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典型引导蚕茧流通体制厚待农民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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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1-26 08:50:00
在蚕茧流通体制改革中,浙江省审时度势,在机制、体制上完善,采取二种办法改革推进,一是在“一体化”内部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合理生产经营两者的利益分配;二是组建农民蚕茧合作社,走产业主体自主“农产农销”之路,已见在“蚕桑西进”中倡导,并引导深入到各地“一体化”内部另组,形成企农对活“契约式”双赢格局。这两种改革办法,因势利导循序推进,具有普遍现实意义。最近,全省总结三个典型,以引导这场改革。
一、淳安县“合同蚕业”利益分配机制
淳安县丝绸公司与1.84万户蚕农签订“蚕业合同”,签约户已占到重点乡镇农户数的90%以上。公司对签约农户实行“价高随行就市,价底补贴保护”的办法,化解了广大蚕农的市场风险和后顾之忧。
1、实行最低保护价。2001年9月以来,蚕茧市场行情持续疲软,县公司全面启动保护伞,每50公斤保护价800元(干壳量9.6克),2002年就为农提供补偿保护525万元;2003年春茧对农结算价达746元,比省平高出174元,春、夏二期补偿保护价达382元,卓有成效地稳定了蚕桑生产。
2、品牌蚕茧增效。该县努力提高蚕茧质量,严把收烘关,打出“千岛湖”牌蚕茧品牌,已经国家商标注册;制定实施《千岛湖牌蚕茧生产收烘技术规程》,从提高茧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提高效益,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从1998年以来,“千岛湖”品牌建设已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
3、蚕茧质量稳定提高。据浙江省第三茧质检定所检验结果表明:“2002年淳安蚕茧,在11项检测指标中8项第一,综合茧质指标名列全省之首;2003年春茧平均等级居全省第一,并连续6年蚕茧质量全省“六连冠”。蚕茧质量提高的结果是贸工农皆赢:每年,缫丝企业从中节约成本不少于300万元,农民蚕茧增收600万元,公司茧丝期货经营可增收100多万元。
二、桐乡县“企农联结”利益分配机制
桐乡的浙江花神丝绸集团公司,是个茧丝绸大型企业,蚕桑、蚕种、收烘、缫丝、服装和外贸门类齐全,工贸扶农的措施十分有力。
1、扶持蚕桑基础产业。公司投入资金620万元建设丰产园区,建立了50亩以上、亩产茧150公斤、亩产值2500元以上的蚕桑基地325个,面积达39573亩;并支持年产7亿株桑苗的3万多亩苗地品种优化,提供和推广桑苗新品种,还与中科院蚕研所联合开发繁育新桑品种,使良种率达100%。
2、支持农民提高蚕茧质量。采取方格簇茧每50公斤补贴60—100元的措施,促进蚕茧质量明显提高,农民从中增收收入800多万元。
3、实行经营利益二次返利。集团公司将部分利益返利到户,2000—2001年返利总额达7500万元,进一步紧密了企农的利益联结。
4、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开发终端产品,扩大丝绸贸易,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往来。2001年与乌兹别克斯坦签订合资办白厂丝基地协议,到2003年上半年已投放该国蚕种17万张,产出3000吨干茧,开始生产3A级以上白厂丝,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活力。
三、建德市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农产农销”蚕业经济体制
2001年4月23日,大同镇徐韩村157户农民联合组建蚕桑合作社,制定章程,民主选举社务管理委员会和社务监督小组,对农实行全程产销服务。
1、实行“四统一”基地建设。建社以后,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桑品种、统一种植、统一病虫害防治,建立33公顷高标准蚕桑基地,并对农补助150元/亩,形成新生产格局,对农实行统一生产技术指导。
2、开辟桑苗生产基地。2001年新建新品种桑苗繁育基地,每年出圃桑苗40—50万株,开辟了一条农民增收渠道。
3、农产农销利益归农。合作社通过收烘资格认定获得收烘权,按章程将经营利润返回农民。从合作社组建以来,在蚕茧收购价比全市平均高出100元的基础上,再返利40元,使农民增加了30万元的收入。这140元的利益返农,过去是收购部门从经营农民蚕茧中获取的利润,现在重新回到农民手中。从体制上重塑产业主体农民法律的地位,激发了产业新动力。这一新生事物,一旦扩大规模,必将会使抗御风险能力和产业改造能力明显增强,这正是蚕业经济体制更具活力的希望所在。 (来源:《苏州农业网》)
一、淳安县“合同蚕业”利益分配机制
淳安县丝绸公司与1.84万户蚕农签订“蚕业合同”,签约户已占到重点乡镇农户数的90%以上。公司对签约农户实行“价高随行就市,价底补贴保护”的办法,化解了广大蚕农的市场风险和后顾之忧。
1、实行最低保护价。2001年9月以来,蚕茧市场行情持续疲软,县公司全面启动保护伞,每50公斤保护价800元(干壳量9.6克),2002年就为农提供补偿保护525万元;2003年春茧对农结算价达746元,比省平高出174元,春、夏二期补偿保护价达382元,卓有成效地稳定了蚕桑生产。
2、品牌蚕茧增效。该县努力提高蚕茧质量,严把收烘关,打出“千岛湖”牌蚕茧品牌,已经国家商标注册;制定实施《千岛湖牌蚕茧生产收烘技术规程》,从提高茧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提高效益,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从1998年以来,“千岛湖”品牌建设已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
3、蚕茧质量稳定提高。据浙江省第三茧质检定所检验结果表明:“2002年淳安蚕茧,在11项检测指标中8项第一,综合茧质指标名列全省之首;2003年春茧平均等级居全省第一,并连续6年蚕茧质量全省“六连冠”。蚕茧质量提高的结果是贸工农皆赢:每年,缫丝企业从中节约成本不少于300万元,农民蚕茧增收600万元,公司茧丝期货经营可增收100多万元。
二、桐乡县“企农联结”利益分配机制
桐乡的浙江花神丝绸集团公司,是个茧丝绸大型企业,蚕桑、蚕种、收烘、缫丝、服装和外贸门类齐全,工贸扶农的措施十分有力。
1、扶持蚕桑基础产业。公司投入资金620万元建设丰产园区,建立了50亩以上、亩产茧150公斤、亩产值2500元以上的蚕桑基地325个,面积达39573亩;并支持年产7亿株桑苗的3万多亩苗地品种优化,提供和推广桑苗新品种,还与中科院蚕研所联合开发繁育新桑品种,使良种率达100%。
2、支持农民提高蚕茧质量。采取方格簇茧每50公斤补贴60—100元的措施,促进蚕茧质量明显提高,农民从中增收收入800多万元。
3、实行经营利益二次返利。集团公司将部分利益返利到户,2000—2001年返利总额达7500万元,进一步紧密了企农的利益联结。
4、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开发终端产品,扩大丝绸贸易,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往来。2001年与乌兹别克斯坦签订合资办白厂丝基地协议,到2003年上半年已投放该国蚕种17万张,产出3000吨干茧,开始生产3A级以上白厂丝,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活力。
三、建德市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农产农销”蚕业经济体制
2001年4月23日,大同镇徐韩村157户农民联合组建蚕桑合作社,制定章程,民主选举社务管理委员会和社务监督小组,对农实行全程产销服务。
1、实行“四统一”基地建设。建社以后,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桑品种、统一种植、统一病虫害防治,建立33公顷高标准蚕桑基地,并对农补助150元/亩,形成新生产格局,对农实行统一生产技术指导。
2、开辟桑苗生产基地。2001年新建新品种桑苗繁育基地,每年出圃桑苗40—50万株,开辟了一条农民增收渠道。
3、农产农销利益归农。合作社通过收烘资格认定获得收烘权,按章程将经营利润返回农民。从合作社组建以来,在蚕茧收购价比全市平均高出100元的基础上,再返利40元,使农民增加了30万元的收入。这140元的利益返农,过去是收购部门从经营农民蚕茧中获取的利润,现在重新回到农民手中。从体制上重塑产业主体农民法律的地位,激发了产业新动力。这一新生事物,一旦扩大规模,必将会使抗御风险能力和产业改造能力明显增强,这正是蚕业经济体制更具活力的希望所在。 (来源:《苏州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