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纺织品出口未必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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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1-11-14 09:01:00
从长远来看,加入WTO有益于我国纺织产业和出口的发展无庸置疑;但就短期来看,对我国纺织品出口是否带来大幅增长,答案并不乐观。
--非设限国家一直是我国主要的出口地区。
根据前三季度出口统计预计,2001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可达535亿美元左右,与1998年相比增长23%,年均增长5.5%,4年内共增加110多亿美元。在纺织服装出口总额中,对美国、欧盟等设限国家的出口为125亿美元左右,约占23-24%。而最近4年内增加出口的110多亿美元,也主要分布在日本等非设限国家。
由此可见,我国对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比例不足25%,而WTO框架下的纺织品服装协议(ATC)主要是解决向设限国家纺织品出口的问题。要使这一比例有较大规模的突破,鉴于目前的市场状况,恐怕并不容易。可以预料,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仍是非设限国家,加入WTO不会对我国纺织品出口带来大幅增长。
--设限问题并不是我国纺织品出口扩大的唯一制约因素。
WTO解决的主要是设限国家的问题,而对设限国家出口在我国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尚不足25%。要使这一比例在短期内取得较大规模的突破,按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还不现实。特别是墨西哥及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口的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我国对设限国家的出口强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仍是非设限国家和地区。
即使对设限国家的出口来看,设限问题也不是扩大出口的唯一制约因素。根据我国海关统计,对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出口中,分别有40%和13.5%不受配额限制。即使在设限产品类别内,其使用率也并未达到100%。其中,对美出口清关使用率约为90%,对欧盟出口清关使用率约为80%。
此外,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第一,1999年我国对美丝绸产品出口配额限制取消,但统计表明,配额的取消并没有带来丝绸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相反。因恶性的自相竞争,甚至还曾导致这一产品出口的极大波动和价格下降。第二,自1999年开始,我国对输美、输欧的21个紧俏配额类别实行招标。在实行招标前的3年中,各类别清关使用率均超过90%,大多数类别更达到98%。但近年来,上述类别的清关使用率却明显下降。可见,设限标准只能体现最大限度的数量范围,并不能保证在限量范围内出口的绝对性。各国的互相发展和竞争才是市场变化的最终依据。
--国际纺织品服装协议未必带来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长。
2002年将是国际纺织品服装协议(ATC)第三阶段的第一年。从该协议有关规定来看,有两方面可促使纺织品出口的增长。一是在此第三阶段将取消若干纺织服装类别的设限,经测算约涉及出口金额35亿美元,约占对设限国家出口的33%。二是这一阶段可“在第二阶段期间各种限制水平的增长率基础上,再增加这些增长率的27%”,估算可增加出口约5000-6000万美元。但取消部分类别的设限,以及仍保留设限的类别享受增长率的增长率,并不一定能带来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加。原因有二,一是在取消设限的类别中,有相当一部分连续几年来的使用情况并不很好,即清关使用率不高,有的甚至还很低,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冷门配额”。清关使用率不高,既有我国现行配额管理体制的因素,也有这些类别所对应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的原因。而在取消设限的类别中,服装及服饰仍占相当大的比例,以欧盟和美国相加测算,服装即占73.5%。二是由于配额价格历来是含在出口单价中的,配额的取消,必然造成出口单价及出口额的下降。按照配额平均价格占其出口单价的15%-20%推算,增加的35亿美元出口额在剔除配额价格因素之后,实际上仅相当于27亿美元-28亿美元。
--《中美WTO协议》将抑制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的大幅增长。
根据《中美WTO协议》,我国同意美国使用产品特殊保障协议。该协议规定,我国入世后的12年内,美国可以使用比WTO《保障措施协议》中“市场严重损害”标准更为宽松的产品特殊保障协议来清除中国出口激增所导致的市场崩溃性影响;协议适用于所有产品,即工业品(包括纺织品和服装)和农产品;我国同意限制对美国的出口量,或者美国单边限制从中国的进口量(而这是WTO《保障措施协议》严格禁止的);并且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中国不得对美国的限制予以报复,即:第一,针对进口量相对增加的限制,中国2年内不得报复;第二,针对进口量绝对增加的限制,中国3年内不得报复。
中美之间的这一产品特殊保障协议,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长。第一,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数量上的增长将受高限限制,即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口增长率不能超过6-7.5%;第二,按照WTO原则,中美双边协议同时适用于WTO所有成员国。换言之,其他WTO成员也可仿效美国,通过产品特殊保障协议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长加以约束甚至限制。
--我国配额管理体制和企业自身机制也将影响出口的大幅增长。
现行的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配额数量划分的。我国对欧盟、美国等设限国家的纺织服装出口,也主要受配额数量所决定。一旦取消配额限制,势必导致市场格局的变化。就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在策略上、经营上以及对WTO规则的了解上,还普遍存在准备不足的情况。另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还尚未全部到位。在短期内,这些因素都会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增长带来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大多数拥有配额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历来是我国外贸出口的主力军),由于长期以来在不同程度上对配额形成了依赖性,再加之自身体制等因素,面对新的贸易格局和规则,其出口竞争力将会面临新的考验,产品出口会受到很大影响,部分企业甚至还会遭到致命打击。第二,原无配额的企业,特别是纺织自营出口企业、民营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中,不管从外贸人才的培养、客户渠道的开拓与稳定,还是到出口业绩的扩大等各方面,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随着加入WTO而一蹴而就。因此,面对入世后的新局面,我国现有配额管理体制如何进行调整,以引导外贸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及在新的贸易规则下,我国外贸企业如何完善自身机制,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将是我国纺织品出口能否大幅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从现状来分析,认为我国加入WTO将带来纺织品出口的巨大增长的看法,尚缺乏理性依据。
--取消配额可能带来国内企业间的竞争,从而造成出口额的相对下降。
近年来,我国对进出口经营权审批逐步放宽,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逐年增加,根据2000年度海关统计,全国约有3万多家纺织品出口企业。随着配额的逐步取消,出口企业、特别是2万多家原无配额的纺织品出口企业,为了开拓和扩大自身的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很可能加剧我国出口企业间的自相竞争局面。如果国家政策引导不力,甚至会出现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在此情况下,价格竞争将首当其冲,即使出口数量呈现大幅增加,出口额却可能出现相对下降,至少导致出口利润的下滑。(作者单位:北京世之维轻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非设限国家一直是我国主要的出口地区。
根据前三季度出口统计预计,2001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可达535亿美元左右,与1998年相比增长23%,年均增长5.5%,4年内共增加110多亿美元。在纺织服装出口总额中,对美国、欧盟等设限国家的出口为125亿美元左右,约占23-24%。而最近4年内增加出口的110多亿美元,也主要分布在日本等非设限国家。
由此可见,我国对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比例不足25%,而WTO框架下的纺织品服装协议(ATC)主要是解决向设限国家纺织品出口的问题。要使这一比例有较大规模的突破,鉴于目前的市场状况,恐怕并不容易。可以预料,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仍是非设限国家,加入WTO不会对我国纺织品出口带来大幅增长。
--设限问题并不是我国纺织品出口扩大的唯一制约因素。
WTO解决的主要是设限国家的问题,而对设限国家出口在我国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尚不足25%。要使这一比例在短期内取得较大规模的突破,按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还不现实。特别是墨西哥及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口的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我国对设限国家的出口强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仍是非设限国家和地区。
即使对设限国家的出口来看,设限问题也不是扩大出口的唯一制约因素。根据我国海关统计,对欧盟和美国的纺织品出口中,分别有40%和13.5%不受配额限制。即使在设限产品类别内,其使用率也并未达到100%。其中,对美出口清关使用率约为90%,对欧盟出口清关使用率约为80%。
此外,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第一,1999年我国对美丝绸产品出口配额限制取消,但统计表明,配额的取消并没有带来丝绸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相反。因恶性的自相竞争,甚至还曾导致这一产品出口的极大波动和价格下降。第二,自1999年开始,我国对输美、输欧的21个紧俏配额类别实行招标。在实行招标前的3年中,各类别清关使用率均超过90%,大多数类别更达到98%。但近年来,上述类别的清关使用率却明显下降。可见,设限标准只能体现最大限度的数量范围,并不能保证在限量范围内出口的绝对性。各国的互相发展和竞争才是市场变化的最终依据。
--国际纺织品服装协议未必带来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长。
2002年将是国际纺织品服装协议(ATC)第三阶段的第一年。从该协议有关规定来看,有两方面可促使纺织品出口的增长。一是在此第三阶段将取消若干纺织服装类别的设限,经测算约涉及出口金额35亿美元,约占对设限国家出口的33%。二是这一阶段可“在第二阶段期间各种限制水平的增长率基础上,再增加这些增长率的27%”,估算可增加出口约5000-6000万美元。但取消部分类别的设限,以及仍保留设限的类别享受增长率的增长率,并不一定能带来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加。原因有二,一是在取消设限的类别中,有相当一部分连续几年来的使用情况并不很好,即清关使用率不高,有的甚至还很低,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冷门配额”。清关使用率不高,既有我国现行配额管理体制的因素,也有这些类别所对应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的原因。而在取消设限的类别中,服装及服饰仍占相当大的比例,以欧盟和美国相加测算,服装即占73.5%。二是由于配额价格历来是含在出口单价中的,配额的取消,必然造成出口单价及出口额的下降。按照配额平均价格占其出口单价的15%-20%推算,增加的35亿美元出口额在剔除配额价格因素之后,实际上仅相当于27亿美元-28亿美元。
--《中美WTO协议》将抑制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的大幅增长。
根据《中美WTO协议》,我国同意美国使用产品特殊保障协议。该协议规定,我国入世后的12年内,美国可以使用比WTO《保障措施协议》中“市场严重损害”标准更为宽松的产品特殊保障协议来清除中国出口激增所导致的市场崩溃性影响;协议适用于所有产品,即工业品(包括纺织品和服装)和农产品;我国同意限制对美国的出口量,或者美国单边限制从中国的进口量(而这是WTO《保障措施协议》严格禁止的);并且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中国不得对美国的限制予以报复,即:第一,针对进口量相对增加的限制,中国2年内不得报复;第二,针对进口量绝对增加的限制,中国3年内不得报复。
中美之间的这一产品特殊保障协议,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长。第一,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数量上的增长将受高限限制,即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口增长率不能超过6-7.5%;第二,按照WTO原则,中美双边协议同时适用于WTO所有成员国。换言之,其他WTO成员也可仿效美国,通过产品特殊保障协议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大幅增长加以约束甚至限制。
--我国配额管理体制和企业自身机制也将影响出口的大幅增长。
现行的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配额数量划分的。我国对欧盟、美国等设限国家的纺织服装出口,也主要受配额数量所决定。一旦取消配额限制,势必导致市场格局的变化。就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在策略上、经营上以及对WTO规则的了解上,还普遍存在准备不足的情况。另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还尚未全部到位。在短期内,这些因素都会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增长带来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大多数拥有配额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历来是我国外贸出口的主力军),由于长期以来在不同程度上对配额形成了依赖性,再加之自身体制等因素,面对新的贸易格局和规则,其出口竞争力将会面临新的考验,产品出口会受到很大影响,部分企业甚至还会遭到致命打击。第二,原无配额的企业,特别是纺织自营出口企业、民营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中,不管从外贸人才的培养、客户渠道的开拓与稳定,还是到出口业绩的扩大等各方面,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随着加入WTO而一蹴而就。因此,面对入世后的新局面,我国现有配额管理体制如何进行调整,以引导外贸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及在新的贸易规则下,我国外贸企业如何完善自身机制,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将是我国纺织品出口能否大幅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从现状来分析,认为我国加入WTO将带来纺织品出口的巨大增长的看法,尚缺乏理性依据。
--取消配额可能带来国内企业间的竞争,从而造成出口额的相对下降。
近年来,我国对进出口经营权审批逐步放宽,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逐年增加,根据2000年度海关统计,全国约有3万多家纺织品出口企业。随着配额的逐步取消,出口企业、特别是2万多家原无配额的纺织品出口企业,为了开拓和扩大自身的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很可能加剧我国出口企业间的自相竞争局面。如果国家政策引导不力,甚至会出现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在此情况下,价格竞争将首当其冲,即使出口数量呈现大幅增加,出口额却可能出现相对下降,至少导致出口利润的下滑。(作者单位:北京世之维轻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