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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市蚕桑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7-09-20 09:51:00

  为了推动达州蚕桑产业发展,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部署,市政协农业委员会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在市、县政协、农业、蚕桑等部门及龙头企业的密切配合下,于8月上旬至下旬,先后深入开江、达县、大竹和万源的部分重点乡镇、村社、农户和龙头企业,对各地蚕桑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历史与现状

  蚕桑生产在我市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一项助农增收和出口创汇的传统优势产业,曾有着辉煌的过去。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全区桑树面积发展到60万亩,年养蚕54.21万张,产茧900万公斤,创外汇900万美元,蚕农茧款收入7200万元。(含巴中市、邻水)位居全省第8位,成为当时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九十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受国际茧丝绸市场行情和经营管理体制等综合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蚕桑产业遭受严重冲击,出现连续多年严重下滑的局面。2005年底,全市桑树面积仅2.34万亩,年养蚕2.1万张,产茧45.1万公斤,分别比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下降92.5%、91.4%和88.8%,是我市蚕业发展最困难的时期。

  2006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政策调整,特别是茧丝绸行业逐步看好,我市蚕桑生产出现新的生机,多年下滑的势头得到遏制,并呈现恢复性发展势头,突出表现在:

  ——生产规模逐渐扩大

  2006年,全市生产使用的桑树面积达到3.1万亩,年发蚕种3.2万张,产茧近92万公斤,蚕农茧款收入达1518万元。全市单张蚕种产茧量已由1996年的18.3公斤提高到28.3公斤,增长54.6%;同时收购均价由8元/公斤提高到16.5元/公斤,亩产值增长一倍以上。2007年在此基础上,全市又新栽良桑3150亩,仅春、夏、秋三季发蚕种达32800张,预计全年发种将突破3.5万张。单产提高到30公斤以上。产茧达到105万公斤,蚕农茧款收入和副产物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至此,我市蚕桑生产正走出低谷,生产规模正按市场需求稳步扩大。

  ——科技含量逐渐提高

  蚕桑生产开始由传统生产方式向“良种良法”的科学化生产过渡,蚕种改良和重点实用技术推广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全市以广东沙2109、浙江沙2109、嘉陵20号及农桑等为主的嫁接良桑推广面积达到85%以上,其中1.4万亩为2002年以来新栽植的优质成片良桑。全市以洞庭╳碧波、八字号、两广2号等为主的优良蚕种使用率达100%,基本实现良种化。各地大力推广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养殖、方格簇自动上簇和疫病统防统消等重点实用技术,不仅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有效地改善了蚕农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显著地提高了产量和品质,茧丝长由900m提高到1050m,增长16.7%;蚕茧上车率和茧层量也显著提高,从而有力地提升了蚕桑产业的整体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规模发展逐渐凸显

  “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蚕桑生产格局正开始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整个产业由零星分散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生产转变,由单一生产向产、加、销一体化方向发展。

  达县在建设双庙、福善、赵家等10个蚕桑基地乡镇的基础上,已将双庙、南岳和石桥建成首批省级5000亩蚕桑标准化示范乡镇。全县已培育年养蚕500张以上的村16个,100张以上的社35个,10张以上的户200户;养蚕收入突破20万元的村13个,5万元以上的社22个,2万元以上的户2户,1万元以上的户8户,6000元以上的户43户。大竹县已逐步建立起庙坝、牌坊、欧家等蚕桑重点乡镇和高硐、黑水等8个大型蚕桑农场,养蚕大户不断涌现,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1户,2万元以上的2户,1万元以上的36户。姚市乡楼房村一社廖学林,2006年养蚕60张,产茧2100公斤,总收入36750元,成为闻名全市的养蚕专业大户。

  ——生产加工企业逐渐发展

  近年来,蚕业产业化加工企业得到恢复发展。目前,全市已有大枫树丝业有限公司、达县美好丝业公司等4家蚕桑生产加工企业,其中大枫树丝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蚕桑生产、缫丝和外销为一体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拥有2400绪缫丝设备,具备年产生丝300吨的加工能力。目前全市年产茧总量只能满足其生产所需蚕茧的1/3。每年需从省外调入大量蚕茧。该公司推行的“公司+基地+农户”、“返租倒包”及“工厂化养蚕”等生产经营模式和无偿提供优良桑种、补贴推广小蚕共育及方格簇等七大惠农措施,走在全国同行业的前列,其现代经营理念及其运作模式,有效地建立起了龙头加工企业与广大蚕农互利共赢的利益联接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蚕农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蚕农和企业的双赢。今年,基地乡蚕农户均茧款收入可达到6000元,企业有望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利税300万元,出口创汇150万美元。

  二、优势与潜力

  一是政策环境、市场行情好。从2006年国家开始实施“东桑西移”战略,东部主产区将逐步退出蚕桑生产,主攻深精加工;西部地区重点发展200个蚕桑基地县,“东桑西移”正梯次向四川推进。为配合“东桑西移”战略的实施,国家商务部又配套出台了生丝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化解市场风险,保护广大蚕农和加工企业的利益,推进蚕桑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省政府也将蚕桑产业列为全省八大特色产业之一,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性措施。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直接刺激了生产发展和市场需求。只要我们审时度势,抢抓机遇,稳步推进,规模发展,我市的蚕桑产业必将获得新的更大发展。

  二是蚕业生产比较效益增加。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品种、新技术的不断运用,桑、蚕的产量质量得到了速迅的提高。目前产茧量已从平均单产18.3公斤/张提高到了30公斤/张。价格已从最低时期8元/kg稳定在了17元/kg。每张蚕产茧收入可达550元左右。桑树亩桑采叶量由500kg提高到了600kg。在养蚕批次上已从过去一年两季发展到4季以上。亩桑养蚕收入已经达到2200元以上。同时由于使用小蚕共育和省力化养蚕技术,每张蚕所需劳动力(中等劳动力)由30个工时缩短到了25个工时。附产物桑枝亩价值可达300——500元,蚕沙还是农村新能源的优质原料。因此,蚕桑产业的比较效益不断增加。

  三是基础条件,气候环境适宜。

  我市是老蚕区,有广泛的群众养蚕基础,老百姓对养蚕认同度较高。同时具备良好的桑树基础条件,技术比较成熟,还有龙头企业的加入和一支人数众多的技术服务队伍,因此具有良好的发展蚕桑产业的基础条件。而我市年平均气温在16左右,春、夏、秋养蚕季节在25度左右,很适宜蚕的生长发育。西南大学专家组在市、校合作对我市农业项目的考察中推出,“达州很适合集中区域重点发展蚕桑产业项目,建立蚕桑产业带”。因此发展蚕桑产业应成为我市农民增收和消化富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

  四是企业带动能力逐渐增强。目前,我市蚕业生产已开始由政府主导型向企业带动型转变。以大枫树丝业为代表的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多种惠农措施引导和组织蚕农发展蚕桑生产。一是给蚕农无偿提供优良桑种、桑苗,对嫁接成活的桑苗给予补助。二是加强对蚕农的技术培训和服务,采取组建蚕桑服务组,印发技术资料等方式指导蚕农栽桑养蚕。三是在修建简易蚕房大棚、小蚕共育、推广方格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四是实行“订单生产”,与蚕农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生产加工企业的强力带动和惠农措施的落实,降低了蚕农栽桑养蚕的市场风险,解除了蚕农的后顾之忧,激发了蚕农栽桑养蚕的积极性,探索出了蚕桑生产良性发展的新路子。

  三、困难与问题

  (一)对蚕桑产业发展重视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蚕桑生产是传统经济产业,同时也是出口创汇的特色产业,在一个时期内仍将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互交织的转型期。其产业性质和省内其他市州蚕桑的发展经验都说明,如缺乏政府的强力组织、引导和扶持,将很难持续稳定发展。而我市目前还未将蚕桑产业列入特色产业予以重视,至今亦未出台有关文件,更未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致使产业发展缺失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未能建立起持续稳定的蚕桑发展投入机制。

  茧丝行业过去实行以工补农,以贸促农政策,仅征收蚕改费一项每年就高达100万元用于发展生产。该项政策取消后,各项基础性、公益性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严重制约产业发展。具了解,南充市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凉山州财政投入200万元,用于蚕桑产业发展。而我市目前尚无蚕桑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就连省农业厅确定的川东地区唯一一座蚕种冷藏能力达80万张,集冷藏、浸酸、浴消和质检于一体的专业蚕种冷库,也因无专项运转经费难以正常运转,直接影响到全市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发展不够平衡,总体生产水平亟待提高。

  当前,我市蚕桑产业仅处于恢复性发展阶段,总体生产水平仍然较低。2006年,全市发放蚕种仅3.5万张,亩平桑园不足1张,社平养蚕仅为3张,现有桑叶利用率不高。全市年产茧约100万公斤,仅为历史最高产量的20%左右。除部分重点乡镇、村社和专业大户实行规模化、专业化养蚕外,其余大部分地区仍为分户零星养殖,产量、效益较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此外,大枫树丝业等龙头企业虽有较快发展,但与其它地区先进企业相比,其加工能力、工艺水平等均有较大差距,需立项进行技术改造,以提升质量和效益。

  (四)重点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市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养殖等重点实用技术在大竹、达县等部分重点乡镇、村社和专业大户得到快速推广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大面积生产上,尤其是分散零星养殖地区,还未得到推广和普及,成为蚕桑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示范推广步伐。

  (五)管理体制不顺,制约产业健康发展。

  蚕业管理机构过去为事企合一部门,机构改革后,生产和蚕种管理重新划归农业部门,产品收购归口经委。在生产管理上,市站、大竹、宣汉、渠县由农业部门主管,达县建立了独立的蚕桑局,开江、万源则由经委主管,职能错位,上下业务脱节,工作不能完全对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影响和制约了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党政要充分认识蚕桑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增加出口创汇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抢抓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战略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切实把蚕桑产业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内容,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骨干经济产业来抓,抓出实效。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发《关于加快达州市蚕桑产业发展的意见》,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强化目标考核,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和推动全市蚕桑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规划,突出规模发展

  我市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中,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市场建基地,突出规模抓重点,集中连片上水平,依托龙头带农户,创新技术求突破”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三个优化”,即优化品种品质,优化区域布局,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抓好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建设和重点乡镇、专业村社及专业大户建设,着力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工程。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桑树面积达到5-6万亩,年产茧量达600万公斤,总产值达到1.2亿万元。在全市建成年养蚕1000张,产茧3万公斤的优质蚕桑基地村150个,年养蚕200张,产茧6000公斤的优质蚕桑基地社500个,年养蚕10张,产茧300公斤的专业户5000户,实现蚕桑产业区域布局和规模发展。

  (三)重推科技兴蚕,提高养蚕效益

  在蚕桑生产技术上,一是狠抓优良“种子工程”,桑树要主推沙7920,嘉陵20号、湖桑32等优质高产良桑品种,蚕种除继续推广“八字号”、“洞庭×碧波”等品种外,应积极推广“两广2号”等优良蚕种。二是进一步加大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养殖、方格簇自动上簇及疫病统防统消等重点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加强小蚕一日两回育、大蚕蚕台育、地面育及条桑育等省力化技术的示范推广,积极示范推广广西“滚动式养蚕”等实用技术。三是加大蚕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把对农民栽桑养蚕技术培训纳入各地农业部门、劳务开发部门,扶贫技术培训统畴安排,采取科技下乡,送教上门等形式,大力提高蚕农科技水平。通过科技推动,提高蚕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四)强化机制创新,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实践证明,大枫树丝业公司等所建立的“公司+基地+农户”、“反租倒包”及“工厂化养蚕”等生产经营模式和七大惠农措施成效明显,应进一步总结完善,示范推广。此外,各地还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蚕桑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十农户”及和建立蚕业协会等产业化运作模式。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大力扶持龙头加工企业,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扶持性政策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企业技改及生产用地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业务技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同企业的密切配合与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指导和市场供求信息等咨询服务,以扶持和壮大龙头加工企业。

  (五)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

  鉴于目前全市蚕桑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开江、万源等县、市按照省、市蚕业机构改革中实行蚕桑生产、蚕种管理归口农业部门管理的模式,将承担生产和蚕种管理职能划归农业主管部门,以利上下对口形成工作合力。

  (六)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产业发展。

  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市蚕桑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地要逐步建立以农民自愿养蚕、自主投入为基础,以龙头企业重点投入为主体和财政投入为补贴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建议市级财政每年在支农资金中预算50万元,用于蚕业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市蚕种冷库运转和建立风险资金。建议达县、大竹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其余各县、市预算20万元用于蚕桑产业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对蚕房用地视为农业用地,减免有关税费和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在用电、用水方面给予优惠。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信息来源:达州市蚕业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