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广西蚕桑生产总结及今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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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2-25 08:10:00
一、生产基本概况
2003年预计,广西桑园面积100万亩,其中投产桑园85万亩;全年养蚕260万张,桑蚕鲜茧产量8.0万吨,比上年增长7.96%。鲜茧全年平均售价13.34元/公斤,比上年的9.77元/公斤提高了36.54%。全年播桑种7316公斤,同比增10.78%。
2003年,广西桑蚕生产形势稳定,无明显波动,上半年形势低迷的状况下,部分主产区开展桑园品种更新,改造中低产桑园,淘汰部分老桑园,换种桂桑优12、桂桑优62等新品种桑,调优桑园品种结构。全年蚕茧价格呈前低后高的特点,上半年蚕茧价格平稳,平均在9-10元/公斤。进入8月下旬,广西秋茧开始上市,鲜茧收购价为10.6-11.4元/公斤,进入九月份后随着蚕茧的大批上市,各地客商进入收购,鲜茧收购价开始出现跳跃式上涨,9月7日,各蚕区鲜茧收购价普遍涨到15元/公斤以上,9月中旬后,桂西北、桂中蚕区鲜茧收购价维持在16-17.6元/公斤,桂南蚕区价格在15-15.6元/公斤。9月份广西鲜茧平均收购价格达16.8元/公斤,同比增120.05%,其中最高价达19元/公斤。其后部分鲜茧价格达到了22元/公斤。全区上年半年蚕茧质量较好,但随着蚕茧收购风起,蚕茧质量有所下降,卖毛脚茧现象时有发生。
上半年养蚕结束后,广西各蚕区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乡村、农户,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认真组织和指导蚕农做好消毒防病工作。结合桑园夏伐,及时做好清园、施肥和抗旱工作,并把桑园防虫治虫作为防治微粒子病的重中之重的措施,为下半年蚕业生产做好准备。据不完全统计,7月1日至8月31日,全区共举办蚕业生产技术培训班235期,发放技术资料近6.7万份。各蚕区积极做好优良桑品种的育苗工作,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全区共播桑种1182公斤,高于1-6月份的桑种播种总量。
二、2003年主要工作
1、 完成2003年全区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要求,年初,区农业厅经作处对全区桑蚕种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资格认定工作,经登记、审查合格后,对取得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颁发了证书,以桂农业发[2003]19号行文予以公布,并在《广西科技报》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取得2003年桑蚕原种生产和经营资格,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等23个单位取得2003年桑蚕一代杂交种生产资格,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等78个单位取得2003年桑蚕一代杂交种经营资格。
2、开展蚕种质量评比活动。2003年2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区3个蚕种冷库冷藏的23个蚕种场生产的2003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进行了评比,并首次开始对全区原种质量进行抽查评分,共评比出蚕种质量优秀单位3个、蚕种质量良好单位7个、蚕种质量合格单位8个、蚕种质量不合格单位3个。并将评比结果、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的要求等有关情况以桂农业办发[2003]47号文件及时进行全区通报,有效促进了该区蚕种质量的提高。
3、配合农业部开展2002年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抽查活动,与广东交叉抽样检测。经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抽查全区的14个蚕种场29个批次的蚕种,良卵率为98.51%、实用孵化率95.15%,病卵率为0,单张良卵率平均为25793粒,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继续规范全区蚕种生产、经营管理。上半年,颁布实施《广西桑蚕种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冷库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质量管理暂行规定》4个暂行管理规定和《关于广西桑蚕种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蚕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尤其是强化蚕种纸及质量合格证章的管理,对提高蚕种质量、维护该区桑蚕生产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全区桑蚕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年初和年中分别在钦州市和南宁市召开了全区桑蚕生产工作会议,制定2003年上半年桑蚕原种、普通种生产计划,分析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等。
6、根据中央及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网称广西蚕业应降温”的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近2万字的《广西桑蚕发展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广西桑蚕业面临的形势分析及发展意见》,一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肯定。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撰写了《关于稳步发展广西桑蚕生产的意见》,下发各市、地、县(市、区),指导当地生产发展,以确保全区桑蚕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7、 配合自治区农业厅做好桑蚕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
8、 加大新品种和重点技术及标准化生产的实施和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等,着力提高自治区桑蚕技术水平,实现桑、蚕良种的推广普及率达100%,推广桑新品种桂桑优12、62共18万亩,蚕新品种“桂蚕一号”24万张;建立桑蚕示范样板基地120个;推广方格蔟具300多万片;推广应用蚕桑标准化生产技术30万亩。
9、 把防微工作作为今年蚕桑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个别蚕种场超毒现象严重的情况,加大整治力度,并下发《广西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技术措施》,指导各地开展桑蚕微粒子病防治,切实减轻其发生和危害,确保该区桑蚕生产的健康发展。
三、 2004年工作重点
计划2004年,全区桑园稳定在110万亩,发种量300万张,鲜茧总产8.8万吨。
(一)实施“优茧工程”,打造广西优质蚕茧品牌。
广西桑蚕生产经过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无论是桑园面积还是蚕茧产量都已跻身全国产茧大省行列。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数量扩张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要在稳定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实施“优茧工程”,着力提高广西蚕茧质量,打造广西优质蚕茧品牌。具体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蚕桑良种化工程建设,加快桂桑优12、桂桑优62等新品种桑和桂蚕一号、桂蚕二号新品种蚕的推广,并对部分桑蚕普通种场进行改造扩建,提高蚕种生产能力和蚕种质量;二是建立健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重点做好自治区蚕种检疫中心的改造扩建;三是加大优质原料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宜州、象州等10个蚕桑标准化示范基地,使其成为广西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
(二)加强蚕业科技推广及技术培训。
加大种桑养蚕重点技术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争取在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和标准化生产方面有新的突破,提高广西桑蚕业技术水平。
(三)继续强化蚕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
一是坚持开展每年一次的全区蚕种质量评比活动,促进蚕种质量提高;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广西桑蚕种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冷库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蚕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确保广西桑蚕生产的正常秩序;三是力争筹备成立“广西蚕种产销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维护广西蚕种业的健康发展。 (广西农业厅经作处)(来源:《蚕丝在线》)
2003年预计,广西桑园面积100万亩,其中投产桑园85万亩;全年养蚕260万张,桑蚕鲜茧产量8.0万吨,比上年增长7.96%。鲜茧全年平均售价13.34元/公斤,比上年的9.77元/公斤提高了36.54%。全年播桑种7316公斤,同比增10.78%。
2003年,广西桑蚕生产形势稳定,无明显波动,上半年形势低迷的状况下,部分主产区开展桑园品种更新,改造中低产桑园,淘汰部分老桑园,换种桂桑优12、桂桑优62等新品种桑,调优桑园品种结构。全年蚕茧价格呈前低后高的特点,上半年蚕茧价格平稳,平均在9-10元/公斤。进入8月下旬,广西秋茧开始上市,鲜茧收购价为10.6-11.4元/公斤,进入九月份后随着蚕茧的大批上市,各地客商进入收购,鲜茧收购价开始出现跳跃式上涨,9月7日,各蚕区鲜茧收购价普遍涨到15元/公斤以上,9月中旬后,桂西北、桂中蚕区鲜茧收购价维持在16-17.6元/公斤,桂南蚕区价格在15-15.6元/公斤。9月份广西鲜茧平均收购价格达16.8元/公斤,同比增120.05%,其中最高价达19元/公斤。其后部分鲜茧价格达到了22元/公斤。全区上年半年蚕茧质量较好,但随着蚕茧收购风起,蚕茧质量有所下降,卖毛脚茧现象时有发生。
上半年养蚕结束后,广西各蚕区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乡村、农户,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认真组织和指导蚕农做好消毒防病工作。结合桑园夏伐,及时做好清园、施肥和抗旱工作,并把桑园防虫治虫作为防治微粒子病的重中之重的措施,为下半年蚕业生产做好准备。据不完全统计,7月1日至8月31日,全区共举办蚕业生产技术培训班235期,发放技术资料近6.7万份。各蚕区积极做好优良桑品种的育苗工作,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全区共播桑种1182公斤,高于1-6月份的桑种播种总量。
二、2003年主要工作
1、 完成2003年全区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要求,年初,区农业厅经作处对全区桑蚕种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资格认定工作,经登记、审查合格后,对取得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颁发了证书,以桂农业发[2003]19号行文予以公布,并在《广西科技报》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取得2003年桑蚕原种生产和经营资格,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等23个单位取得2003年桑蚕一代杂交种生产资格,自治区蚕业技术指导总站等78个单位取得2003年桑蚕一代杂交种经营资格。
2、开展蚕种质量评比活动。2003年2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区3个蚕种冷库冷藏的23个蚕种场生产的2003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进行了评比,并首次开始对全区原种质量进行抽查评分,共评比出蚕种质量优秀单位3个、蚕种质量良好单位7个、蚕种质量合格单位8个、蚕种质量不合格单位3个。并将评比结果、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的要求等有关情况以桂农业办发[2003]47号文件及时进行全区通报,有效促进了该区蚕种质量的提高。
3、配合农业部开展2002年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抽查活动,与广东交叉抽样检测。经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抽查全区的14个蚕种场29个批次的蚕种,良卵率为98.51%、实用孵化率95.15%,病卵率为0,单张良卵率平均为25793粒,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继续规范全区蚕种生产、经营管理。上半年,颁布实施《广西桑蚕种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冷库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质量管理暂行规定》4个暂行管理规定和《关于广西桑蚕种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蚕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尤其是强化蚕种纸及质量合格证章的管理,对提高蚕种质量、维护该区桑蚕生产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全区桑蚕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年初和年中分别在钦州市和南宁市召开了全区桑蚕生产工作会议,制定2003年上半年桑蚕原种、普通种生产计划,分析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等。
6、根据中央及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网称广西蚕业应降温”的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近2万字的《广西桑蚕发展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广西桑蚕业面临的形势分析及发展意见》,一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肯定。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撰写了《关于稳步发展广西桑蚕生产的意见》,下发各市、地、县(市、区),指导当地生产发展,以确保全区桑蚕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7、 配合自治区农业厅做好桑蚕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
8、 加大新品种和重点技术及标准化生产的实施和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等,着力提高自治区桑蚕技术水平,实现桑、蚕良种的推广普及率达100%,推广桑新品种桂桑优12、62共18万亩,蚕新品种“桂蚕一号”24万张;建立桑蚕示范样板基地120个;推广方格蔟具300多万片;推广应用蚕桑标准化生产技术30万亩。
9、 把防微工作作为今年蚕桑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个别蚕种场超毒现象严重的情况,加大整治力度,并下发《广西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技术措施》,指导各地开展桑蚕微粒子病防治,切实减轻其发生和危害,确保该区桑蚕生产的健康发展。
三、 2004年工作重点
计划2004年,全区桑园稳定在110万亩,发种量300万张,鲜茧总产8.8万吨。
(一)实施“优茧工程”,打造广西优质蚕茧品牌。
广西桑蚕生产经过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无论是桑园面积还是蚕茧产量都已跻身全国产茧大省行列。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数量扩张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要在稳定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实施“优茧工程”,着力提高广西蚕茧质量,打造广西优质蚕茧品牌。具体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蚕桑良种化工程建设,加快桂桑优12、桂桑优62等新品种桑和桂蚕一号、桂蚕二号新品种蚕的推广,并对部分桑蚕普通种场进行改造扩建,提高蚕种生产能力和蚕种质量;二是建立健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重点做好自治区蚕种检疫中心的改造扩建;三是加大优质原料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宜州、象州等10个蚕桑标准化示范基地,使其成为广西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
(二)加强蚕业科技推广及技术培训。
加大种桑养蚕重点技术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争取在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和标准化生产方面有新的突破,提高广西桑蚕业技术水平。
(三)继续强化蚕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
一是坚持开展每年一次的全区蚕种质量评比活动,促进蚕种质量提高;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广西桑蚕种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桑蚕种冷库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蚕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确保广西桑蚕生产的正常秩序;三是力争筹备成立“广西蚕种产销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维护广西蚕种业的健康发展。 (广西农业厅经作处)(来源:《蚕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