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召开07年度蚕种订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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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30 10:33:00
又到年末订种时,本月28日“《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暨07年度订种会”在海宁市如期召开。与以往不同,这次会议除了按惯例布置07年度的蚕种订购工作外,还增加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贯彻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这一新任务。本月底,海宁市各媒体将播出或刊登相关内容;各镇(街道)的闹市区和部分村将出现宣传《条例》的横幅;各村蚕桑辅导员也将人手一册《条例》单行本。
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会议通过了《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内容包括总则,蚕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审定,蚕种生产与经营,蚕种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三十五条。对适用《条例》的行政区域、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处罚细则等有了明确的规范。即将贯彻实施的《条例》将对该市从事蚕种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方提出更规范和更高的要求,同时对违法的生产、经营蚕种活动也将按适用的条文进行处罚,使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广大蚕农的利益得到保障,也有利于该市蚕桑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信息来源:海宁市蚕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