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English
总部客服电话 : 13506730168 0573-82111407 广西办事处 : 13567378882 湖州办事处 : 13957350021 茧丝公检信息查询
《亚麻纱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及《亚麻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开始实施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1-09-06 16:44:00
    《亚麻纱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FZ002-2000)》和《亚麻坯布贸易单耗标准(HDB/FZ003-2000)》,于8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亚麻纱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和<亚麻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该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该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备案、核销。 
  《亚麻纱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规定了以亚麻打成麻(商品编号:530121000)为原料,加工生产亚麻纱(商品编号:5306100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其中亚麻纱(63061000)原料规格为14#及以上、成品规格为低支纱(19及以下公支)的单耗标准为2.346kg/kg;成品规格为高支纱(20及以上公支)的单耗标准为1.396kg/kg,二者平均为1.97kg/kg。亚麻纱(53061000)原料规格为12#及以下、成品规格为低支纱的单耗标准为2.5kg/kg。 
  该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亚麻纱加工生产亚麻坯布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核销管理。该标准所使用原料是进口机制雨露麻,规格为14#及以上和12#及以下两种,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7345-1998或合同对原料品质的认定。该标准所称成品是低支(19及以下公支)和高支(20及以上公支)亚麻纱。该标准对成品品质规格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纺织行业标准FZ/T32001-1998及合同对产品质级的认定。 
  《亚麻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规定了以亚麻纱(商品编号:53061000)为原料,加工生产亚麻坯布(商品编号:5309111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亚麻纱加工生产亚麻坯布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核销管理。该标准所使用原料是一等亚麻纱。应符合国家纺织行业标准FZ/T32001-1998或合同对原料品质的认定。该标准所称成品是幅宽为50英寸的亚麻坯布,产品品质应符合国家纺织行业标准FZ/T33001-1998及合同对产品质级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