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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实施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1-08-28 14:48:00
   经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3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棉花条例》),标志着我国有了针对农副产品质量、保护优势纤维资源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棉花条例》明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主管全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由其所属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质检部门及纤检机构一定要学好、用好《棉花条例》,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当前,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放开棉花收购,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必须以法制作保证。《棉花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调整重要农副产品质量的行政法规,是对我国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补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棉花条例》针对我国棉花质量、流通秩序、质量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棉花质量监督的行政主体资格;确立了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建立了棉花质量监督制度;赋予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对棉花经营者在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各环节的质量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具体、严格的规定。该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严厉打击棉花质量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提高棉花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
  应该看到,我国虽是棉花的生产大国,但质量却不占优势,尽管其自然品质高,但由于流通环节或人为过错行为,屡屡造成棉花质量下降甚至遭到根本性破坏,以至于不得不大量进口棉花。另一方面,棉花是我国仅次于粮食的第二大农产品,也是市场放开最晚的农产品之一,长期的垄断经营体制,使经营者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律意识匮乏。实施《棉花条例》,有利于借鉴国外通行做法,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棉花资源;有利于打破棉花经营中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建立健全购销、加工活动的质量岗位责任及追究制度;有利于我国的棉花资源从产量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我国纺织品的竞争力。
  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形成。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各级质检部门及其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肩负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的光荣职责。我们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理解《棉花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好《棉花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前不久召开的棉花打假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发挥职能,积极进取,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