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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粘胶短纤"亏重"现象应引起重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2-05-13 17:07:00
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由江苏南通口岸进口的化学纤维达4786吨,总额703万美元。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时发现:台湾某品牌粘胶短纤因亏重而出具重量检验证书的有7批,其中有一批亏重率高达2.1%,共亏重14.7吨,折合金额12万元人民币。
  分析,造成粘胶短纤亏重的主要原因是其回潮率过高。回潮率过高给棉纺企业带来的直接损失就是重量短少,增加成本。另外还会影响纺纱生产,导致纱线强力下降,断头增加,并对进料加工企业产品的出口核销工作带来不利。对此,检验检疫机构提请相关企业在粘胶短纤进口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国际买卖合同条款中订明数量、重量要求。如限制最高回潮率,超出此值即退货或补偿费用,必要时,双方可约定检验方法。
  二、收货人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三、积极索赔。进口粘胶短纤如发现亏重,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重量检验证书的,经营企业应据此证书积极向外商提出索赔,维护企业的利益。
  四、努力争取抵减。对进料加工的粘胶短纤,如有亏重,可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检验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海关报告,以便得到海关的支持,将亏重从其核销量中扣减。
  五、及时反馈信息,争取检验检疫机构的支持,以便顺利获得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