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出“重拳”促桑蚕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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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12-13 09:17:00
平南县为了确保在11月初已投产的广西平南县中丝茧丝绸有限公司 “吃得饱”,并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前段时间里,该县出“重拳”促蚕桑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11月底止,仅用一个月时间,全县已扩种新桑园面积450亩,占该县今冬明春计划种植任务的15%。
其出台的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对桑蚕产业进行合理的布局。
该县根据桑树比水稻作物更耐涝、耐旱的特点,把沿江低水位的农田及灌区水尾田作为桑蚕生产适宜区,按专业化生产,优势区域规模种植的原则,把扩种任务分解到有关乡镇,并确定35个村作为种桑养蚕专业村,通过以专业村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蚕桑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网络,提高桑蚕生产的服务水平。
平南县将原属农业局管理的蚕业办公室升格为直属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并在各乡镇组建了蚕业办公室,在桑蚕生产重点村配备了1—2名桑蚕生产专职辅导员,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与此同时,切实抓好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三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种桑养蚕的扶持力度。
该县财政建立了桑蚕发展专项基金,2005年县财政已安排100万元作为桑蚕产业发展经费,从明年开始,每年将安排200万元经费,同时还把种桑养蚕列为县扶贫的重点项目。四是制订优惠政策,调动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凡是连片新种植桑园的,实行桑苗全额补贴;对今后从事小蚕共育的专业户(管桑面积达100亩以上),每户补贴1000元经费。五是把发展桑蚕生产的实绩作为考核奖励有关人员的依据。对县直部门挂钩联系乡镇的主要领导及乡镇主要领导,每人每年交一定数量的风险抵押金,完成新植桑园任务的,给予加倍的奖励;不完成任务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诚勉谈话。对每年完成新植桑园任务的村,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并在完成任务的当年,对在编村干部每月增加奖励工资80元。
信息来源:平南县蚕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