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中国对WTO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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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4-01-07 08:05:00
从入世到现在,中国一路走来身旁总有各种声音:批评、怀疑、肯定……可喜的是两年来,中国所取得的成绩及对全球化经济所做出的贡献已是有目共睹,而今天中国的每一个举动都会牵动世界的神经。
不同的声音
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在2003年12月18日发表一份报告称“中国执行世贸决议的缺陷仍然显而易见。”报告公开批评中国入世两年多来没有履行多项入世承诺,比如仍然保持较高的关税壁垒,给予本国产品不公正的补贴以及执行有关法规不够连贯等。报告还指责了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和服务业设立关税壁垒,在打击盗版电影、音乐、软件和其它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方面做得不够。
中国入世后的总的表现究竟如何?如果想比较公正地评判一个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入世后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是积极还是消极,就必须从市场准入与开放程度、进出口贸易结构及相关贸易政策、经济及金融结构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即使如此,对于同样的经济问题,不同的利益集团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仍然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评价中国入世后总的表现时只用了一个字:“Perfect”(“完美无缺”)。
看来如何兑现入世承诺已成为争论焦点,然而这两年我们所应对的挑战还不是最严峻的挑战。因为步入2004入世的后过渡期,意味着过渡期在缩短和结束,我们可使用的一系列过渡性的措施也在消失,拿农产品来讲,加入世贸组织两年来,对农业造成的冲击并不明显。根据承诺,我国绝大多数农产品最终关税的最迟实施期限都在2004年,也就是说,2004年是农产品关税减让的分界线,后果如何尚难预料。
2004,中国注定是全球的焦点,对于世贸,中国还将兑现哪些承诺呢?
需兑现的新承诺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2004年我国除了要继续履行前两年的承诺外,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分销服务、金融服务、旅行社和旅游服务、运输服务方面,要履行新的承诺。
在货物贸易方面,全资中资企业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100万元人民币(我国已于2003年8月1日提前兑现承诺);外资占多数股份的合资企业获得完全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而在实行国营贸易的商品中,原油、成品油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的进口比例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加15%。根据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减让表规定,关税总水准由2003年的11.5%降低到2004年的约10.6%。将有3000多种进口商品根据承诺不同程度地降低关税,信息技术产品等部分进口商品将降至零关税。同时在配额、许可证管理上,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进口招标;提高商品进口配额增长率。提高小汽车的进口配额15%;调整关税配额商品的关税、配额与非国营贸易比例。
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对经济的作用已愈来愈突显。2004年中国在服务贸易上的承诺包括:
通讯服务,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业务:允许在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没有数量限制,并在上述城市内或城市间提供服务,外资比例不得超过25%。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金融服务,银行业人民币业务:除已承诺开放的上海等12个城市外,继续开放昆明、北京和厦门,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本币服务。证券服务:从事国内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中外合资公司中,外资比例可以达到49%,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1/3,合资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保险业中,寿险: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外国人和中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非寿险:取消地域限制。保险经纪: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51%。再保险及法定保险:强制分保比例为5%。
旅行社和旅游服务: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我国已提前开放)。
根据这些承诺,可以看出我国在市场开放方面又迈出了大的步伐,一方面,这将促使我们的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使整个市场呈现良性竞争;另一方面,我们将会面临比过去两年更严峻的考验和更大的挑战。国内履行承诺的压力在增大,关税的下降、市场的开放,使中外产品的竞争愈益激烈,而且国际上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已经对我国的出口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但是作为WTO的一员,我们没有“捷径”可走,只能迎难而上,提高应变能力。2004年,面对“狼烟四起”,我们将如何应对呢?
如何应对?
应加强对4个所谓“不利”条款(即特殊保障条款、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纺织品限制措施和过渡性审议机制)的应对,尽快建立一套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由于各国的政府层面没有专门针对WTO规则的法,各自用本国法处理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所以要踏踏实实研究其是否符合WTO规则,知己知彼。针对不公平的歧视性待遇,我国出口生产企业或者行业面对反倾销起诉,首先要用法律和事实来证明某一遭投诉的出口产品或者同一产品的行业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各个方面均具有市场经济条件,如能证明而且能够获得进口方反倾销主管当局的承认,中国的生产者和出口商就能直接被承认为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如果还不能获得认定,则一旦遭遇反倾销诉讼,要实事求是,积极应诉。
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进口方成员的相关法律武器。并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关税配额增量、服务贸易开放以及“两反一保”等重点领域,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更关键的是,要提高应对市场冲击的有效性,比如,建立健全国内市场运行监控体系和国际收支预警机制,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构建产业救济和安全保障体系,加速制定和完善技术贸易标准与市场准入标准,运用世贸组织允许的公平贸易手段,合理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要从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利用国际有利条件和充分发挥中国优势相结合,坚持扩大引进技术和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坚持利用外资和大力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提升中国经济整体竞争力,使我们在后过渡期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事实上要做到更积极的应对首先要考虑如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对于那些产权不清晰,政企不分的企业要加大和加快改革力度,并辅以出台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法律法规。
已到来的2004无疑加大了中国兑现入世承诺的压力,但也应清楚的看到WTO市场的开放是相互的,中国企业担心巨大的“洋”冲击,而其它成员国同样也在“害怕”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冲击其本地市场、企业和就业。毕竟,中国对美国1250亿美元和对欧盟5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令这些国家感到很不安。(《中国经济周刊》2004年第1期)
不同的声音
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在2003年12月18日发表一份报告称“中国执行世贸决议的缺陷仍然显而易见。”报告公开批评中国入世两年多来没有履行多项入世承诺,比如仍然保持较高的关税壁垒,给予本国产品不公正的补贴以及执行有关法规不够连贯等。报告还指责了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和服务业设立关税壁垒,在打击盗版电影、音乐、软件和其它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方面做得不够。
中国入世后的总的表现究竟如何?如果想比较公正地评判一个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入世后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是积极还是消极,就必须从市场准入与开放程度、进出口贸易结构及相关贸易政策、经济及金融结构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即使如此,对于同样的经济问题,不同的利益集团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仍然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评价中国入世后总的表现时只用了一个字:“Perfect”(“完美无缺”)。
看来如何兑现入世承诺已成为争论焦点,然而这两年我们所应对的挑战还不是最严峻的挑战。因为步入2004入世的后过渡期,意味着过渡期在缩短和结束,我们可使用的一系列过渡性的措施也在消失,拿农产品来讲,加入世贸组织两年来,对农业造成的冲击并不明显。根据承诺,我国绝大多数农产品最终关税的最迟实施期限都在2004年,也就是说,2004年是农产品关税减让的分界线,后果如何尚难预料。
2004,中国注定是全球的焦点,对于世贸,中国还将兑现哪些承诺呢?
需兑现的新承诺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2004年我国除了要继续履行前两年的承诺外,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分销服务、金融服务、旅行社和旅游服务、运输服务方面,要履行新的承诺。
在货物贸易方面,全资中资企业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100万元人民币(我国已于2003年8月1日提前兑现承诺);外资占多数股份的合资企业获得完全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而在实行国营贸易的商品中,原油、成品油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的进口比例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加15%。根据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减让表规定,关税总水准由2003年的11.5%降低到2004年的约10.6%。将有3000多种进口商品根据承诺不同程度地降低关税,信息技术产品等部分进口商品将降至零关税。同时在配额、许可证管理上,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进口招标;提高商品进口配额增长率。提高小汽车的进口配额15%;调整关税配额商品的关税、配额与非国营贸易比例。
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对经济的作用已愈来愈突显。2004年中国在服务贸易上的承诺包括:
通讯服务,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业务:允许在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没有数量限制,并在上述城市内或城市间提供服务,外资比例不得超过25%。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金融服务,银行业人民币业务:除已承诺开放的上海等12个城市外,继续开放昆明、北京和厦门,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本币服务。证券服务:从事国内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中外合资公司中,外资比例可以达到49%,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1/3,合资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保险业中,寿险: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外国人和中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非寿险:取消地域限制。保险经纪: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51%。再保险及法定保险:强制分保比例为5%。
旅行社和旅游服务: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我国已提前开放)。
根据这些承诺,可以看出我国在市场开放方面又迈出了大的步伐,一方面,这将促使我们的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使整个市场呈现良性竞争;另一方面,我们将会面临比过去两年更严峻的考验和更大的挑战。国内履行承诺的压力在增大,关税的下降、市场的开放,使中外产品的竞争愈益激烈,而且国际上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已经对我国的出口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但是作为WTO的一员,我们没有“捷径”可走,只能迎难而上,提高应变能力。2004年,面对“狼烟四起”,我们将如何应对呢?
如何应对?
应加强对4个所谓“不利”条款(即特殊保障条款、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纺织品限制措施和过渡性审议机制)的应对,尽快建立一套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由于各国的政府层面没有专门针对WTO规则的法,各自用本国法处理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所以要踏踏实实研究其是否符合WTO规则,知己知彼。针对不公平的歧视性待遇,我国出口生产企业或者行业面对反倾销起诉,首先要用法律和事实来证明某一遭投诉的出口产品或者同一产品的行业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各个方面均具有市场经济条件,如能证明而且能够获得进口方反倾销主管当局的承认,中国的生产者和出口商就能直接被承认为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如果还不能获得认定,则一旦遭遇反倾销诉讼,要实事求是,积极应诉。
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进口方成员的相关法律武器。并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关税配额增量、服务贸易开放以及“两反一保”等重点领域,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更关键的是,要提高应对市场冲击的有效性,比如,建立健全国内市场运行监控体系和国际收支预警机制,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构建产业救济和安全保障体系,加速制定和完善技术贸易标准与市场准入标准,运用世贸组织允许的公平贸易手段,合理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要从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利用国际有利条件和充分发挥中国优势相结合,坚持扩大引进技术和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坚持利用外资和大力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提升中国经济整体竞争力,使我们在后过渡期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事实上要做到更积极的应对首先要考虑如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对于那些产权不清晰,政企不分的企业要加大和加快改革力度,并辅以出台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法律法规。
已到来的2004无疑加大了中国兑现入世承诺的压力,但也应清楚的看到WTO市场的开放是相互的,中国企业担心巨大的“洋”冲击,而其它成员国同样也在“害怕”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冲击其本地市场、企业和就业。毕竟,中国对美国1250亿美元和对欧盟5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令这些国家感到很不安。(《中国经济周刊》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