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茧丝绸大省、强省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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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27 09:05:00
“十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工程”战略转移的有利契机,真抓实干,大力发展我区的桑蚕业生产,一年一个大发展,一年登上一个新台阶,取得骄人的成绩。2005年,全区有桑园面积141万亩,发蚕种395万张,产茧量14.846万吨。与1999年相比,分别增长605%、464%、661%,蚕茧产量从全国排名第六位跃居第一位。2006年势头不减,我区桑蚕业生产继续快速发展,预计到今年底,全区桑园面积将达到180万亩,发蚕种量480万张,产茧18.5万吨,继续保持全国桑蚕生产第一大省的地位。
为了把我区的桑蚕业推向一个更高、更新的阶段,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广西茧丝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把握机遇,进一步加快我区由蚕茧资源大省向茧丝绸大省、强省迈进”。《意见》的贯彻和落实,关系到未来若干年内,我区桑蚕业的快速发展,产业链的延伸,质量、效益的提高,加工、贸易的发展,蚕农的增收和地方收入的增加。《意见》的贯彻和落实,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把桑蚕产业打造成为我区继蔗糖业之后,在全国甚至全球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的奋斗目标。
为此,对于桑蚕业的发展,我们不仅要从技术的层面上加以研究,还应该从管理的角度上加以考虑。
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桑蚕业发展的领导
我区的桑蚕业一直是在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各方力量,聚集各方资金,调动一切人才资源,发动各市、县的积极性而发展起来的。因此,从自治区农业厅到市、县农业局应该是负责我区桑蚕业发展的主体,第一责任人。对于这一点,不能动摇,不能因为事业的发展,考虑个人、部门、集团的利益,而另外去搞什么“办”、“委”、“集团”、“公司”去负责当地的桑蚕生产,脱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历史已经证明这一点,在我国蚕业生产快速发展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成立丝绸总公司,各主产大省也纷纷成立与此相应的省公司,形成集人、财、物管理大权于一身,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既有行政管理权又从事生产经营的垄断性企业。我区虽然成立了区丝绸公司,但只负责加工,贸易这一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农业厅)仍全面负责桑蚕生产这一块。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全国遭遇两次蚕业生产低潮(1992年、1995—1998年),各主产省蚕业生产陷入困境,产量下降,据统计,1999年与1990年相比,全国蚕茧产量减少15%。而此期间,广西不但没有减少,相反,桑园面积从8.13万亩增加到20.1万亩,增长147%,蚕茧产量从14.8万担增加到39万担,增长163%。究其原因,除了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创新之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区桑蚕业的管理体制,在这个体制下,任何单位、个人不与蚕农争利,尽最大努力去增加蚕农收入,减少蚕农损失,保护了蚕农的积极性。这也为“十五”期间,广西蚕业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要建设蚕业强省,首先就应该继续加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桑蚕生产的领导。
二、开放型的市场是我区建成蚕业强省的生命线
随着我区蚕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蚕茧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比重连年增加,2005年已达25%,估计“十一”末可能达到40%,我区正在为我国重要的茧丝原料生产基地和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市场法则的作用,外省(尤其是浙江、江苏省)缫丝企业纷纷进入我区新建,改扩建丝厂,我区的民间资本也大量流入丝绸行业,新办缫丝厂,据统计,2005年我区有缫丝厂53家,13万绪缫丝设备,生产能力9000吨生丝,实际生产生丝6000吨。据估计,今年还会有较大的增长。针对我区的蚕茧资源和生产潜力,“中丝公司”等企业联合在南宁开办了茧丝交易市场。这是国内继嘉兴茧丝绸市场之外,第二家交易市场,为我区的茧丝生产搭建了一个新的交易平台。随着我国加入WTO,生丝出口配额制被取消,生丝类及含生丝纺织出口不受限,加之欧美市场转好,这两年生丝及其制品出口增加,价格上升,库存减少,拉动蚕茧价格大幅上扬,各方贾商茧贩云集广西,蚕茧成了香饽饽。在这种形势下,我区蚕茧的收烘秩序出现一些混乱局面:无证收购、茧贩乱窜、卖毛脚茧、质量下降、茧价高低变化大等。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或部门,有的公司或个人,提出要整顿蚕茧收烘市场,要一县一证,独家收购蚕茧。
竞争性的开放型蚕茧市场是发展广西桑蚕生产,建设蚕业强省的生命线,而管制型的封闭市场,即一县一证,独家收购会窒息广西桑蚕业的生命力。“东桑西移”工程启动后,几年来,西部各省区纷纷竞相发展桑蚕业,为什么广西能脱颖而出,一枝独秀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广西是开放型的蚕茧市场,而其它省(区)几乎都是管制型的。前者是多家收购,以质论价,自由竞争,蚕农得到了实惠,积极性被调动。而后者是地方政府(主要是县一级)指定或拍卖蚕茧收购权,收购者以垄断价格(往往低于市场平均价)强行收购蚕农的蚕茧,蚕农的利益受到损害,积极性受到挫伤。以今年为例:预计广西产鲜茧18.5万吨(370万担),经初步测算,每市斤鲜茧售价比全国平均价高1元,全区63万户蚕农从卖鲜茧这一项就可以多收入7.4亿元,折合平均每亩桑地可多收入400元,或每户蚕农可多收入1200元。从这个简单的数字,不难看出,为什么西部有的省每年投入发展蚕桑生产的资金数倍于广西,但它们的桑蚕生产却停留在宏伟的蓝图,领导的决心,部门的计划上,始终难有突破性的发展。而广西的政府虽然没有直接拿出那么多钱,却拿出了一个好政策,从这当中,广西的蚕农一年多得到7个亿的额外收入,所以,一经政府的号召,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全区的蚕业生产便势如破竹,蓬勃发展起来。全国的干茧市场是开放型的,价格、流通是自由的。一县一证,用强制性垄断价格,独家收购鲜茧,是违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则的,是坑农、损农的行为。所维护的是强势利益集团,企业的利益,被损害的是弱势个体蚕农的利益,违背了党中央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宗旨。
至于在鲜茧收购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则只能从加强法制管理及规章约束去解决,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公平、合理、透明、可操作、买卖双方认可的鲜茧收烘办法去解决。
三、突破阻碍我区茧丝绸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要建设蚕业强省,必须突破当前制约我区茧丝绸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这当中,蚕种生产、基地县建设、加工业、人才是较为突出的几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蚕种生产
无须强调,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基础问题。种了桑就要养蚕,养蚕就要蚕种。蚕种是具有动物学特性的农用种子,与其它农用植物种子相比,蚕种难于运输,区域适应性差。广西地处亚热带,常年高温多湿,一般说来,只能使用广西本地培育的品种、在本区内繁育的蚕种,广大蚕农才可以获得稳产、高产。大量蚕种依靠外省供应是不现实的。
我区的蚕种业基础薄弱,其现状难以支撑蚕业强省的重负。我区现有桑蚕原种场一座,属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普种场(专门生产供蚕农用的一代杂交种)23座,分属市、县农业局,属国有事业(企业管理)性质。这些蚕种场始建于60年代发展木薯蚕时期,由于当时经济条件限制,房屋简陋,设备破旧,自那以后若干年,风吹、日晒、雨淋,蚕种场在破产边缘争扎。2000年前,广西是小蚕区,产茧量少,无法引起足够重视,现状依旧。从2000年开始,我区桑蚕生产突飞猛进,从一年需要原种2万张,一代杂交种70万张,增加到2005年需要原种6万张,一代杂交种395万张,照此速度,估计2010年将需要原种15万张,一代杂交种600万张。
面对这种形势,一方面,各蚕种场已尽量挖掘潜力,或筹措资金,改、扩建养蚕制种房屋,扩大蚕种生产;另外,农业厅及各市、县政府也加大对蚕种场的支持力度,扩大生产。但由于蚕种业建设严重滞后,这种支持无异于杯水车薪,难以解决当前蚕种供应紧张的问题。在蚕种紧张的时候,如今年8月25到9月10日,每张蚕种卖到蚕农手上高达60—70元,高出正常价格将近一倍。有的地方,蚕种贩子从外省调入不适合本地饲养的蚕种,卖给蚕农,造成减产,或颗粒无收的问题。受损的农民难以得到合理赔偿,不时形成上访、围攻政府等社会问题。
因此,迫切需要自治区政府在这两年内,拨出专项资金,改、扩建一个原种场,10个重点普种场,使每座普种场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张以上,原种场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张原种,才能基本缓解蚕种供应的压力。
(二)基地县建设
要把广西建设成桑蚕强省,必须建设高产、稳产的基地县20个以上。其中:2个50万担县,5个30万担县,5个20万担县,8个10万担县,建成后,这20个基地县的产茧量将达430万担,占全区总产量的85%以上,基地县是蚕业强省的基础。
(三)加工业
要建设蚕业强省,必须把后续加工业搞上去。除缫丝业外,织绸、印染、服装、贸易(含出口)都要搞上去,尽量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
预计我区2010年蚕茧产量25万吨,农业产值约50亿元,如果70%加工成生丝,可得2.1万吨生丝,产值约60亿元,连同鲜茧收烘和副产品加工在内,粗加工产值100亿元。如果50%的生丝加工成绸缎,其中,部份加工成服装,则能增加100亿元的附加值。要培育一批年产生丝500—1000吨的龙头企业,继而逐步发展织绸、印染、服装、贸易、出口等各行业。
对缫丝工业的规模要有宏观控制,由自治区经委严格把关,加工能力以消化本区生产蚕茧总量的70%为宜。决不能让加工能力超过本区生产蚕茧的总量。
1、龙头企业+基地+农户
利用龙头企业的资金、加工、销售、信息等优势,通过建立桑蚕生产基地,把千家万户蚕农组织起来,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蚕茧产量、质量,根据合同销售蚕茧,执行最低保护价,二次分配,保证蚕农,企业利益,长期、互利发展。
2、市场+蚕农协会+蚕农
通过“蚕农协会”把千家万户蚕农组织起来,面对市场。“协会”从小蚕共育—大蚕防病省力化养蚕—方格簇结茧—烘鲜茧—销售干茧—鲜、干茧利润分配。把分散的蚕农组合成一个整体,面向开放的市场,共享鲜茧销售,干茧烘烤的利润。
由于种种原因,我区现在还没有一家正常运行的茧丝绸贸易出口公司。目前我区生产的生丝只能依靠通过外省(主要是广东、浙江、江苏)出口到国外。对于外销量占70%的丝绸类产品来说,这种现状极不正常,必须立即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增加我区的外贸收入。
(四)人才
随着我区蚕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技术人材严重不足。根据“十一五”规划,2010年我区产茧500万担,按生产1万担蚕茧需要配备4名专业技术人员来计算,需要2000名。实际上,目前我区从事桑蚕业的专业技术干部只有350人。这些人才主要是1998年全国恢复高考招生时,区农业厅出面聘请外省教授、专家来广西支教,与原广西农学院合办的蚕桑专业而培养出来的本科毕业生。该专业于1998年停办,至今没有恢复。据说,目前国内只有西南大学、山东大学还招收蚕桑本科生,其它几所原有招生院校,由于本省蚕业生产已经开始萎缩,下滑而停招本科生。“广西农职院”的蚕桑班,办办停停,培养的专门技术人才不多。
至于茧丝绸加工业的技术人才,缺口更大,全区现有的1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还是80年代毕业于苏州丝绸工学院,来广西工作的本科生。现在新建、改建的50多家现有丝厂中,鲜有受过本科、大中专丝绸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要向茧丝绸大省、强省迈进,必须要有一批专业人才,努力从事这方面的教学、科研、生产、技术推广工作。未来若干年,广西应该培养出在国内、甚至世界上,在蚕桑、茧丝绸领域,在加工、贸易、经济、管理等方面,有影响的知名专家、教授、学者。
因此,恢复我区的蚕桑专业本科教育,新办丝绸专业本科教育、开办大、中专蚕桑、茧丝绸职业教育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作者:广西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 胡乐山)
信息来源:广西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