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茧丝办加强2006年蚕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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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6-01-26 13:50:00
2005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国大部分蚕种生产单位未能完成生产计划,导致2006年春用蚕种偏紧,供求矛盾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蚕种管理工作,重庆市茧丝办近日下发通知,加强蚕种管理,确保全市蚕农有种可养和蚕种质量。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茧丝绸主管部门要加紧督促本辖区内的蚕种经营单位尽快摸清蚕农需种情况,抓紧与蚕种生产单位落实蚕种供求合同,防止供求合同落空,避免出现蚕农无种可养现象的发生。各区县(自治县、市)茧丝绸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蚕种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调种必报,入市必检”的原则,严防不合格或劣质蚕种流入市内。对蚕种经营单位违规调入蚕种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延缓或取消其蚕种经营资格。如因蚕种质量问题,造成劣质蚕种坑农事件的发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茧丝绸主管部门要跟踪检查对农民的蚕种销售价格情况,防止蚕种经营单位随意提高蚕种价格,避免因蚕种价格太高而影响蚕农不养或少养蚕现象发生。对没有取得蚕种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蚕种的,坚决予以打击,避免劣质蚕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信息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