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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桑西移”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6-09-01 09:56:00

  记者从14日于四川成都召开的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商务部已经正式发文批复2006年度国家支持的蚕桑基地,有50个龙头企业和50个配套蚕种场承担项目,涉及中西部地区15个省(区、市)50个县,这标志着“东桑西移”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商务部部长助理、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黄海表示,作为今年商务领域重大工程之一,“东桑西移”工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得到贯彻落实,黄海要求,今后推动“东桑西移”工程必须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新的措施。同时,“东桑西移”工程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项目基本建设。蚕桑基地建设应从当地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则合理进行规划。各项目承担单位(龙头企业、配套蚕种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完成建设内容,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黄海强调,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蚕桑基地建设的内容、标准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方案,加强基地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要求,项目验收主要针对重点扶持的桑园建设、大棚(蚕房)、小蚕共育室、方格簇、蚕种场改造五个大项进行。项目验收还应该检查承担项目企业是否为蚕农提供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建立桑蚕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配套技术方培训和咨询服务;有无通过合同订购、最低保护价、二次返利等措施,引导农民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带动产业发展;是否建立了项目核心示范区和宣传标识牌,对周边有无明显的辐射效果,能否产生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龙头企业是否建立了与原料基地相连接的后道加工与市场开拓的产业链条;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起到很好的促进、示范作用等。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同时,验收工作应当在项目批复的当年完成,各地要抓紧实施,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将支持基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对第一次验收达不到标准的项目,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组织第二次验收检查,对于第二次验收仍不达标的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公示。

  此次会议旨在总结半年来“东桑西移”工程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具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负责人以及“东桑西移”工程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人民政府、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配套蚕种场的代表300余人与会。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