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文件
2010年受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价格和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影响,茧丝价格一路攀升,目前茧丝价格持续稳定运行在高位区间。依据市场行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1年政府蚕茧指导价格实行最低收购指导价格,以兼顾农工贸各方利益,促进茧丝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实行最低收购指导价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桑蚕鲜茧收购价格实行政府最低收购指导价格。最低收购指导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外经贸委制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其它部门不得越权定价。
二、最低收购指导价格。以桑蚕鲜正茧质量达到干壳量
三、严格执行最低收购指导价格。各收购企业在收购中要严格执行本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购指导价格,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认真执行价格公开制度,必须在每个收购点张贴本文件,提高价格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有关部门和舆论的监督。
四、加强信息引导和动态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茧丝绸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蚕茧收购质量及价格的管理,及时掌握蚕茧生产、收购情况和价格动态,加强信息引导,帮助蚕农和企业正确把握市场动态,促进市场平衡。对蚕茧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压级压价、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维护正常收购秩序。
2、重庆市2011年桑蚕鲜下足茧收购价格表
注:1、双宫茧分类标准:
(1)一级:双宫率在90%以上,茧层厚、色白、手触干燥、含水率、13.5%以下;
(2)二级:双宫率在80%以上,茧层厚、茧色次白、手触干燥、含水率在18%以下;
2、黄斑茧的分类标准:
(1)一级:黄斑茧率在90%以上,色泽好、手触干燥、弹隆强、含水率在13.5%以下;
(2)二级:黄斑茧率在80%以上,色泽一般、手触有弹性、含水率在18%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