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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企业亟待树立新“国标”意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5-06-29 07:43:00
为加快纺织服装企业与国际接轨,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从今年开始,我国对纺织服装实施强制性安全标准。但日前省纤检局的一项调查令人担忧,作为纺织服装生产大省,到目前河北省生产企业大多数未能完整地执行这一标准,正确标注安全类别,这为今后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埋下了隐患。
今年1月1日起,《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即GB18401-2003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从甲醛含量、PH值、分类、所用染料等方面,对纺织品的安全生产设置了“门槛”。新标准规定,2005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这一标准,2006年1月1日起不符合这一标准的纺织产品不得销售。
据了解,GB18401-2003标准是一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其规定的内容涉及纺织品服装生产的多个环节,需要生产企业从购进原料到成品出厂层层把关。因此,企业必须及时验明所采购原料和半成品的质量,对质量不明的产品及时送有检验能力的检测机构检验,以保证产品质量。
“从目前我省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的情况看,形势非常严峻。”省纤检局副局长张书雅告诉记者,他们日前组织技术人员到全省70多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对这一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所知甚少,对执行标准的意识不强。而且参加培训的人员都是公司的检验员、化验员等,极少有管理层参与,这对企业正确执行新标准非常不利,同时也反映出企业没有从根本上引起重视。更有甚者,部分企业对执行新标准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愿接受宣传培训,更拒绝检查。
“从5月份开始,美欧对我国部分类别纺织品屡屡设限,也为我省纺织服装企业敲响了警钟。”业内人士认为,“设限”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产品在某些方面还不符合欧美标准,企业只有在安全、技术等生产标准上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才能冲出他们设置的一个个非贸易壁垒。
省纤检局提醒相关企业,必须及时掌握新的强制性标准,在过渡期内尽快解决库存和调整生产计划。新标准中规定一件服装或者制品中所有组件都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关都要把牢,如果企业不去主动适应它,肯定是没有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