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2005年蚕业工作总结及蚕茧产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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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3-30 11:16:00
为推动我县茧丝绸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大、做强茧丝绸产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密切蚕农与加工企业利益连接,促进蚕农增收、企业增效,今年秋季,我县开展了蚕业合作社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正确引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茧丝绸产业化发展,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解决茧丝绸产业发展问题。针对新形势下如何促进“蚕农增收,企业增效”,及时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壮大茧丝绸优势产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2005年8月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领导组织县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到霍山县考察茧丝绸产业化建设情况,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引导农民发展多元化、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
2、开展试点,稳步推进。今年秋季,根据我县加工企业划区域收购和重点蚕区分布情况,分别在庙前镇星星村、杜村乡宗文村、酉华乡田屋村开展了蚕业合作社试点工作。试点的主要做法是以蚕业合作社为载体,推行订单蚕业,加强技术服务,使蚕农养好蚕,企业收好茧。3个试点乡(镇)、村高度重视,在宣传发动、组织落实、强化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一些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合作社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通过试点,摸索、总结适合我县发展的蚕业合作社运行模式,为在全县进一步推广打下良好的基础。
3、签订协议,订单收购。为使蚕业合作社真正成为蚕农与加工企业利益连接的桥梁,成为蚕茧生产与销售的良性互动平台,试点中,以订单为主要合作形式,由飞达制丝公司和三方缫丝公司分别与合作社蚕农签订《蚕茧生产交售协议》,并发放《售茧卡》。蚕农根据协议规定,持《售茧卡》向茧站交售化蛹率达100%,上茧率在85%以上,茧层含水率不超过18%的蚕茧。收购企业给合作社蚕农茧价在中准价的基础上上浮20%,每盒蚕种补贴50%种款(三方公司补贴100%),并配发10支灭蚕蝇。
4、加强培训,提供服务。县茧丝办和试点乡镇蚕业服务站以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收入为宗旨,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力求蚕农养好蚕,企业收好茧。秋蚕期间,县茧丝办抽调专人,和乡镇蚕业服务站技术人员一起,深入养蚕农户进行现场指导,并组织蚕农集中培训。3个试点合作社共举办培训班12次,培训人员98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000余份。
二、协议签订和蚕茧交售情况
1、签订蚕茧销售协议情况。 全县3个试点蚕业合作社共吸纳一季饲养蚕种2盒以上的蚕农335户,共与缫丝企业签订了饲养量为957.8盒蚕种的蚕茧销售协议,并发放《售茧卡》。其中:庙前镇星星蚕业合作社112户蚕农与飞达制丝公司签订了275.75盒蚕种的蚕茧销售协议;杜村乡宗文蚕业合作社144户蚕农与飞达制丝公司签订了525.25盒蚕种的蚕茧销售协议;酉华乡田屋蚕业合作社79户蚕农与三方缫丝公司签订了156.8盒蚕种的蚕茧销售协议。
2、按协议交售蚕茧情况。 由于受9月上旬低温多湿、下旬高温闷热等不良气候的影响,秋蚕病害普遍发生,秋茧全面减产,不少农户因病害损失而不能按照协议要求交售蚕茧。实际按协议交售蚕茧的农户仅190户,占签订协议农户的63.7%,共交售合同茧12178.2公斤。
其中:庙前镇星星合作社103户蚕农交售合同茧6697.7公斤,平均单产27公斤,最高单产为英山组盛英财户,饲养3盒蚕种,盒种单产41.7公斤;杜村乡宗文合作社61户交售合同茧4485.1公斤和统货茧1967.9公斤。平均单产28.7公斤(有23户蚕农饲养81.75盒蚕种,全部交售合同茧,平均单产29.2公斤。有38户蚕农饲养142.75盒蚕种,部分交售合同茧,部分因蚕发病,达不到合同茧质量,交售统货茧,平均单产为28.5公斤)。最高单产为龙华村胜利组孙习平户,饲养3盒蚕种,盒种单产43.6公斤;酉华乡田屋合作社26户蚕农交售合同茧995.4公斤,平均单产20.2公斤(有20户饲养的33.75盒蚕种全部交售合同茧910公斤,平均单产27公斤,有6户蚕农饲养的15.5盒蚕种因发病,交售了部分合同茧,部分统货茧)。最高单产为朝华村甘冲组方小年户,饲养2盒蚕种,盒种单产32公斤。
三、效益分析
1、茧价上浮,种款补贴,蚕农收入增加。
全县3个试点合作社,按照蚕农与企业签订的蚕茧交售协议规定,符合质量标准的合同茧,价格上浮20%,并享受一定比例种款补贴。蚕业合作社蚕农交售的合同茧均价为23.4元/公斤,比统货茧平均单价提高3.9元/公斤,平均单产为27.5公斤,比统货茧平均单产减少2.0公斤,加企业的种款补贴,与非合作社蚕农交售的统货茧相比,盒种增收84.2元,合作社蚕农合计增收31800元。
其中:庙前镇星星合作社蚕农交售的合同茧均价为22.8元/公斤,比统货茧均价提高3.8元/公斤,平均单产为27公斤,比统货茧平均单产减少1.6公斤,盒种补贴种款12元,与统货茧相比,盒种增收84.2元,合计增收20880元;杜村乡宗文合作社蚕农交售的合同茧均价为22.8元/公斤,比统货茧均价提高3.8元/公斤,平均单产为29.2公斤,比统货茧平均单产减少3公斤,盒种补贴种款12元,与统货茧相比,盒种增收66元,合计增收7100元;酉华乡田屋合作社蚕农交售的合同茧均价为24.5元/公斤,比统货茧均价提高4.1元/公斤,平均单产为27公斤,比统货茧平均单产减少1.6公斤,盒种补贴种款24元,与统货茧相比,盒种增收102.1元,合计增收3820元。(详见表一、表二)

2、茧质提高,成本下降,企业效益提升。
根据飞达制丝公司和三方缫丝公司对合同茧和统货茧抽样缫丝成绩比较可以看出,合同茧比统货茧质量明显提高。合同茧上车率、解舒率、干茧出丝率分别比统货茧提高6.5%、4.6%、2.5%,茧丝长平均增加50.7m,烘折减少18.6、毛折减少46.9、光折减少14.1(详见表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缫丝企业尽管对合同茧加价收购、补贴种款,但由于茧质提高、吨丝茧本下降、生产效率提高,加工费用减少、生丝等级提高,企业效益也会有明显提升。
四、存在问题
1、由于受不利气候因素的影响,秋蚕病害严重,部分试点户产量低,茧质差。少数合作社蚕农饲养的蚕茧因达不到合同茧质量要求,以统货茧交售后,没能享受20%的价格补贴。部分蚕农质量意识淡薄,习惯卖毛脚茧,在蚕茧还没有化蛹前就全部按统货茧出售。3个试点合作社签订合同的335户中,仅有190户出售了合同茧,合同的兑现率不够理想。
2、在合同茧收购过程中,除酉华田屋合作社外,基本上是和统货茧一样,统收统价,没能按照蚕茧质量拉开价格档次。在收购时间上也是全部推迟2天左右收购,而在实际饲养过程中,上簇时间的早迟是很不一致的,这样不能做到先化蛹的先收,后化蛹的后收,蚕农就不可能做到适时分批采茧。
3、部分蚕农在采茧的过程中没能做到适时采茧,分类出售,好茧、烂茧混装。特别是今年秋蚕病害较重,烂茧多,导致上茧被下茧污染而使蚕茧合格率降低,人为造成经济效益下降。
4、一些蚕农在熟蚕上簇后,没能按照簇中管理技术要求,做到适时开启门窗,通风排湿,导致蚕茧虽然化蛹,但茧层含水率高,烘折大,3个收购点合同茧的烘折都在250以上。
五、下步建议
1、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推进,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
2、缫丝企业作为茧丝绸产业的龙头和合作社订单收购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蚕茧基地的资金投入。积极扶持建立优质桑园基地,对方格簇推广实行簇具补贴和茧价上浮,以利提高原料茧质量,增强企业后劲。
3、蚕业技术部门要进一步为蚕农和加工企业搞好服务。开展培训,现场指导,提高蚕农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推广受蚕农和加工企业欢迎的新品种、新技术。
4、收购部门要做到按质论价,坚持“好茧好价,劣茧低价”的收购原则,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优质优价,进一步增强蚕农的质量意识,彻底扭转我县多年来蚕茧市场统茧统价的收购局面。
信息来源:青阳县茧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