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业应乐观看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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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3-10-19 07:48:00
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议,决议的核心内容是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由目前平均15.11%调整为12.11%。在本次税率调整中,多数纺织品由17%降为13%,下调幅度超过平均降幅,是受影响最大的出口产品之一。
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它不是不公平贸易的补贴行为,相反由于消除了不同国家因税率的不同而导致的价格差异而体现出公平贸易的一面。在我国出口退税是指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已征收的增值税和进项税,而实际执行过程中我国出口退税税额以“外销收入×退税率”来计算,这样不仅退还了出口企业前道环节的进项税,连本道环节或销售货物的增值部分也一并退回了,企业额外获得了一块增值税,这样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就能处于更有利的竞争地位。那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品将产生怎样影响呢?
笔者以为,应乐观看待出口退税率的下降对纺织行业影响,理由如下:
其一,退税率调整后货物出口仍将比内销更有利可图。按照目前纺织行业的情况,若内销、外销售价格一致,当退税率降为9.02%时才能将外销退税优势抵消,因此纺织品出口退税率降为13%后产品出口仍然比内销获利空间大,当然外销毛利率较退税率调整前将降低4个百分点;若内外销售价格不一致,在17%的退税率下,出口价格只要大于内销价格的92.3%,外销毛利率就大于内销,而一旦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出口价格需要大于内销价格的95.97%才能保持住优势。从国内目前情况看,多数纺织品的出口价格要略大于内销价格,因此退税率调整后货物出口依然有盈利上的优势。
由于退税税率降低,企业毛利率也相应降低,企业需要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加大出口销量才能弥补退税率下调的影响。短期内让出口产品价格上调3.67个百分点显然不容易做到,出口企业只能在出口量、生产流通环节成本及出口价格三者之间寻找平衡以确保盈利稳定,因此退税率调整后纺织品出口量不会明显下降,而企业盈利能力也不会出现明显下滑。
其二,对外向型纺织企业当期退税税额影响不大。出口退税率下降对纺织行业的另一个直接影响是加剧了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和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成本。纺织出口企业多数兼有内外销,因此基本采用企业自产货物出口应退税额与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相抵的办法,并以“当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抵免税额”孰低进行。对于受出口退税税率下降影响最大的外向型纺织企业而言,在17%的退税率下企业按“当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而13%退税率下企业仍应按“当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也就是说退税率下降对企业的当期退税税额没有影响,如鲁泰A、茉织华。当然也有一些地区出口退税实行全部退税额由政府批复执行,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他们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庆丰股份、黑牡丹。 由于外向型纺织企业在出口量、出口方式、产品结构、退税方式及经营机制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受退税率下降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分析退税率下降对企业盈利能力影响的同时,引入每股收益下降修正系数概念,经过综合考虑发现税率下降对各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在10%以内。
其三,长期看有利于企业改变以量取胜的竞争模式。由于价格低廉,中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势头一直不减,遭到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强烈不满并频频发起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设限。而纺织行业产能过剩、竞相压价的混乱局面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调整出口退税率也对纺织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价格优势减弱,只有依靠自身产品技术含量的提高、附加值的增加参与竞争,对改变我国纺织行业低水平产能过剩、竞相降价的无序状况有积极影响。
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它不是不公平贸易的补贴行为,相反由于消除了不同国家因税率的不同而导致的价格差异而体现出公平贸易的一面。在我国出口退税是指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已征收的增值税和进项税,而实际执行过程中我国出口退税税额以“外销收入×退税率”来计算,这样不仅退还了出口企业前道环节的进项税,连本道环节或销售货物的增值部分也一并退回了,企业额外获得了一块增值税,这样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就能处于更有利的竞争地位。那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品将产生怎样影响呢?
笔者以为,应乐观看待出口退税率的下降对纺织行业影响,理由如下:
其一,退税率调整后货物出口仍将比内销更有利可图。按照目前纺织行业的情况,若内销、外销售价格一致,当退税率降为9.02%时才能将外销退税优势抵消,因此纺织品出口退税率降为13%后产品出口仍然比内销获利空间大,当然外销毛利率较退税率调整前将降低4个百分点;若内外销售价格不一致,在17%的退税率下,出口价格只要大于内销价格的92.3%,外销毛利率就大于内销,而一旦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出口价格需要大于内销价格的95.97%才能保持住优势。从国内目前情况看,多数纺织品的出口价格要略大于内销价格,因此退税率调整后货物出口依然有盈利上的优势。
由于退税税率降低,企业毛利率也相应降低,企业需要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加大出口销量才能弥补退税率下调的影响。短期内让出口产品价格上调3.67个百分点显然不容易做到,出口企业只能在出口量、生产流通环节成本及出口价格三者之间寻找平衡以确保盈利稳定,因此退税率调整后纺织品出口量不会明显下降,而企业盈利能力也不会出现明显下滑。
其二,对外向型纺织企业当期退税税额影响不大。出口退税率下降对纺织行业的另一个直接影响是加剧了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和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成本。纺织出口企业多数兼有内外销,因此基本采用企业自产货物出口应退税额与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相抵的办法,并以“当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抵免税额”孰低进行。对于受出口退税税率下降影响最大的外向型纺织企业而言,在17%的退税率下企业按“当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而13%退税率下企业仍应按“当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也就是说退税率下降对企业的当期退税税额没有影响,如鲁泰A、茉织华。当然也有一些地区出口退税实行全部退税额由政府批复执行,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他们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庆丰股份、黑牡丹。 由于外向型纺织企业在出口量、出口方式、产品结构、退税方式及经营机制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受退税率下降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分析退税率下降对企业盈利能力影响的同时,引入每股收益下降修正系数概念,经过综合考虑发现税率下降对各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在10%以内。
其三,长期看有利于企业改变以量取胜的竞争模式。由于价格低廉,中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势头一直不减,遭到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强烈不满并频频发起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设限。而纺织行业产能过剩、竞相压价的混乱局面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调整出口退税率也对纺织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价格优势减弱,只有依靠自身产品技术含量的提高、附加值的增加参与竞争,对改变我国纺织行业低水平产能过剩、竞相降价的无序状况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