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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高效生态蚕业 促进新农村建设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6-11-14 09:24:00

  发展高效生态蚕业 促进新农村建设

    吴海平
(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杭州310020)

摘 要:本文回顾了“十五”期间浙江省蚕业生产的现状,分析了在“十一五”期间浙江蚕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持浙江蚕业稳定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蚕业;新农村建设;浙江

  浙江地处我国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物之邦”之称。茧丝绸历来是浙江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在20世纪曾长期居全国首位。随着浙江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尤其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杭嘉湖地区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出现了桑园面积明显减少,产茧量下滑的趋势,浙江蚕桑进入了调整时期。近几年,浙江省加快蚕业生产结构调整,通过蚕桑优化改造和蚕桑西进工程两手抓,有力扭转了蚕茧生产下滑的局面,使蚕桑生产呈现恢复性增长的态势,为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任务,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了“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为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农业发展从效益农业转变到高效生态农业,高效生态农业既注重经济效益,更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一种比效益农业要求更高的农业形态。我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作为具有传统优势的蚕桑产业,从栽桑养蚕自身功效看,桑树本身具有绿化环境的功能,丝绸是“绿色”、“环保”的产品,也是国际绿色消费的主流;另一方面,与一般大宗农产品相比,蚕桑具有一定比较效益优势,是蚕茧主产区和山区、半山区农民增收的良好载体。因此,蚕桑生产是我省高效生态农业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蚕桑产业,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浙江发展高效生态蚕业的关键时期。正确分析与认识浙江蚕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定位与作用,进一步调整发展思路与目标,研究对策,对浙江蚕业乃至整个茧丝绸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浙江蚕业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促进我省蚕区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浙江蚕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1 “十五”期间浙江蚕业生产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蚕桑生产高速发展,1992年蚕茧产量达到14万吨,1994年桑园面积152万亩,分别创历史最高纪录。1996年受丝绸行业滑坡的影响,我省蚕桑生产进入调整期。经过多年的调整,目前,全省桑园面积基本稳定在113万亩左右,蚕茧总产量8.5万吨,我省蚕茧产业基本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1.1.1蚕桑生产优势区域凸显
  经过近几年的调整,我省蚕桑生产布局更趋集中,以嘉湖为主、浙西南为辅的区域生产格局已经形成。其中嘉湖两市的桑园面积69万亩,占全省的61%,蚕茧产量5.6万吨,占全省的66%。桐乡、海宁、南浔、德清、海盐、秀洲、秀城、吴兴等县(市、区)已形成蚕桑生产优势产业区;随着蚕桑西进工程的深入实施,浙西南蚕茧优势产区也初步形成,淳安、临安、桐庐、建德、兰溪、武义、缙云、开化等8个县(市)蚕桑生产发展势头良好,桑园面积已达26万亩,产茧量已占全省的23%以上。我省蚕桑优势产区的明晰,有利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进一步调整产区内部的生产布局,促进蚕桑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1.1.2 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
  近年来,各地进行了蚕茧产业化模式的有益探索,组建蚕桑专业合作社,成立蚕茧产业协会,摸索出了“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运行机制,通过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开展社会化服务、统一出售品牌蚕茧等措施,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收入。到目前为止,全省共组建蚕农合作组织45家,入社社员3.7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6%,尤其在浙西南产区入社农户已占养蚕总农户数的30%以上。继省里成立省蚕茧产业协会后,各地已先后成立了3家蚕茧产业协会。蚕茧生产的产业化经营,有效提高了我省蚕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蚕桑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1.1.3 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通过实施蚕桑优化改造,加强现代蚕业园区、特色优势农产品蚕茧基地和规模小区建设,改善桑园立地条件,调整养蚕布局和蚕品种结构,大力推广优质茧生产技术,推广小蚕共育和大棚省力化、规模化养蚕技术,使蚕茧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目前,以农桑系列为代表的优良桑树新品种种植面积已达40万亩,占全省桑园总面积的36%;连片50亩以上的规模小区30万亩,约占桑园总面积的三分之一;秋丰×白玉、丰一×54A等优质强健中丝量品种蚕品种的饲养量已占全省饲养量的86%;建成养蚕大棚1634只,使用方格蔟4589万片,我省近70%以上的蚕茧能缫制4A以上高品位桑蚕丝。
  1.2 “十一五”浙江蚕业发展的机遇
  “十一五”时期是浙江蚕业经过调整后,进入稳步增长的关键期,也是浙江蚕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1.2.1 具有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
  2003年蚕茧被列为我省11种特色优势农产品之一,2005年浙江省政府提出把浙江农业打造为高效生态农业,今后5年仍将把蚕桑生产作为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高效生态产业重点扶持,力争通过布局和品种的双重优化,提高效益。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惠农、支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蚕桑产业将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区和产业带。
  1.2.2 具有较大市场需求空间
  浙江年需原料茧约15万吨,2005年蚕茧产量仅8.5万吨,蚕茧生产尚有6.5万吨的空间。目前,由于我省蚕茧生产能力不足,大批蚕茧加工企业向外省购入蚕茧,有时还造成设备闲置,部分蚕茧加工企业已向广西、云南等税收政策比较优惠、蚕茧快速增长的地区转移,全国蚕茧大流通的格局已经形成。但是,只要我省能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高质量的优质蚕茧,我省蚕茧仍具很强的竞争优势。
  1.2.3 具有较强优质茧生产潜力
  我省大部分现代蚕业示范园区亩桑产茧可达200公斤以上,而全省按桑园总面积计算仅有75公斤,桑园单产水平有提高120公斤的潜力,可提高1.5倍以上。我省嘉湖蚕区通过优化改造工程,改造零星分散、树龄老化、产茧量低的桑园,建设土地平整、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品种优良的规模小区,亩桑产茧可比改造前提高3~4倍,即使在不增加桑园面积甚至桑园面积略有减少的情况下,蚕茧产量也能稳定增长。
  1.2.4 具有平稳运行的茧丝行情
  2004年以来,茧丝行情一直利好,到目前为止茧丝价格持续高位运行,蚕茧价格也屡创新高,可以说是处于历史较好时期。同时,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茧丝市场的宏观调控。茧丝行情的好转和政府监控力度的加强,为接下来几年的优化老基地,发展与巩固新基地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
  1.3 “十一五”浙江蚕业面临的挑战
  1.3.1 蚕农经营规模小,规模效益差
  桑园分散、经营规模过小,给农事操作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蚕桑生产安全,特别是嘉湖主产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弃桑、毁桑、有桑不养蚕的现象比较普遍。近年来,通过桑园现代蚕业示范园区和规模小区建设,情况有所改善,但蚕农生产经营规模仍然过小,2004年户均桑园面积仅有1.7亩、投产桑园亩桑产茧81公斤,户均产茧127公斤,影响了规模效益的发挥和蚕桑的竞争力
  1.3.2 嘉湖主产区产业化经营发展迟缓,蚕桑生产呈下降态势
  虽从2004年开始,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鲜茧收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省份。但在嘉湖主产区,蚕茧大部分由蚕茧收购企业垄断收购,由于企业过多地强调自身的特殊性以及改制过程中承担的社会责任,收购渠道至今没有放开,蚕茧流通的市场化进程严重滞后,竞争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基本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化机制,也淡化了企业建立生产基地、与蚕农结成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识,蚕茧产业化程度较低。使蚕农和蚕茧加工企业市场风险较大,蚕茧收购中基本没有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一些行之有效的优质蚕茧生产技术难以推广,提高蚕茧质量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行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扩张、道路交通等建设占用大量桑园,蚕桑生产也呈现下降态势。
  1.3.3 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养蚕风险增大
  近年来,蚕茧主要产区随着工业企业排污量增多,家蚕受工业污染和农药面源中毒事件呈上升的趋势,轻则减产减收,重则绝收。而且预警、检测和确定污染源难度大,这既增大了养蚕风险,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2 “十一五”浙江蚕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2.1 发展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蚕茧生产优势,明确高效生态蚕业的发展方向。大力实施蚕桑优化改造和蚕桑“西进”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转变增长方式,进一步推进蚕桑生产向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升蚕桑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把蚕桑生产打造成能为农民增收作出贡献的亮点产业,又能为美化农村环境,改善生态作用的绿色产业,还能给社会提供优质、安全丝绸产品的特色产业。
  2.2 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到2010年,桑园面积稳定在110万亩,蚕茧产量9.5万吨。具备亩桑产茧150公斤生产能力的标准化桑园园区提高到50%以上;茧丝龙头企业和蚕农合作社带动农户达到60%以上;优质茧率提高到80%以上,养蚕效益明显提高,亩桑产值达到3000元以上。
  2.3 发展重点
  2.3.1 以优化改造工程为动力,提升嘉湖蚕茧生产基地
  以“高效生态园区建设,规模养蚕技术推广,蚕茧产业化经营”为核心,实施蚕桑优化改造工程。进一步调整区域布局,促使蚕桑生产向优化改造8个重点县市集聚。扩大蚕农经营规模,推广规模养蚕技术,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单产水平、蚕茧质量和经济效益。到2010年,嘉湖蚕区桑园面积稳定在60万亩,蚕茧产量5万吨,其中具备亩桑产茧150公斤的标准化生态桑园园区面积达到50%以上,茧丝龙头企业和蚕农合作社带动农户达到50%以上;优质蚕茧率提高到80%以上,规模养蚕效益明显提高。
  2.3.2 .以蚕桑西进工程为抓手,打造浙西南优质茧基地
  以“开发蚕桑新基地,提高种养水平,打造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为核心,实施蚕桑西进工程。大力开发高产稳产蚕桑新基地,培育蚕桑专业村、专业镇核心基地,推广优良桑、蚕新品种,普及省力化养蚕技术,提高蚕农种桑养蚕水平;通过创新蚕茧经营机制,以蚕农合作社为主,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收入。到2010年,浙西南蚕区桑园面积到35万亩,蚕茧产量3万吨,其中具备亩桑产茧150公斤的标准化生态桑园园区面积达到60%以上,茧丝龙头企业和蚕农合作社带动农户达到80%以上,优质茧率提高到80%以上,养蚕效益和基地规模显著提高。
  
  3 稳定发展浙江蚕业的对策
  3.1 加大扶持力度,增强蚕桑生产基础
  “十五” 期间我省蚕桑生产基础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新品种和新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今后必须加大对蚕茧优势产区的扶持开发力度,依托各类蚕茧项目建设继续实施蚕桑西进和优化改造工程,发展和巩固浙西南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改造和提升嘉湖产区产业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宣传和贯彻《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建立蚕种贮备制度,加大对蚕种生产基地的投入,巩固提高蚕种生产能力。通过优化与发展,进一步改善生产基础设施,提高蚕农和基地的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促进蚕桑增长方式的转变,打造优质蚕茧生产基地,提高蚕桑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3.2 适当拓宽收购渠道,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
  蚕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属于《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事项。鉴于我省丝绸企业已完成改制,加上蚕茧并不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建议省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条件,允许有条件的单位收烘鲜茧,创造公平、公开、有序的竞争环境,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市县一级要创造条件,允许蚕农合作经济组织收烘鲜茧,以实现蚕农售茧向后加工延伸;允许蚕茧加工企业收烘蚕茧,鼓励蚕茧加工企业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建立蚕茧生产基地,形成多元化的购销格局。
  3.3 加大蚕桑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力度,提高蚕桑科技水平与蚕农素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质量是产业发展的生命。浙江蚕业技术要继续走在全国蚕业的制高点,就必须始终坚持蚕业科技创新,坚持质量为先。要加强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建立协作关系,研究与推广省力化、规模化蚕作技术,优质茧生产技术,积极引进和研发优质高产桑、蚕品种。加快对蚕副产品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拓宽行业发展空间,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使蚕副产品综合利用尽快发展成为我省的新兴特色产业。抓好农民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蚕农素质,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建立优质茧基地,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的桑品种和优质强健中丝量的蚕品种,推广方格蔟营茧技术,抓好蚕茧生产标准建设,提高茧丝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全面普及小蚕1日2回育和大蚕少回育技术,推广大棚养蚕等规模养蚕技术,建立省力化养蚕技术体系,减轻蚕作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
  3.4 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推进蚕业产业化进程
  蚕桑产业是弱质产业,需要产业化的机制来保障产业的稳定发展。因此,首先要引导、联合茧丝绸行业内部各市场主体,组建区域性行业协会,在规范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发挥作用,实行行业自律。其次,应把缫丝企业、收购企业作为农业龙头企业来扶持,鼓励他们与蚕农建立合同蚕业、最低保护价制度等相对稳定的产需利益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竞争,形成一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发展。最后,鉴于在我国农户经营规模一时难以扩大的情况下,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进入市场的实际,要采取发展各种形式的蚕农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相连接,逐步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蚕业合作组织+蚕农的“四位一体”的蚕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促进传统蚕业向现代蚕业转变。

  近年来,蚕农、蚕茧加工企业和部分蚕茧收烘企业对频繁波动的茧丝市场价格感到无所适从。因此,建议国家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加大运用厂丝储备调控市场的力度,降低茧丝市场大幅度波动对蚕茧收购价格的影响,真正建立起由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蚕茧价格的机制,促进茧丝绸行业的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倡淳安县采取的由县政府、茧丝绸生产经营企业、合同蚕农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建立蚕桑生产发展风险资金的成功做法,三方筹集的发展资金统一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合同蚕业保护价差价补助,做到以丰补歉,确保蚕桑生产的相对稳定。

信息来源:蚕桑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