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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种实行优质优价是促进蚕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7-06-27 10:48:00
蚕种实行优质优价是促进蚕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重庆市蚕种管理站 杜英武

  长期以来,蚕种只要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不论是否带有带微粒子孢子,还是孵化率、良卵率、杂交率高低不同的蚕种,其价格都是一样的。笔者认为:这种价格政策是一种保护落后,打击进步的价格政策。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任何一种产品,它应该是产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其价格是其产品质量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体现。质量好,价格就高,反之则低。蚕种不分质量高低,统一规定一个价格,一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优不能胜,劣不能汰。二是没有体现优质优价的物价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三是不利于蚕种生产单位提高科学技术及管理水平,给一些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的生产单位留下了垂死挣扎的机会,阻碍了蚕种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蚕种实行优质优价的必要性

  1、生产条件、技术、管理水平差的单位,不可能生产出优质的种茧。

  重庆市现有蚕种生产单位18家,绝大多数是原蚕生产。有的生产单位原蚕桑树基础、养蚕设施设备条件好,蚕农饲养水平高,且技术力量雄厚,有相应的技术人员下乡指导生产,能够生产出量多质优的种茧,保证生产蚕种的质量。而有的生单位,生产能量低,技术人员少,设施设备条件落后,原蚕生产基础条件差,原种发到蚕农手中后,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下乡指导蚕农生产,蚕农只能靠以往的养蚕经验养蚕,出了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地解决,根本不能保证种茧质量。以致在原种来源、品种、生产季节相同的情况下,有的生产单位生产出来的种茧,公斤茧粒数少、死笼率低、不带或略带微粒子孢子,能为蚕种生产提供优质的种茧。有的则相反。

  2、质量差的种茧,不可能生产出质量好的蚕种。

  “娘状儿肥”,这是农村常说的一句土话。意思就是说,要保证下一代的健康,上一代必须健康。“良种良法”则是现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常说的一句话。意思是说,有了优良的品种,还必须要有先进科学技术、优良的饲养方法。要获得优良的蚕种,必须要有优质的种茧,否则是不可能获得优良的蚕种。历年蚕种生产单位在收购种茧时,给种茧质量划分为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种茧,其价格是不同的。证实了种茧质量对蚕种生产质量上存在的差异。不同质量的种茧,将会导致蚕种质量的差异。重庆市从2001年开展蚕种质量评比以来,也证实了蚕种达到合格标准后,其质量也有高低之分。从7年的蚕种质量评比资料可以看出,凡技术力量雄厚,原蚕队桑树基础、养蚕设施设备条件好,蚕农饲养水平高的生产单位,蚕种质量都比较好,而且质量也很稳定。因此,蚕种质量只要达到合格标准,不论其质量高低,都能获得相同的价格的承认,是不科学的。

  3、不同质量的蚕种,享受相同的价格政策,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市场经济学告诉我们:任何商品,必须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唯独蚕种是一个例外,蚕种不分质量高低,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只要达到合格标准,不论质量高低,都是同一个价格。以致在蚕种业出现了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现象:即质量好的蚕种竞争不过质量差的蚕种。生产技术水平高、生产设施设备条件好、产品质量好的蚕种卖不出去,质量差的却卖得很好。就其原因,质量差的蚕种,由于技术、管理人员少,投入小,远低于正常的生产成本,在不规范的市场管理中,给质量低的蚕种留下了生存的空间。致使一些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的生产单位垂而不死,腐而不败、淘而不汰。

  4、不同质量的蚕种,享受相同的价格标准,损害了蚕农利益。

  蚕种质量不与蚕种价格挂钩,蚕农用相同的价格,买回质量不同的蚕种,这种做法已经伤害了部分蚕农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扰乱了蚕种的供求市场,助长了个别生产、经营单位投机取巧的心理,严重地影响了蚕农利益和行业的发展。

  二、蚕种实行优质优价的重要作用

  1、有利于蚕种生产单位狠抓蚕种质量管理的主动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后,一方面可以促使蚕种生产单位必须把蚕种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出更加完善、针对性更强、操作更具体的生产细节要求,建立更加完善的生产考核目标责任制,不断地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内部管理措施到位。否则,将直接影响生产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蚕种实行优质优价也为蚕种生产单位提供了一套比较完整、公正的内部考核依据,为蚕种生产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创造了条件。

  2、有利于蚕种生产单位不断地转变观念,加强与市场经济接轨

  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后,可以进一步推动蚕种生产单位不断地转变观念,彻底打破统一管理、计划生产、合同订购、划区销售的生产管理模式,向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方向发展。一些跨生产行业、单位、跨区、跨省(市)的优秀联营生产单位将会产生,也将进一步促进蚕种有序流动。蚕种生产单位也将充分地发挥现有的技术和资源作用,扩大生产和销售能力,改变蚕种生产单位只有生产权而无经营权的现状,扩大蚕种销售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的占有率。一些产品质量差、生产能量小、技术水平低的生产单位,将会被无情的市场经济的浪潮所淹没。因此,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将成为促进生产单位思维方法、工作措施、发展目标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催化剂。

  3、有利于提高蚕桑生产的安全性,促进蚕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后,一些质量低劣的合格蚕种将被挡在市场经济的门外,从而提高蚕业生产的安全性。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后,检验单位所出具的检验数据,不但要对社会负责,更要对蚕农和生产单位负责。这些数据,不但决定蚕业生产的安全和行业的发展,而且还决定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与否,更重要的是会影响生产单位的声誉和市场。因此,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后,被检单位将更重视检验检疫的结果,以维护自身利益角度,加大对检验单位的监督,促使检验检疫更加准确、可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检验单位也将在用户的监督下,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自身的检验手段和水平,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操作,提高检出率,尽量减少错、漏、误判机会,保证检验检疫结果的准确、可靠,提升检验检疫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同时,蚕种实行优质优价后,也将促进蚕种生产单位进一步把事后检验转变为事前、事中检验,加强蚕种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在确保蚕种合格的基础上,其产品质量更加可靠、优秀。从而保证蚕桑生产的安全,促进蚕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蚕种实行优质优价的可能性

  蚕种实行优质优价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确定优质蚕种的标准,一旦标准确定后,按质量定价就有了依据。根据农业行业标准蚕种质量的合格标准项目有:微粒子病蛾率、微粒子病卵率、实用孵化率、良卵数、良卵率、杂交率。这些项目都是必检项目,各省(市)都开展了这些项目的检验,因此,只要将这些项目的指标加以整理和完善,蚕种实行优质优价是可行的。

  四、蚕种定级标准

  通过对蚕种农业行业标准和重庆市蚕种质量监督检验站近几年来的检验数据和蚕种质量考核评比资料的整理、分析,提出蚕种质量实行优质优价的标准,供大家参考。

    蚕种定级标准



  五、定级规则:根据“木桶理论”学说,一只木桶装水的多少,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最短的那块木板。因此,蚕种质量指标只有全部达某一个级别,则该批蚕种才能定为这一级别。如果有一项没有达到这个级别,则以没达到的那一项级别,作为该批蚕种的级别。如:某一批蚕种有四项指标达到一级,有一项达到二级,则该批蚕种定为二级蚕种。以此类推。

  总之,蚕种实行优质优价,才能促进生产单位不断地提高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和刺激生产单位从价格竞争转向技术、人才、质量、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保护蚕农利益,实现公平竞争,推动蚕种业健康有序发展。

信息来源:四川蚕业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