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县从四方面发挥蚕桑合作社作用 促进蚕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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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5-02-23 07:58:00
2004年全县蚕茧产量326吨、产值64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了8.3%和21.5%,蚕农饲养每张蚕种纯收入同比增长了31%,全县发展了新蚕园197亩。蚕桑专业合作社在服务蚕农、促进农民增收上起到了四方面作用:
一是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量、质量。合作社与642户社员签订了协议,占社员桑园面积的20%,同时还建立了普通桑园基地1166亩。编写了《蚕桑标准化生产地方规程》,举办培训班11期,受训1600余人次,发放资料1600余份。去年推行标准化生产的农户单产比上年增长9.5%。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生产发展。专业社对标准化基地建设验收合格的共给予奖励20.18万元;普通蚕桑生产基地合格的共奖励11.66万元;对验收合格的养蚕大棚给予每个大棚3000元的补助;专业合作社对蚕药、蚕具一律按进价供应给蚕农,让利给蚕农3万余元;全年为生产资金困难的养蚕户发放了预付定金1.72万元。
三是实现二次分红,增加蚕农收入。按照专业合作社《章程》,根据经营业绩,合作社对蚕农社员实行二次分红,年终分红金额达到6万元。
四是实现生产互助,防止意外风险。建立互助基金,对发生意外生产风险的农户实现补助。2004年为发生农药中毒、云娜台风受损失的养蚕户发放了补助金。
一是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量、质量。合作社与642户社员签订了协议,占社员桑园面积的20%,同时还建立了普通桑园基地1166亩。编写了《蚕桑标准化生产地方规程》,举办培训班11期,受训1600余人次,发放资料1600余份。去年推行标准化生产的农户单产比上年增长9.5%。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生产发展。专业社对标准化基地建设验收合格的共给予奖励20.18万元;普通蚕桑生产基地合格的共奖励11.66万元;对验收合格的养蚕大棚给予每个大棚3000元的补助;专业合作社对蚕药、蚕具一律按进价供应给蚕农,让利给蚕农3万余元;全年为生产资金困难的养蚕户发放了预付定金1.72万元。
三是实现二次分红,增加蚕农收入。按照专业合作社《章程》,根据经营业绩,合作社对蚕农社员实行二次分红,年终分红金额达到6万元。
四是实现生产互助,防止意外风险。建立互助基金,对发生意外生产风险的农户实现补助。2004年为发生农药中毒、云娜台风受损失的养蚕户发放了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