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实施“东桑西移”工程,促进茧丝绸业平稳发展
湖北省十分重视“东桑西移” 工程建设工作,成立“东桑西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商务厅专门召开全省茧丝绸暨“东桑西移”工程工作会议,部署工作,狠抓落实,保证了茧丝绸产业的平稳发展。目前湖北省已形成了黄冈、宜昌、襄樊、恩施四大蚕桑产业板块。据统计,2009年,全省春季发种量14万余张,同比上年减2万余张,减少12.5%。春茧均价同比上年增加1.5元/公斤,增长6.67%;全省夏秋发种量为15万余张,同比上年增加0.5万张。目前,蚕茧市场逐步回暖,养蚕收入在减产中有所提高,鲜茧价格已稳定回升。桑园面积在稳定中有所恢复,全省桑园由最低时32万亩稳定在42万亩左右。全省蚕茧产量比上年减5.7%;夏秋茧均价为18元/公斤,同比上年增加3元/公斤,增长20%。蚕茧产值4亿余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湖北省有7个县市承担了“东桑西移”工程。随着工程的实施,成效日渐显著,蚕桑业逐渐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特色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链基本形成。
(一)推进“东桑西移”,打造支柱产业。“东桑西移”项目基地县多为革命老区或国家级贫困县,蚕桑业成为其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英山现有桑园7万亩,茧丝绸纺织产业已发展到年总产值近20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35.7%,产业综合实力居全省同行业第一位。罗田已建有桑园6万亩,该县将茧丝绸产业作为全县三个“十亿元工程”之一,提出在“十一五”期末全县桑园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达10亿。郧县过去以种植黄姜产业为主导产业,因后续加工污染严重,为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急需替代产业,“东桑西移”为其提供重大机遇,郧县将蚕桑业纳入“十一五”规划,已建成标准优质桑园4万亩,投产园达2万亩,年发种2万张。
(二)推广高新技术,提高茧丝质量。目前各地普遍实行“四统一分”模式进行养殖,即统一购种、统一小蚕共育、统一专用蚕房、统一使用方格簇、农户分散喂养。重点乡镇都设有蚕桑技术服务指导站,村村都有技术员,为蚕农开展种苗调运、小蚕共育、技术指导、蚕药具供应、蚕病防治、蚕茧收购等全程服务。郧县在9个重点乡镇都设有1-2个蚕桑专干,按照“县有蚕桑技术推广站、乡镇有蚕桑技术服务中心、村有专业协会或蚕桑合作社、组有蚕桑科技示范户”要求建立了四级服务网络。据统计,全省小蚕共育应用面达50%,比上年扩大10%;大蚕地面育、条桑育应用面达70%,比上年扩大30%;方格簇应用面达50%,比上年扩大20%;自动营茧应用面达40%,比上年扩大15%。
通过采用养蚕新技术,有效解决品种不优、标准不高等问题,为生产高质量蚕丝打下了基础,而且大大缓解养蚕劳力矛盾,降低生产成本。罗田县湖北金罗丝绸有限公司采用自动缫丝技术,不但降低了缫折,同时提高了质量,厂丝级质量达到5A,价值每吨提高5000-10000元。
(三)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链条。各地茧丝绸龙头企业与蚕农联营,建立了“企业+合作社+农户”或“企业+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有的县市整县实行了“订单养蚕”,极大地提振了蚕农护桑养蚕的信心。英山县、罗田县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形成比较完备的产业链条,初具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开发格局。英山县怡莲阳光公司利用其营销网络优势,2008年生产蚕丝被70万床,真丝服装及其他丝绸制品60万件套,实现销售收入1.65亿元,在湖北茧丝绸行业独占鳌头。梦丝家公司系列产品获得“中国名牌”认定。罗田县金罗丝绸有限公司和德利丝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能力12040绪,有收烘站82个,季收烘能力达250万公斤,辐射带动养蚕农户5万余户,主导产品白厂丝已批量出口。
(四)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业增收。种桑养蚕比种植传统粮食作物具有更好的经济效益,使当地富裕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增加收入。英山县农民通过种桑养蚕获得纯收入2亿多元,蚕农每种一亩桑树,还可从县财政和企业获得300元的补贴。罗田县通过推广新技术,提高了鲜茧质量,鲜茧价格比市场均价高出1元以上,蚕农每张种增收200元。罗田金罗丝绸公司投产后,原来下岗的200多缫丝工人重新就业。北京怡莲集团在湖北英山县投资兴建300万床蚕丝被基地,第一期投产直接吸纳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研究生就达600多人,全部竣工投产可提供3000多个岗位。郧县蚕农仅种桑养蚕一项,人均增收200多元。郧县为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大面积栽植桑树不仅增加了森林覆盖率,还减少水土流失,整个蚕桑生产过程对环境无任何污染,收到良好的生态效益。
二、“东桑西移”工程主要做法
(一)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协调,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省、市商务部门为蚕桑基地从立项、申报和实施做了大量服务和协调工作。市县两级商务部门狠抓落实,确定了项目责任人,对蚕桑基地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主动协调农业、林业、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为蚕桑基地建设创造良好条件。郧县实施 “东桑西移”工程,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商务、财政、发改、扶贫、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茧丝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有专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产业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领导兼任,并给予3名编制。
(二)基地县政府大力支持,为“东桑西移”提供政策保证。“东桑西移”实施以来,各基地县将“东桑西移”工程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种桑养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增长的产业来抓,将蚕桑基地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制定了年度计划和五年发展目标。各基地县财政都不富裕,仍挤出真金白银对蚕桑业予以支持。英山县将每亩桑园补贴300元作为一项长期政策稳定下来。郧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对新建集中连片桑园按200元/亩标准给予种苗补贴。罗田县每年投入150万元资金,支持蚕桑生产,新发展的桑园由政府或企业免费提供桑苗。
(三)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为 “东桑西移”工程建设奠定基础。万亩蚕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龙头企业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郧县引进的江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与全县各养蚕村签订了“养蚕与蚕茧收购合同”,明确了鲜茧保护价格,即鲜茧市场价低于8元/斤时,按8元/斤收购,鲜茧市场价高于8元/斤,按市场价收购。罗田县金罗丝绸有限公司积极进行桑园示范基地建设,与养蚕农户签订售茧协议,每年列支200多万元,长期实行每斤8元以上的保护价收购蚕茧,今年秋茧收购价不低于每斤10元。英山县梦丝家绿色保健制品有限公司鲜茧收购均价达到了10.8元/斤。该公司还计划将孔坊乡四姑墩村作为茧丝系列加工试点基地村,二三年后建成全县“蚕桑产业化第一村”。
(四)整合多方资源,为“东桑西移”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在省商务厅大力协调下,财政、工商、农业、质监、物价等部门对“东桑西移”工程给予大力支持,共争取资金2000多万元。在“东桑西移”项目的带动下,郧县整合新农村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多种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扶持蚕桑产业发展,每年投放资金达300万以上。
三、推进蚕桑产业发展相关建议
一是把“东桑西移”工程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坚持下去。三年来,湖北省吸引江浙等地龙头企业,带动了蚕桑产业的恢复和发展,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从产业规模,还是产品质量和档次,都有很大的差距,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干部群众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刚刚被调动起来,当地养蚕只能春、秋两季,农民还是将种桑养蚕作为副业而不是主业来经营;龙头企业入驻时间不长,根基还不稳,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还需要巩固和深化,种桑—养蚕—制种—蚕茧收购—储运—缫丝—丝绸—印染—服装产业链条和市场稳定机制尚不牢靠。若此时停止“东桑西移”工程,将对行业发展产生相当不利的影响,甚至有前功尽弃的危险。作为一项惠农工程,为确保蚕桑业发展壮大,稳固茧丝绸工业基础,仅仅 3年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今后的5-10年内继续加大各项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蚕桑业平稳、有序发展。
二是制定产业扶持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将扶持蚕桑业纳入国家专项规划。我国是丝绸大国,不是丝绸强国, 茧丝绸业作为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同先进国家相比,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加工工艺及技术薄弱,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不高。因缺乏长期发展规划,各地产业布局雷同,恶性竞争时有发生,厂丝市场大起大落,蚕农损失惨重。目前国内缫丝能力已严重过剩,部分地区设备落后的小缫丝厂仍在上马,有茧大家抢不但造成原料浪费而且使市场产生较大波动。为确保“东桑西移”工程实施效果,企业和基层部门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将蚕桑业发展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在政策上给予蚕桑业长期、稳定的支持,强化对蚕桑产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优化全国产业分布,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推动技术创新、培育品牌产品。在地方层面上,要协调好发展区域,优化蚕桑生产布局,实施差异化发展。引导资金、技术、物资和人才等合理流动,淘汰过剩产能,防止走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老路。黄冈市商务局培育以英山、罗田、麻城为核心的蚕桑产业板块,麻城以种桑养蚕为主导、罗田主要发展缫丝及初加工、英山重点发展丝绸制品工业及文化旅游业,三个地区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实现协调发展。目前,黄冈茧丝绸业产值已占湖北的60%以上,其经验值得重视。
三是完善收储制度,避免蚕茧价格产生较大波动。2008年,湖北部分地区鲜茧收购价低于6元/斤,一些地方出现了“桑园弃管、挖桑改种”现象,全省弃桑面积近3万亩,产量和收购量也明显下降,影响了行业的顺利发展。企业建议完善国家厂丝储备制度,使之真正成为一个操作性强、市场灵敏度高、能及时有效平抑市场起伏的风险储备制度。通过厂丝储备调节市场,稳定价格、稳定生产,使我国丝绸流通领域保持一个相对合理的茧丝流通量,维持一个相对合理的价位。应当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理顺资金保障渠道,提高收储资金到位率,扩大生丝储备范围、数量。建立有效的价格预警机制,避免蚕农种了挖、挖了种,确保行业稳定发展。
四是加大技改投入,改善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湖北茧丝绸企业虽经国企改制和技改,生产能力有所提高,但与东部企业相比,装备比较落后、产品知名度较低、产品梯度开发和精深加工不够。企业建议:首先,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应侧重技术改造。前期投入的项目资金,偏重栽桑养蚕,重在基地建设。今后扶持的重点应转到推进茧丝绸纺织产业技术改造,引导龙头企业着力向茧丝绸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开发、生物医药等领域拓展。其次,提高企业增值税抵扣率。缫丝行业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抵扣为13%,企业只有在出口时才享受退税。缫丝业是微利行业,单纯依靠缫丝,企业难以有较大发展,需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予以照顾。如罗田县金罗丝绸有限公司丝绸项目亏损,要靠其母公司从其他产业予以弥补,若能实行增值税全额抵扣,将减轻企业负担。第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提供完善服务。茧丝绸行业从种桑养蚕开始,到烘茧、缫丝等初加工,再到丝绸制品等高端环节,各环节首尾相关,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帮助企业组织稳定好蚕农的生产,还要对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好、企业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在政策、资金、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发挥合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蚕农利益。从湖北情况来看,蚕农与收购、加工企业之间的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行情高涨时,茧站抢购货源,蚕茧贩子屡禁不止,市场上以次充优、以假充优等现象时有发生。调研中,基层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政策,鲜茧收购价格应相对稳定,以保护蚕农的护桑、饲养的积极性;工商、物价、技监局、茧丝办、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蚕茧收购要严格监督与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章收购和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创造公平、公开、合理、有序的收购环境,逐步培育良好的市场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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