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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浙江蚕种生产的基本思路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3-12-31 09:41:00
一、2003年全省蚕种生产概况
2003年浙江省的蚕种生产可概括为:管理办法全面贯彻、生产结构进一步调整、蚕种质量明显提高。
(一)全面贯彻实施蚕种管理办法
《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蚕桑行业的第一个政府规章。全省各级业务部门十分重视,突出做了以下几方面:
1.大力宣传蚕种管理办法,营造依法管理氛围
省蚕种管理站、省蚕种业协会于2003年初联合举办了全省蚕种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培训班;省农业厅经作局、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于4月上旬联合召开了全省蚕种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贯彻执行蚕种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与此同时,还通过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农村信息报等新闻媒体,以及浙江农业信息网、全国蚕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多方位的全面宣传。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各地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杭州市农业局上半年专门召开了3次蚕种产销管理专题会议,湖州市印发了2万余份宣传资料。兰溪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蚕种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过这些宣传活动,使各地增强了依法加强蚕种产销管理的意识,提高了蚕种生产与经营者依法生产与经营蚕种的自觉性,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制订实施细则及相关措施,提高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蚕种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省农业厅根据蚕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印发了《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管理部门职责等八个主要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省农业厅还修改、完善了《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及服务准则,以进一步提高资格证书的审批质量。为有利识别各生产单位生产的蚕种,省蚕种管理站公布了全省17只蚕种品牌及包装标识;还对2004年度的蚕种质量合格证进行了按场编号;同时规范了蚕种生产、冷库、经营单位的报表。
为配合蚕种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浙江省蚕种业协会组织会员签署了《关于自觉遵守蚕种管理办法的倡议》,通过承诺形式,把遵守蚕种管理办法作为行业内部从业者应当相互监督、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3.依法加强管理,维护蚕种市场秩序
首先,加强了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把蚕种市场准入关。省农业厅对全省21家蚕种生产单位、40家蚕种经营单位进行了资格验审和换证,分别对1家蚕种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暂停资格,审核同意1家蚕种生产单位恢复生产。其次,省市县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执法力度。省农业执法总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按照“抓苗头、抓源头、抓头头”要求,由有关领导带队对往年蚕种非法经营活动严重的地区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一些非法经营蚕种现象比较严重的市县,开展了声势浩荡大的市场集中整治,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临安市农业执法部门用了2个月的时间,共出动了227人次,到7个乡镇50个村进行整治工作,先后对17名涉案人员作了询查笔录;兰溪市农业局组织了专项执法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历时半个多月,在4个重点乡镇31个村开展蚕种管理执法行动,发出了23份《责令停止农业违法行为的通知书》。第三,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劣蚕种的案件,依法维护蚕种市场秩序。通过各级执法部门努力,全省共阻止和查处蚕种违法案件65起,涉及蚕种54000余张,罚款 8万余元。
通过宣传管理办法和处理案件,提高了蚕农的法规意识,振慑了部分蚕种贩子,初步遏制了一些地区非法经营蚕种的势头,使一些地区统一供种的数量有所回升,有效地维护了全省蚕种产销秩序的基本稳定。
(二)生产结构进一步调整
全年蚕种生产量随农村需种量的变化进一步调整,初步统计,全省饲养蚁量13.5万克,同比减少2.9万克,减17.7%;生产一代杂交种220万张,同比减少63万张,减22.3%。在生产品种上,根据市场需要,大力生产适销对路品种,深受欢迎的优质强健中丝量品种生产量进一步增加。
(三)蚕种质量明显提高
良卵率、实用孵化率、杂交率、毒率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全国质量抽检、省质量抽检全部在合格以上,据省质检站分别在春期和秋期对全省23家蚕种生产单位生产的155批(其中春80批,秋75批)蚕种抽检的结果来看,全省蚕种质量继续保持较好的水平。抽检的主要指标,良卵率:春、秋均全部在98%以上;杂交率:春、秋都是除1个批外,均在98%以上;实用孵化率全部在合格标准以上,其中超过98%的,春期有65个批次,占抽检批数的81.25%;秋期有71个批次,占抽检批数的94.7%。
毒率明显降低。全年共抽检23个生产单位的一代杂交种,检验样本41109个,其中21个场无毒率在60%以上,无毒蚕种(毛种)占81.42%,同比提高10.32个百分点,是2000年以来最好的一年;带毒合格蚕种占16.47%,同比降低8.26个百分点;毒率超标淘汰蚕种占2.11%,同比降低2.06个百分点。检出微粒子病蛾数同比减少64.6%。
主要问题:一是生产数量大幅减少,企业效益降低亏损面大大增加;二是个别地方蚕种非法经营仍然较为严重;三是少数场的蚕种质量亟待提高。
二、2004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2004年蚕种生产面临的新情况
1.茧丝市场行情的超常变化,打破了蚕种需求量的相对稳定
从1997年以来浙江蚕桑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以来,全省蚕种饲养量基本稳定在250万张左右,但2001年下半年以来,茧丝价格的变化打破了以往任何时期,长时间大幅度下滑,屡创新低;特别是2003年市场茧丝价格呈马鞍形高幅跌宕起伏,1~7月强势超跌,8月开始超常上窜创了记录,11月以来又处跌幅振荡。茧丝价格的变化完全超乎常规。蚕桑生产是对市场行情反映较为敏感的生产,市场的频繁变化预示着生产风险的加大,饲养量也将产生较大的变化。
2.蚕茧流通体制的深化改革,将促使蚕种生产全面走向市场化
蚕茧的流通体制可以说是目前极少数基本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大宗农产品,浙江省从2003年夏秋茧开始已不下达收购指导价;2004年全国蚕茧流通体制也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从而推动茧丝绸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将推动蚕种业的全面市场化。
3.浙江蚕业工作重心的转变,对蚕种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长三角经济圈的形成,将对嘉湖蚕业带来很大的冲击,这一地区逐步衰退的趋势将不可避免;资源紧缺,缺少大面积发展的条件,数量优势不再;应用技术落后,劳动效益低,竞争力弱是当前浙江蚕业面临的严峻挑战。为保持浙江蚕业在全国应有的地位,浙江省制订并开始实施《蚕桑西进发展规划》和《蚕桑优化改造规划》。浙江蚕业的工作重心将转到全面打造优质茧基地上来,蚕种生产也应从满足量的需要转到品种对路、优质供应上来。
4.生产效益的下降,促使蚕种业的改革
2003年预计全省饲养量减25%左右,蚕种生产量同比减少二成以上,同时生产成本明显增加,蚕种生产企业经济效益面临更为严峻的局面,只有加快蚕种业的改革,才能实现新的发展。
(二)2004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实施浙江蚕业两个规划的要求,2004年浙江省蚕种生产的总体思路是: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稳定秩序;争创名优,开拓市场。
1.进一步调整生产规模,推进蚕种场体制改革
从目前农村蚕桑生产形势来看,2004年全省蚕桑生产将仍处于较为严峻的形势,一是虽然秋茧收购价格大幅度上升,但从当前桑苗行情看,苗价并没有预计的那样高,没有出现全省性种桑新的高潮;二是从2004年全省春期订种计划看,虽比2003年春蚕实际饲养量略有增加,但同比仍有所减少。而现有蚕种生产能力大大超过需求量,因此还必须进一步压缩生产规模。
随着生产规模的压缩,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效益将进一步下降,因此,只有深化改革才是唯一的出路。改革包括体制的改革和内部机制的改革两个方面,通过改革增强活力,减轻负担,提高效益。嘉湖不仅是蚕茧生产的重点区域,也是蚕种生产的主要产区,因而也是推进蚕种场改革的重点。
2.进一步贯彻蚕种管理办法,维护蚕种市场的稳定
要继续全面贯彻执行《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是严格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验制度,在验审过程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遵守生产与经营制度、查有非法经营行为的,将严格按蚕种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二是开展原种生产单位与蚕种冷库资格的认可,进一步加强蚕种出库管理;三是加强档案制度建立,完善报表制度;四是严格按“抓苗头、抓源头、抓头头”要求,坚决打击蚕种非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3.大力开展名优品牌建设,积极开拓蚕种市场
一是坚持提高质量为中心,确保优质蚕种的供应。2003年从总体上说,全省蚕种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少数场微粒子病超标淘汰蚕种同比有所增加,有个别市县微粒子检出率居高不下;有个别场抽检实用孵化率偏低。因此,提高蚕种质量和保持质量水平仍有许多工作可做。质量是蚕种竞争的生命。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蚕种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只有坚持质量第一,才能赢得市场份额。同时,确保优质蚕种供应是每个蚕种经营单位的基本职责,各蚕种经营单位要从有利蚕桑生产发展,有利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好供应蚕种的质量关。二是要树立名牌意识,争创优质产品。到2002年浙江省已实现全部蚕种品牌化,今后各地要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名优农产品的评比,扩大品牌的知名度。三是积极开拓市场,尤其是要努力开拓蚕种潜在空间较大的市场。 来源:<<蚕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