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区域经济:"大长三角"如何扩容 何日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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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4-12 08:33:00
新华网上海4月11日电(记者蔡国兆、李荣)随着长三角区域规划、长三角城镇群规划出台脚步的临近,长三角“扩容”这个话题最近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长三角应该如何扩容?现有的“经济门槛”还要不要?如果不要,又该有怎样的标准?
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正式成立。2003年,浙江台州被接纳为协调会成员,长三角城市群“15+1”框架确立。此后,江苏淮安、连云港,浙江金华等10余个周边城市陆续提出申请,要求成为长三角的一员,但被拒之门外。
根据《“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城市入会规程(建议稿)》,申请城市的经济总量、人均GDP、城市化水平、经济联系强度系数等经济指标是衡量其能否加入长三角的一个重要标准。淮安、连云港等城市均在这道“经济门槛”上碰了壁。
长三角城市的“身份”在招商引资方面所含有的潜在效应以及“身份”本身所带来的“内部合作交流”机会,令长三角“户籍”成为周边城市的追求。
长三角“入会热”的背后,还有深刻的体制原因。在当前项目审批制条件下,成为长三角这一重点经济区的一员,可能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多机会。根据有关中央部委的安排,长三角区域规划、长三角城镇群规划正在编制。前些时候,规划的编制机构可谓宾客盈门,不少地方的领导纷纷登门做工作。“城市在长三角区域规划中处于什么位置、归属于什么功能区,关系到一些重大工程的立项。”长三角区域规划综合组的一位专家说。
据权威人士透露,虽然两个规划之一的长三角城镇群规划有所突破,对浙南、皖东、苏北的一些城市进行了统筹考虑,但另一个规划——长三角区域规划涉及的范围基本还在现有经济协调会“15+1”框架之内。
“当长三角与国家有关规划脱钩,长三角‘俱乐部’还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么?”南京大学青年学者吕磊说。
对于长三角的“经济门槛”,有些人士认为确实过高。“建立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的本意是通过相关城市的协调互动,促进区域经济的整合与发展。但这种制度安排在战略层面的落实上出现了偏差,经济实力导向的入会标准突出了共性,忽视了差异性、互补性,对于长三角的长远发展未必有利。”长三角城镇群规划专家组成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沈玉芳说。
长三角“扩容”之路究竟应该怎么走?目前,一些专家正在思考。
2月下旬,上海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战提出,长三角城市群概念需要进一步拓展,应该从建立长江流域经济体系的角度来构建“大长三角”经济区,范围向西可延伸至黄山、天柱山、大别山山脉,包括合肥在内的整个江淮地区、皖江城市带和苏北地区。
已经报送建设部的长三角城镇群规划专家稿的思路则更为激进。这个规划提出,长三角要在“西进”的同时实现“北拓”与“南扩”。其中,“西进”路径是在芜湖、合肥等地培育、建立起新的经济辐射枢纽,然后实现更大范围的经济整合;“北上”第一阶段以盐城、连云港为中心,贯通沿海一线;第二阶段以连云港、徐州为中心,贯通陇海线。
长三角经济区应该是市场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而不是行政指令或行政协调的产物。面对专家提出的“扩容”设想,长三角城市的“经济门槛”怎么设,需要认真思考一下了。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