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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蚕业“十一五”规划及2015年远景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7-07-12 10:48:00

    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凉山蚕业“十一五”规划及2015年远景发展目标的

      实 施 意 见

    凉委发[2006]2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蚕桑是我州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产业,是兴一业带多业、具有竞争优势、可持续发展的骨干项目。“十五”期间,州委、州政府把蚕业作为实施“烟桑发展战略”和“两线”、“三江”、“三带”经济发展战略中心重点来抓,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目标明确、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5年,全州蚕茧总产量达到27.6万担,比“九五”期末净增9.4万担,增长51.6%,蚕农收入达到2.77亿元,其中售茧现金收入1.92亿元,比“九五”期末增加8200万元,增长74.5%。五年间,累计产茧121.7万担,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提前一年实现蚕业“十五”发展目标。

  随着缫丝工业的发展,国际国内市场对优质蚕茧的需求日益加大,加之我国取消了茧丝类出口企业的资格审批和坯绸部份加工丝类的出口配额,取消了纺织品的出口关税,为蚕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空间。我州具有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茧丝质量好,市场竞争力强,通过多年的努力,蚕业生产已初具规模,管理和服务体系已趋完善,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十一五”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蚕业产业面临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州委“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效益为动力,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优化布局,夯实基础,依靠科技,提质增效,创品牌,拓市场,进一步把蚕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我州蚕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十一五”蚕业发展目标:每年栽桑1亿株,生产合格蚕种60万张,年净增蚕茧2.5万担,到2010年全州拥有桑树13亿株,其中良桑9亿株,生产优质蚕茧40万担、优质生丝1000吨;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6.8亿元,蚕农收入达到4亿元,其中售茧现金收入3亿元,确保凉山蚕业在全省同行业位居第一。

  2、远景发展目标:通过较长时期的努力,把我州建成区域优势突出、生产规模较大、产业水平较高、产业链较完整、市场相对稳定、发展环境良好、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全国优质茧丝基地。到2015年,全州拥有桑树15亿株,其中良桑12亿株,生产优质蚕茧50万担、优质生丝1500吨;合格蚕种70万张,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蚕农收入5亿元,其中售茧现金收入达到3.8亿元。

  3、质量指标:蚕种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性检验标准,蚕茧上车率达到96%以上,解舒率70%以上,粒茧丝长1050米以上,干茧出丝率38%以上,白厂丝平均等级4A以上,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区域分布

按照蚕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结合我州蚕区自然条件和蚕业生产特点,调整和优化蚕业布局,把优质蚕茧基地建设向“两线”扩展,向“三江”推进,贯穿于“三带”经济发展中,形成三个优势蚕业产业带。

1、金沙江流域优势蚕业产业带:宁南县、会东县、普格县、会理县、金阳县、雷波县、布拖县等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地区是优质蚕茧基地建设的主体。2010年产茧达到28.25万担,占全州规划产茧量的69%;2015年实现产茧34万担,占全州规划产茧量的66%。

2、安宁河流域优势蚕业产业带:西昌市(含西昌农场)、德昌县、冕宁县等安宁河流域河谷地区,是优质蚕茧基地建设的后劲所在。2010年产茧达到11.95万担,占全州规划产茧量的29%;2015年实现产茧16万担,占全州规划产茧量的31%。

3、二半山区局部优势蚕业产业带:甘洛、喜德、盐源等县部份低山平坝宜桑宜蚕区,是优质蚕茧基地建设的补充。2010年产茧达到0.8万担,占全州规划产茧量的2%;2015年实现产茧1.5万担,占全州规划产茧量的3%。

四、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突出规模,优化布局,狠抓桑树基础建设。

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水土保持、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和“两线”、“三江”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坚持四边桑、大行桑、小桑园、成片桑结合,狠抓桑树基础建设。按照最适宜生态原则,在优势区域集聚发展,妥善处理烟桑、果桑、粮桑等种植矛盾,不断优化蚕业生产布局,扩大蚕业生产规模,以规模打基础,以规模求效益,以规模促发展。同时,要突出中低产桑园改造、桑树病虫害防治、退耕还桑管理、良桑嫁接等重点,切实加强桑园管护工作,大力推广桑园间作模式,提高桑叶产量和质量,提高桑园经济效益,为实现产茧50万担远景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基地,抓龙头,促进蚕业产业化发展。

加强基地乡(镇)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是实现蚕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抓好基地乡(镇)建设,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链,推进蚕业产业化发展,逐步形成产业整体开发、区域布局优化、龙头企业支撑的全省规模最大、品质最优、竞争力最强的优质蚕茧基地。

1、突出重点,建好基地,发挥基地乡(镇)典型示范作用,促进蚕业产业化发展。到2010年,全州建成年产茧15万担以上的县1个(宁南)、8万担的县1个(会东)、6万担的县1个(德昌)、2~3万担县(市)3个(西昌、普格、冕宁)、1~1.5万担的县2个(会理、金阳),建成基地乡(镇)60个,其中万担以上乡(镇)10个、5000~10000担乡(镇)30个、2000~5000担乡(镇)20个。

2、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连接机制,促进蚕业产业化发展。推进产业化,龙头是关键。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大”(大规模)、“高”(高技术、高效益)、“外”(外向型)、“多”(带动农户多)的要求,以各县(市)蚕业(茧丝绸)公司为基础,积极扶持、培育、引进一批信誉好、实力强、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以企业带产业、基地带农户,农工互动,以工补农,促进蚕业产业化发展。

3、做好后续产业,发展产业链,促进蚕业产业化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快对茧丝绸产品的深加工和副产物的开发利用,扩大缫丝企业生产规模,引进织绸、印染和服装生产线,提升产品结构,拉长加宽蚕业产业链,实现茧丝绸产品全程增值,提高行业综合效益。

(三)实施科技兴蚕,推进蚕业标准化生产。

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蚕业。认真组织实施《凉山州桑蚕茧综合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蚕业标准化生产,提升蚕业生产水平。一是狠抓养蚕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和改建标准化共育室、大蚕房,不断改善养蚕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继续普及养蚕常规技术,抓好小蚕共育、消毒防病和大蚕饲育管理等关键环节,提高养蚕单产。三是大力推广纸板方格簇、简易蚕台、大棚养蚕等省力化、优质化养蚕配套技术,在提质增量上下功夫、挖潜力。四是巩固完善县、乡、村、社、共育室五级技术服务网络,建立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蚕业生产示范园区,加强蚕业科技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蚕业科技服务体系,为蚕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五是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蚕业生产技术培训,实施蚕业科技入户工程,不断提高蚕农科技水平。

(四)加强蚕种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蚕种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蚕种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切实加强蚕种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市场管理,严把蚕种市场准入关,稳步提高蚕种质量,确保蚕农用种安全。认真做好桑蚕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更新换代工作,筛选出一批体质强健、抗逆性强、单产高、质量好、适合我州气候特点的新蚕品种进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筹措资金建立凉山州蚕种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和凉山州蚕种冷库,把凉山建成四川稳定的优质蚕种生产基地和蚕种供应调节基地。

(五)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推进蚕业产业化发展,必须坚持数质并举的方针,以质量创品牌、找市场、求生存、促发展。一是狠抓蚕茧质量,在生产、收烘各环节突出质量,严把质量关,以质取胜。二是创建优质蚕茧品牌,扩大凉山优质蚕茧的影响力。三是开拓市场,构建市场信息平台,培育稳定客户,认真分析和预测市场动态,掌握市场信息,努力把握商机,在激烈的茧丝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提升凉山蚕茧的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竞争优势。

(六)强化收烘管理,维护良好的生产和收购秩序。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蚕茧收购政策,全面推行“鲜克量定级”、“仪评”收茧。积极筹措收购资金,不准向蚕农打“白条”,做到优茧优价、劣茧劣价、现款收购。进一步规范茧站管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广使用先进的收烘设备,搞好茧站技改和扩建,适应蚕业发展需要。坚持资格认证,搞好边界协调,加强收烘管理,严肃查处无证收购经营蚕茧的行为,维护正常的蚕茧收购秩序,营造良好的蚕业发展环境。

(七)稳定政策,促进蚕业可持续发展。

蚕业是我州在省内外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要继续坚持持续稳定的蚕业产业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进步,培育市场经营主体,促进蚕业可持续发展。

1、进一步完善蚕业开发政策。坚持“谁发展、谁受益”的原则,欢迎和鼓励州内外业主投资开发我州蚕业资源。在当地政府规划开发的区域和范围内,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自主生产、收购、加工、销售茧丝绸产品及副产物。但必须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申办有关证照,执行当地的蚕茧收购政策,确保投入、扶持资金到位、技术服务到位。

2、稳定蚕茧经营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茧丝流通管理办法》,明确收购经营主体,严格市场准入。蚕茧收购实行资格认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办《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并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持证收购,不放开收购渠道,未经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蚕茧收购业务。鲜茧收购价格实行省指导下的州级定价,根据省指导价,结合州内实际,并在与毗邻地区充分协调衔接的基础上,本着“兼顾各方利益、促进产业发展”的原则,制定我州各季具体价格政策。要加强茧价的宏观调控,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防止茧价大起大落和“蚕茧大战”。蚕茧经营坚持“谁发展、谁受益”的原则,建立规范有序的经营机制,不放开经营渠道,防止“摘桃式”和掠夺性经营。对扰乱我州蚕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依法打击,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3、建立蚕业生产扶持专户。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蚕业发展资金,加大蚕业生产基础性投入和科技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州蚕业发展支持的同时,州、县(市)财政要设立蚕业生产扶持专户,每年都要安排部分扶贫资金、支农资金进入专户。继续执行每公斤干茧提取1元风险调节金,由蚕茧经营企业计入成本,上缴县(市)财政,全额进入蚕业生产扶持专户,主要用于蚕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蚕业经营企业的丰欠调节。继续实行每担鲜茧提取4元蚕业发展资金,由蚕茧经营企业计入成本,上缴到州蚕业生产扶持专户,由州蚕桑生产领导小组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蚕业先进科技、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基地乡(镇)建设和蚕业生产的奖励。

4、进一步完善奖励政策。继续把蚕业生产纳入各级党政和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基地乡(镇)扶持奖励政策。州、县(市)、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重点,严格考核,重奖重惩,逗硬兑现。州对各县(市)除按每年的产茧任务,年终进行考核外,凡当年净增蚕茧达到1万担以上的,奖励3万元。对基地乡(镇),现产茧未达到5000担的,凡达到5000担奖励1万元;现未达到1万担的,凡达到1万担奖励3万元;现未达到1.5万担的,凡达到1.5万担奖励6万元。对在“十一五”期间蚕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八)加强领导,构建高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十一五”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加快和推进我州蚕业生产上规模、上档次、上台阶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蚕业发展纳入“两线”、“三江”、“三带”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作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抓典型,强示范,抓基础,建基地,以科学的统筹力和足够的领导力、执行力推进蚕业产业化发展。象抓烤烟一样抓蚕业,进一步完善桑、蚕、种、茧、丝一体化的蚕业管理体制,构建高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强化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有关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打好总体战,确保我州蚕业“十一五”规划和远景发展目标的实现。



信息来源:四川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