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政策调整 广交会上纺织服装成交或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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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4-13 15:11:00
第101届广交会将于后日开幕,影响企业接单的纺织服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传闻再生变数。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与传闻中仅将服装出口退税率降至9%有所不同,一份由财政部提出讨论方案则将调整范围扩大至几乎所有类别,且幅度也将加大。
在这份方案中,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9%,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9%,化纤长丝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将由9%降至5%。据悉,由于这份方案涉及面过大,如果出台势必造成巨大影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两个点,即由13%降至11%。
大幅下调退税率将影响
广交会上成交量
据了解,之前国家已经分别于2004年1月和去年9月15日,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逐步下调。中国第一纺织网总经理、资深行业分析师汪前进分析指出,低附加值的纺织服装是中国出口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容易引发贸易摩擦的一个行业,政府决心控制高企的贸易顺差,这一行业在劫难逃。
据介绍,2%的下调幅度预计将造成服装行业100亿元人民币的利润损失,而2006年服装的全行业利润仅仅800多亿元人民币。据悉,不少服装企业赚取的正是几个点的出口退税,而这部分中小企业预计将因此政策遭淘汰出局,或是转而从事内销。
汪前进提醒企业,企业在广交会上接单,一定要将退税调整因素考虑在内。如果按照方案中的大幅调整计划,服装的出口增速将有所放缓,预计从去年的25%,下滑到15%甚至10%。
纺织商会祭出重拳
清查业绩造假企业
为了利于纺企在广交会上接单,2007年度第二次输欧美纺织品配额招标已于昨日正式开始。记者昨日获悉,经过企业多方呼吁,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终于祭出重拳,开始清查以深圳部分企业为代表的虚增业绩骗取配额行为,试图将这些“水分”在此次招标中挤出去。
据了解,在上周五有关部门公布各企业可招投标最高数量的表格之后,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没有对之前以深圳为代表的企业虚增业绩骗取配额的行为进行惩处(详见本报9日A13版《输欧美纺织品二次招标现“乱象”》),此次商会采取行动终于可以给企业一个说法。
据了解,商会向每家去年业绩异常的企业都发出了《关于2007年度输美输欧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中部分企业补报材料的通知》。在《通知》中,商会要求企业在4月16日前提供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每单出口业务相关的货物采购合同等多达十余种材料,并要求企业同时出具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按照要求,如果企业逾期未提出相关材料,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参与招投标的资格。
在本报联合第一纺织网举行的在线调查中显示,200多家参与投票的企业中,七成以上企业对商会上述举动表示赞赏。但由于每家企业都需要提供诸多资料,商会的清查任务将极为艰巨,不少企业对能否最后完全挤出“水分”仍然心存疑虑。与此同时,第二次招标已于昨日开始,清查工作也有可能影响到此次招标的顺利进行。
国内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变化
时间 事件
1985年3月 国务院正式发布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对
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
1995年7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10%
1996年12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0%下调至6%
1998年1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重新上调至11%
1999年1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上调至13%
1999年7月 国家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上调至15%;将
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3%上调至17%
2001年7月 国家将棉纱、棉布、棉制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5%
上调至17%
2004年1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5%、17%下调
至13%。与此同时,出口退税改为由中央地方共
同负担,即超基数部分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案
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
2006年9月15日国家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
2007年4月15 或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由11%下调至9%,服装出口
退税率由13%降至9%,化纤长丝类产品的出口退
税率也将由9%降至5%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在这份方案中,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9%,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9%,化纤长丝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将由9%降至5%。据悉,由于这份方案涉及面过大,如果出台势必造成巨大影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两个点,即由13%降至11%。
大幅下调退税率将影响
广交会上成交量
据了解,之前国家已经分别于2004年1月和去年9月15日,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逐步下调。中国第一纺织网总经理、资深行业分析师汪前进分析指出,低附加值的纺织服装是中国出口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容易引发贸易摩擦的一个行业,政府决心控制高企的贸易顺差,这一行业在劫难逃。
据介绍,2%的下调幅度预计将造成服装行业100亿元人民币的利润损失,而2006年服装的全行业利润仅仅800多亿元人民币。据悉,不少服装企业赚取的正是几个点的出口退税,而这部分中小企业预计将因此政策遭淘汰出局,或是转而从事内销。
汪前进提醒企业,企业在广交会上接单,一定要将退税调整因素考虑在内。如果按照方案中的大幅调整计划,服装的出口增速将有所放缓,预计从去年的25%,下滑到15%甚至10%。
纺织商会祭出重拳
清查业绩造假企业
为了利于纺企在广交会上接单,2007年度第二次输欧美纺织品配额招标已于昨日正式开始。记者昨日获悉,经过企业多方呼吁,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终于祭出重拳,开始清查以深圳部分企业为代表的虚增业绩骗取配额行为,试图将这些“水分”在此次招标中挤出去。
据了解,在上周五有关部门公布各企业可招投标最高数量的表格之后,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没有对之前以深圳为代表的企业虚增业绩骗取配额的行为进行惩处(详见本报9日A13版《输欧美纺织品二次招标现“乱象”》),此次商会采取行动终于可以给企业一个说法。
据了解,商会向每家去年业绩异常的企业都发出了《关于2007年度输美输欧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中部分企业补报材料的通知》。在《通知》中,商会要求企业在4月16日前提供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每单出口业务相关的货物采购合同等多达十余种材料,并要求企业同时出具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按照要求,如果企业逾期未提出相关材料,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参与招投标的资格。
在本报联合第一纺织网举行的在线调查中显示,200多家参与投票的企业中,七成以上企业对商会上述举动表示赞赏。但由于每家企业都需要提供诸多资料,商会的清查任务将极为艰巨,不少企业对能否最后完全挤出“水分”仍然心存疑虑。与此同时,第二次招标已于昨日开始,清查工作也有可能影响到此次招标的顺利进行。
国内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变化
时间 事件
1985年3月 国务院正式发布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对
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
1995年7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10%
1996年12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0%下调至6%
1998年1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重新上调至11%
1999年1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上调至13%
1999年7月 国家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上调至15%;将
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3%上调至17%
2001年7月 国家将棉纱、棉布、棉制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5%
上调至17%
2004年1月 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5%、17%下调
至13%。与此同时,出口退税改为由中央地方共
同负担,即超基数部分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案
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
2006年9月15日国家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
2007年4月15 或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由11%下调至9%,服装出口
退税率由13%降至9%,化纤长丝类产品的出口退
税率也将由9%降至5%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