动的“公司+农户+基地”贸工农一体化的蚕茧生产、收购和加工的新型模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逐步完善,种桑养蚕不断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蚕农和企业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四是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断拓展。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断创新,蚕业循环经济模式不断优化,形成了“桑—草—牧”、“桑—菜”“桑—药”、“桑—粮”等桑园立体间作模式和“桑—禽”等桑园套养模式;蚕桑资源综合利用范围不断延伸,桑叶、桑枝、桑果、蚕沙、蚕蛹等综合利用初见成效,形成了蚕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五是国内消费日益增加,市场结构日趋合理。我国生丝和真丝绸缎的出口仍占世界贸易总量的第一,比重达到90%和70%以上,蚕丝、坯绸等原料性商品出口价格在国际丝绸市场中起主导地位。加之国内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内销市场潜力逐渐显现,蚕丝被、丝针织品、丝绸饰品、丝绸混纺交织等产品已成为国内消费市场的主导产品,丝绸内销由十年前的不足20%逐渐提高到35%以上。丝绸产品的舒适性和保健作用等优良品质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广泛认同。六是蚕丝文化建设加快,品牌战略不断推进。目前,我国茧丝绸业正处于由“丝绸大国”跨向“丝绸强国”的关键转型时期,蚕丝文化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在国内外广泛传播,其影响力日趋扩大,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国际大型文化活动的成功举办,中国丝绸文化内涵得到了弘扬,进一步促进了丝绸文化和丝绸自主品牌的宣传,“高档丝绸标志”产品市场认知度日益加深,随着科技进步与创新,以民族特色和传统文化为核心的自主品牌正在逐步形成。
会议认为,“十一五”蚕桑生产发展取得的经验十分宝贵。主要有:一是依法加强蚕种管理,确保行业基础稳定。各地贯彻实施部颁《蚕种管理办法》,依法加强蚕种管理。强化蚕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从业行为;高度重视蚕种质量和数量安全;建立蚕品种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质检机构资质认定,依法开展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确保蚕桑生产用种安全,保障了茧丝绸行业基础稳定。浙江省依据《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了蚕种储备制度;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在全市蚕区实施了蚕种补贴制度,对蚕农购买蚕种每张补贴50%。二是推进蚕桑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促进生产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21个桑蚕生产省(区、市)中8个桑园面积和产茧量合计占全国的80%左右。其中,发展最快的广西初步形成了桂西北(河池市)、桂中(来宾市、柳州市等)和桂南(南宁市、贵港市等)3大优势蚕桑产业带,5市的桑园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5%以上,蚕茧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95%左右。浙江蚕桑生产主要分布在湖州、嘉兴、杭州3市,蚕茧产量占全省总量的87.5%。江苏蚕桑生产主要集中在沿海的南通、盐城市及东台、海安、如皋、射阳4个县。蚕茧产量占全省产茧总量83.7%。四川整合优势资源,连片规划,集中发展,重点建设攀西、川南、川中北三个蚕桑产业带,三大区域发种量、产茧量占全省总量比重提升到80%。目前,四川省政府已在宁南、珙县、乐至、南部等18个基地县开展实施蚕桑50万亩、50亿元增收工程。云南省初步形成了滇中及滇西、金沙江流域、滇南3个蚕桑产业带,陆良、祥云、景东、隆阳、巧家、鹤庆等13个产茧万担县(区)的桑园面积和蚕茧产量分别占全省的74%和83%。三是加强蚕桑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服务能力。各地围绕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集成推广能力和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加强蚕业技术培训、蚕种催青、桑蚕病虫测报、蚕业技术指导等公益性技术服务,强化蚕桑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提高科技到位率、成果转化率,加强桑蚕新品种、伐条机械等新设备、方格蔟、省力化蚕台等新器具、桑蚕病虫害防控等新药剂、小蚕共育及“十天养蚕法”等省力化养蚕新模式的推广,提高蚕桑生产的产量、质量和效益。江苏2007年蚕业管理体制理顺后,省农委每年投入600万元以上支持蚕桑三项工程、蚕种场建设、园区建设、科技入户、挂县强农、农民创新业培训、蚕遗传资源保育等项目。2005-2010年浙江省对蚕桑的科技投入达3500多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投入2000多万元,改善了蚕桑核心区的基础设施,推广了优良新品种,推进了蚕桑社会化服务和合作社建设,大幅提高了蚕桑经济效益。湖州市湖东村近年投资1000多万元,在外村租地1000多亩,建设现代化桑园600亩、标准化蚕室2万多平方米。四是大力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扶持和培育了一批产业链长、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如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坚持龙头企业带动、生产产品高端、现代技术组装、产生效益共享的经营理念,发挥优势、做强龙头,成为全国茧丝绸行业的旗帜。浙江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四川宁南县南丝路集团、云南美誉蚕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实施“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积极探索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通过代管、租赁等方式流转桑园,积极探索推广土地有偿转让、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有效流转方式,引导蚕农扩大户营规模,发展了一批如四川南部县兴盛,云南楚雄市永园,浙江淳安县千岛湖农丰、虹桥桑保等联结机制好、有特色的蚕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了蚕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了蚕农适度市场经济发展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发展一批有特色的蚕桑专业村。如江苏东台梁垛镇梁南村蚕桑专业村、射阳王村蚕桑专业村,浙江湖州环渚万安村等,以集体经济投入实行集约规模种桑养蚕“基地+农户”一条龙经营模式,湖州练市镇朱介兜发展以果桑基地为主的新型种桑模式,菱湖镇射中村创新蚕桑文化与渔业文化有机结合的“桑基鱼塘”等发展模式,增加了优质蚕茧生产基地的稳定性。培育养蚕示范大户。四川西昌市月华乡新星村全国劳模、全省产茧第一大户李和湘,自有桑园44亩、流转桑园30余亩,2010年产茧7108公斤,售茧收入21万多元,示范带动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养蚕大户。五是积极开展桑园多种经营和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不断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四川桑园多种经营和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的经验值得借鉴,宁南县实行“桑+冬季马铃薯+春黄豆+夏青饲料”、“桑+药+青饲料”等套种模式,使土地从“单一产桑叶”到“套种增效”,每亩套种桑园的综合经济效益高达1万元左右。浙江引导蚕桑、蔬菜、畜牧、食用菌和木材加工等产业之间加强横向合作,2010年利用桑枝条发展食用菌2400万棒,桑园套种套养面积14.8万亩,果桑1.9万亩,综合利用产值达3.7亿元。江苏2010年组织蚕农开展桑—鸡、桑—茶、桑—菜、桑—食用菌等套种套养技术推广,全年桑园综合利用面积36万亩,蚕农增收3.59亿元,亩桑平均增收1000元。云南陆良利用桑枝造纸,年消耗桑条12万吨,制浆造纸15万吨,利用蚕沙提取叶绿素,年回收处理蚕沙1万余吨,生产天然叶绿素400吨左右,每年产值近3.3亿元,税利6000万元。广西2010年生产桑枝食用菌6000万袋,产鲜菇3万多吨,产值超过2.4亿元。山东广通蚕种集团公司大胆创新开发利用蚕粪提取叶绿素酮钠盐,市场销路和经济效益连年攀升,2010年创产值5000万元。安徽龙华集团的桑枝地板、青阳大华公司的食用蚕蛹等项目已经开始使蚕农增收、企业增效。
会议认为,“十一五”蚕桑生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体制性障碍制约蚕业发展,蚕桑生产基础性投入缺失。国家茧丝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后,茧丝产业管理职能受到削弱,蚕桑生产及蚕业发展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当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农业部门管生产,商务部门管流通,工商部门管市场,物价部门管价格,茧丝绸加工无主管,职责不明,难以形成合力。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对蚕业长效的投入机制和良好的政策导向尚未建立,各级财政对蚕桑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蚕业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弱化,专业技术人才后继乏人,蚕业持续发展、蚕农持续增收十分困难。二是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蚕业产销风险加大,生产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茧丝绸产业具有生产的系统性和销售的外向性两大特点,商品率高、发展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波动影响大。茧丝市场波动大。以蚕茧生产为主的单一产业结构,以对外贸易为主的经营方向,加上几十年不变的丝绸产品,经常引起国际茧丝市场剧烈变化和价格大幅波动,带动蚕茧价格大起大落,使蚕农收入和生产积极性不稳定,制约着蚕桑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恶化日趋严重。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对蚕业的影响日趋严重,蚕桑生产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蚕茧收烘企业不自律。近5年来全国蚕业经历了茧多或茧少两种情景,在蚕茧偏多时,一些蚕茧收烘企业不是替蚕农着想帮助找市场、扩销路,而是大肆压级压价,造成一些地区蚕农毁桑;在蚕茧紧张时,一些蚕茧收烘企业四处抢购,大量收购“毛脚茧”,影响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茧丝质量提高。少数省区蚕种的无序流通,导致蚕种疫病传播、相互压价、导致无序竞争,使蚕种质量和蚕种场的效益均得不到保证。养蚕劳动力紧缺的问题日趋突出。蚕业生产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特别是有文化、有技术、劳动能力强的养蚕“明白人”急剧减少,从事蚕业生产的人群老龄化日趋严重,弃桑不管、有桑不养蚕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缺乏蚕桑病虫害预测预警机制,桑蚕疫病在局部地区为害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蚕微粒子病等蚕病在广西、广东等省区潜在威胁十分严重,有多发之势。三是蚕种的发展能力和适应能力严重滞后,危及行业基础稳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在产的多数蚕种场设施,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投资建设的。由于管理体制与市场运行机制不相适应,再加上负债包袱很重、设施严重老化、政府对蚕种生产方面的投入历史上欠账较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蚕种生产成本倒挂,蚕种生产单位难以为继。去年以来,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的蚕种场,由于蚕种价格已经放开,茧价上涨种价也适度上扬,蚕种生产经营普遍扭亏为盈。四川、江苏等省的蚕种价格仍实行政府定价,在茧丝价格大幅上升,种茧价格也随之上涨,加之工资、物耗等成本大幅上涨,蚕种生产出现了成本倒挂、经营亏损十分严重的局面。蚕种生产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目前,蚕种生产实行合同定购,按需生产,蚕种生产单位是自己找种源和市场,一些省蚕种价格仍由省级政府定价。蚕种价格和销售按计划经济体制运行。导致蚕种生产经营各环节难以应对市场变化的有效及时协调,导致蚕种生产成本倒挂,蚕种生产单位多数亏损,难以为继,加上国家从八十年代以后对蚕种场的投入很少,蚕种生产单位无力进行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蚕种生产单位多年来处在低水平生产。四是蚕业科研、教育与生产严重脱节,实用性强的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滞后,蚕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蚕桑生产技术进步。近十多年来,由于蚕桑科研机构设置不合理,公益性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没有建立,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地方技术服务出现“线断网破”,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既很少而且还难以推广。此外,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较低。与传统蚕业相比,蚕桑资源综合利用还是一个新兴学科,产业规模较小,产业化程度较低,研究力量薄弱。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挖掘潜力,创新现代蚕桑产业发展思路,找准着力点,有效应对、积极促进我国蚕桑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第一,挖掘“两个潜力”。“两个潜力”就是:一是丝绸品牌潜力。茧丝绸业在中国具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国人对种桑养蚕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这是中国茧丝绸业历尽沧桑,经久不衰的历史原因,成为维持和推动茧丝绸业不断发展的不竭的内在动力。二是资源潜力。我国适宜种桑养蚕的区域广阔,地理条件差异较大,有平原、丘陵、山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种养方法和各有特色的蚕桑产业发展模式。种桑养蚕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种桑养蚕的劳动成本低。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种桑养蚕成本、质量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二,拓展“两个市场”,促进丝绸产品产销衔接。“两个市场”就是:一是拓展国内市场。二是拓展国际市场。随着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国内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同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既为我国企业利用外国资金、技术和人才提供了环境,又为我国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提供了方便。更应看到,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回归自然成为消费趋向,素有“纤维皇后”、“人体第二肌肤”、“绿色纤维”美称的蚕丝纤维也将是人们消费的追求目标。加之高科技应用于茧丝绸领域,更多的茧丝绸新产品将不断问世,茧丝绸的深加工前景很好。这些都不断地扩大了丝绸产品的消费需求。同时,也要积极应对我国茧丝绸业面临许多挑战。第三,推进“两个创新”增强蚕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一是创新发展思路。蚕丝业在我国历史悠久,是我国在世界上一个独特的产业标志,用现代生态建设标准衡量,蚕桑丝绸行业也是为数少有的生态产业。要实现蚕丝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发挥产业优势和区域经济优势,走特色产业发展的道路。要采取统一规划、精心组织、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的方针,统筹考虑资源、环境与效益的关系,充分体现茧丝绸产业作为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显著特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要利用蚕丝业传统优势和信息优势,大力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走高档丝绸加工的道路。要大力推进以桑产业为支撑的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践。桑树是多年生的木本植物,既是经济作物又有生态意义,桑树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绿化村庄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创新发展机制。要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加快试行政策性蚕业保险,充分依托茧丝绸加工龙头企业、蚕种场、蚕农合作社,带动广大蚕农参与蚕业保险,建立蚕种风险保障基金,建立蚕种储备制度,建立蚕种南繁调节基地,建立蚕茧收购最低保护价机制,建立茧丝储备机制,加强对茧丝绸生产的宏观调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要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建立桑、蚕、种、茧、丝、绸一体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引导生产、加工等环节以销定产,减轻茧丝绸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风险。加大茧丝绸产品的出口管理和生丝储备、蚕种储备、茧价干预、缫丝加工能力控制等调控力度,降低茧丝价格大幅度、高频率波动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各级财政增加对蚕桑生产的基础性投入,支持现代化蚕桑基地建设,改善蚕桑生产条件,扶持主产县市桑园和蚕室设施建设及桑园多种经营及桑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蚕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争取把小蚕共育纳入良种繁育体系给予支持,要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优质茧生产基地建设纳入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项目和高产创建项目给予支持,重点推广标准化栽植、立体农业开发、桑果产业发展,增加蚕农收入。重视对茧丝绸龙头企业和蚕业合作社的培育、扶持,大力推广基地建设、订单生产、优质优价、利益共享等“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蚕桑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能力、产业发展能力、蚕农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会议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茧丝绸市场为导向,以蚕桑生产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生产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线,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体制和机制;努力改善基础条件,稳定行业基础;以现代化科技为支撑,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以建设现代蚕桑生产基地、优质蚕茧基地、蚕业标准化基地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抓手,全面推进蚕桑产业标准化生产;发挥区域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展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提升蚕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特色蚕桑产业;稳定桑园面积、控制养蚕规模,努力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促进东、中、西部蚕桑产业协调发展,确保全国蚕桑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促进蚕农经济收入不断增加。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15年桑园面积稳定在1210-1250万亩,年发种量保持在1500-1700万张,年蚕茧总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
会议提出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重点和促进蚕桑生产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措施落实。一是大力推进结构布局调整。各地要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突出蚕桑产业的特色,切实抓好蚕桑生产规划和基地建设工作,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集中发展一批优势蚕区;按照“一县一色”、“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要求,通过土地的合理流转,培育蚕桑专业大户,按照“相对成片,打造亮点”的原则,以亮点或示范片引导农民进行高效农业生产,带动蚕桑产业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批规模大、品质优、优势突出的基地乡镇和重点村社,做大做强蚕桑特色产业基地。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推广。要稳定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加大科技投入,开展产学研协作攻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探索建立以蚕桑产业为基础的蚕丝产业发展新机制,破解蚕业发展瓶颈。要加快丰产性、抗逆性、抗病性、多用途桑树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要加快强健、优质、高产、特殊用新蚕品种的选育与推广,推广适合当前农村现状的容易饲养、产量又高的强健性蚕品种,在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实施多批次滚动养蚕等。加速蚕业新技术、新机械的研发与推广,加大省力化栽桑养蚕技术、机具推广力度,把桑树一步建园、小蚕共育、蚕病统防统消、大蚕省力化、纸板方格蔟自动上蔟等主体技术及切桑机、伐条机、旋耕机等高效省力机具作为常态化技术措施推广普及,切实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四要加大蚕桑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为传统蚕业向现代蚕业转型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大力大力改善种桑养蚕条件。蚕桑生产前期投入很大,没有政府、龙头企业的投入带动,难以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各级农业(蚕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生产投入力度,改善种桑养蚕条件,增强蚕桑生产后劲。要扶持本地区蚕良种场危房改造;要在主产县市投资改善桑园和蚕室条件,提高桑叶和蚕茧生产水平。要建立优质茧高产高效示范区,通过推广良种和先进的栽培、饲养技术,以及开展桑树、桑园和蚕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四是大力加强蚕种生产质量的监管。蚕种是蚕桑(茧丝)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蚕种质量事关蚕茧生产收成和蚕农切身利益。各地要借鉴广西、江苏、浙江、四川的做法和经验,把蚕种生产和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纳入良种繁育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予以立项扶持。重视蚕种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将小蚕共育体系建设、蚕品种试验基地建设纳入良繁体系给予支持发展,支持蚕种场进行设备设施改造。建立蚕种储备及余缺调剂机制,利用种子工程投资,建立国家蚕种储备基地、南繁基地,以增强蚕种生产经营抗风险能力,确保全国蚕桑生产所需的蚕种数量和质量安全。五是大力推进蚕桑产业化经营。蚕桑生产是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一定要用产业化的思路、工业化的理念来抓蚕业发展。要用好用足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加速培育龙头企业,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要通过政策倾斜,促使资源向优势龙头骨干企业集中,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通过内引外联,鼓励和引导企业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多种方式,低成本扩张,形成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茧丝绸集团企业,并要通过市场逐步淘汰规模过小、质量较差的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完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以法律契约的形式签订供销合同,明确蚕农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牢固合作关系,实行二次返利,确保蚕茧生产、收购、经营秩序的稳定。要不断延伸产业链条,要从缫丝初加工,逐步扩展到捻丝、织绸、服装、综合开发等环节,创造企业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效益提高和产业结构升级。六是大力加强蚕业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进桑果资源开发利用,拓展鲜销市场,完善桑果深加工体系。要建立以养蚕为主,畜用、药用、蛋白粉生产等多用途加工体系。推进桑枝的开发应用,做大桑枝食用菌、桑枝强化木地板产业等。推进蚕蛹资源和蚕沙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桑—经”、“桑—粮”、“桑—禽”、“桑—草—牧”桑园立体复合经营模式,推进蚕桑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七是大力强化蚕桑病虫害监测防控。近年来蚕桑生产环境不断恶化,各地要加强对有害蚕桑的生产活动的协调和监管,防止使用农药、废气污染桑叶给蚕农造成损害。要加强桑蚕病虫害综合防控,重视桑病虫测报体系、桑病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和桑蚕病虫防治药物、机械研究,要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利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加快推广灯光诱杀害虫。控制家蚕微粒子病、桑疫病、病毒病等重大病虫害危害时刻不能放松。严格实施蚕微粒子病、桑根结线虫病等桑蚕疫病的检验检疫,特别要强化蚕种和桑苗的流通检疫,逐步建立和完善蚕桑病虫害预测预警机制和网络,使蚕桑病虫害得到有效地控制。八是大力加强管理与服务。茧价回升,生产和市场秩序混乱,导致蚕农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龙头企业收茧困难。要强化对蚕种生产、蚕种供应许可证的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制止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蚕种,无证收茧,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淘汰落后的蚕种产能。要强化为蚕农服务的意识,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蚕农适量生产、方便售茧。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搞好行业自律。要引导蚕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选择一批运作规范、实力较强、产业优势突出的蚕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高、民主管理好的蚕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协调作用,通过代管、租赁等方式流转桑园,积极探索推广土地有偿转让、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有效流转方式,引导蚕农扩大户营规模。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蚕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分析认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春蚕生产在去年增产增收的基础上,已获得了发种量、产茧量继续增加,茧价和总产值大幅度增加的好形势,今年全国蚕桑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呈稳中略升的态势。据会议初步统计,2011年全国桑园面积基本稳定,预计发种量和产茧量分别达到1652万张、63.6万吨,同比增加3.7%和2.7%,蚕农售茧收入达到220亿元,增加15%;柞蚕总产量7.5万吨,同比增加5%,总产值24.6亿元,同比增加28.1%。虽然今年蚕桑生产总体形势较好,但当前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今年夏秋以来,蚕桑主产省区出现了低温多湿,长期阴雨,虫害严重,影响茧质茧量;广西、云南、四川等地干旱影响发种量、产茧量。二是春茧收购结束后我国茧丝市场出现大幅震荡,价格跌幅很大,自6月下旬以来,每吨生丝中准价由43万元下降到32万元左右,夏秋茧收购价格也随之下降,国家适时启动了厂丝储备,茧丝市场才趋于基本稳定。三是市场风险仍然很大,经营、加工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由于去年和今年上半年茧价高位运行,引发茧丝市场大幅震荡,春茧收购结束后,茧、丝价格一路走低,部分茧丝加工经营企业亏损严重。尽管国家采取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止跌回稳,但由于诸多因素作用,全面复苏尚需时日。因此,我们要高度关注茧丝绸市场动向,切不可盲目扩大生产,在丝绸市场没有明显扩大的情况下,明年全国蚕桑生产桑园面积、养蚕规模仍要保持基本稳定,努力在提高单产、品质、效益上下功夫,力争蚕农养蚕收入持续增加。
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通过这次会议,必将对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机制,促进我国蚕桑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产生共鸣,必将对促进蚕桑产业增效、蚕农增收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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