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蚕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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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4-24 11:36: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蚕业是我县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市蚕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制度的产业发展目标,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针对蚕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产业发展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06年蚕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蚕业生产的指导思想
以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增加蚕农收入为中心,以依法管理产业、维护好“三个市场”秩序为重点,实现巩固桑园基础、提高蚕茧质量、增加产业效益三大目标。
1、巩固基础:加强已建成桑园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稳定现有桑树数量和桑园面积,提高桑叶产量质量。
2、提高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提高养蚕单产和蚕茧质量,树品牌、创名牌,以质取胜,数质并举。
3、强化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技术、物资和蚕茧收购等方面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4、依法管理:对蚕业生产和经营依法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和非法经营,依法维护好“三个市场”秩序,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5、提高效益:确保蚕农增收,财税创收,企业增效,增强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从而提高产业整体效益,推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2006年蚕业生产的目标任务
全年养蚕按五季布局,发种4万张,生产蚕茧1650吨,收购蚕茧1120吨,蚕农栽桑养蚕收入实现3000万元(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规范好蚕业生产和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好“三个市场”秩序。成立联合执法小组,专项治理蚕茧收购秩序,重点打击无证收购和加工经营蚕茧的非法行为。
(二)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把产业做大做强,立即启动缫丝厂,延伸产业链,加速蚕业产业化进程。
(三)加强现有低产桑园和衰老四边桑的改造。加强桑树病虫害特别是桑粉虱和红蜘蛛的统防统治工作,确保全年无大面积桑树病虫害发生。
(四)加强蚕病统防工作,以农户为主体实施统防,确保全年无大面积蚕病暴发影响养蚕生产。
(五)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工作,加强常规实用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加强技术和物资服务,全面提高养蚕单产和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收入,提升产业科技含量。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发展
我县蚕业产业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基地建设已顺利实现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在稳定现有桑园面积的基础上把产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整体效益。但由于近年来蚕业生产和经营秩序特别是“三个市场”秩序混乱,伤害了蚕农利益,侵害了企业利益,影响了财税创收,严重阻碍了我县蚕业向前发展进程。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产业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摆在全县上下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按照中央“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措施上切实可行,行动上狠抓落实,抓好今年蚕业生产,彻底规范好我县“三个市场”秩序,从而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进一步加强对蚕业生产的领导,调整充实县蚕桑领导小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牧局。各蚕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一名乡(镇)主要领导专门负责蚕业生产发展和“三个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县蚕桑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蚕业生产发展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协调发展、“三个市场”秩序维护、制定和落实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各乡(镇)蚕桑领导小组也要把蚕业生产目标任务和“三个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层层落实到村社,落实到人头,做到守土有责,管好本乡的人,把好本乡的门,确保今年蚕业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彻底规范好所辖区域“三个市场”秩序。
(三)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兽药管理条例》、《茧丝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对未取得资格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办理相关证照,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从事蚕种、蚕茧、蚕药的经营活动。县蚕业收购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县蚕茧收购秩序展开专项治理,重点对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蚕茧行为进行打击,并从工商局、公安局、经济商务局、农牧局、技监局、纪委、监察局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工作。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抓好蚕业秩序整治工作。乡、村、社各级干部和县、乡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根据中央关于经济秩序整顿的规定,割断非法利益纽带,严禁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收购经营蚕茧和设立丝棉加工作坊,一经发现核实,坚决依纪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确保我县健康的蚕业市场秩序。
(四)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产业发展
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将完成目标任务和维护好市场秩序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党政一把手的主要政绩考核。考核指标为:收购茧量、质量、收购价格。收购茧量:按实际发种数量,全年平均以每张中最低产茧量35公斤计算,公司收购茧量达最低产茧量的80%,即每张种公司收购单产为28公斤;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收购价格:不超过政府确定的当季平均收购价格;完成考核指标的乡(镇),每公斤计奖0.25元,未完成的不予计奖,超额完成的每公斤奖0.50元。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按照乡(镇)完成目标考核的总收茧量,每公斤计奖0.20元。
(五)强化服务,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加快蚕业发展步伐。
1、继续完善以天成丝绸公司为中心,乡(镇)蚕茧站为纽带,包村技术员为骨干,共育户、大户为依托的蚕业生产技术和物资服务体系,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蚕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抓好技术培训,提高蚕农科技素质和掌握运用先进技术的能力,解决生产存在的问题,推动蚕业稳步发展,实现优质高产。
3、提高产业科技含量,提高单张产茧量和亩桑产值,提高蚕茧质量,确保蚕农增产增收。
4、加强蚕茧收烘工作,确保全额现款收购蚕农交售的蚕茧,按质定价,不打白条,保护蚕农利益,提高蚕农栽桑养蚕积极性。
(六)各乡镇蚕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蚕农的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蚕农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产业发展与自身利益之间的矛盾,协调处理好产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七)天成丝绸公司在产业发展中要真正起到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蚕农服好务,逐步完善“公司+农户”的产业化模式。要努力开拓产品营销市场,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争取今年蚕农收入、上缴税收、企业利润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五、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今年收购价格,由县政府根据省、市有关蚕茧收购价格政策,确定我县各季平均收购价格。
(二)天成丝绸公司每张种实际收购茧量全年全县平均达28公斤以上,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收购均价不得突破政府确定的收购价格,公司向县政府按每公斤0.50元的标准上交蚕桑生产扶持费,由县蚕桑领导小组管理使用,用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奖励和生产扶持。
(三)大力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向龙头企业进行倾斜和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做大做强蚕业产业。
(四)将蚕业发展纳入大农业范围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享受攀西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后扶、扶贫开发等优惠政策。
(五)金融部门要在蚕茧收购资金方面大力支持,保证现款收购,不打白条。
附件:1、盐边县蚕桑工作领导小组
2、2006年盐边县各乡(镇)蚕茧任务表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产业化 蚕业 生产 通知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12日 印
(共印50份)
附件1
盐边县蚕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远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林 县政府副县长
王国境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文权 县公安局局长
何跃军 县法院副院长
周树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正义 县工商局局长
谢 刚 县农牧局局长
刘连志 县地税局局长
陈远中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杨清国 县财政局局长
刘宗跃 县技术监督局局长
钱志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苏 敏 县监察局副局长
谢志祥 县信用联社主任
王小平 县农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明志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来源:四川蚕业
蚕业是我县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市蚕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制度的产业发展目标,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针对蚕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产业发展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06年蚕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蚕业生产的指导思想
以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增加蚕农收入为中心,以依法管理产业、维护好“三个市场”秩序为重点,实现巩固桑园基础、提高蚕茧质量、增加产业效益三大目标。
1、巩固基础:加强已建成桑园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稳定现有桑树数量和桑园面积,提高桑叶产量质量。
2、提高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提高养蚕单产和蚕茧质量,树品牌、创名牌,以质取胜,数质并举。
3、强化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技术、物资和蚕茧收购等方面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4、依法管理:对蚕业生产和经营依法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和非法经营,依法维护好“三个市场”秩序,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5、提高效益:确保蚕农增收,财税创收,企业增效,增强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从而提高产业整体效益,推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2006年蚕业生产的目标任务
全年养蚕按五季布局,发种4万张,生产蚕茧1650吨,收购蚕茧1120吨,蚕农栽桑养蚕收入实现3000万元(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规范好蚕业生产和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好“三个市场”秩序。成立联合执法小组,专项治理蚕茧收购秩序,重点打击无证收购和加工经营蚕茧的非法行为。
(二)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把产业做大做强,立即启动缫丝厂,延伸产业链,加速蚕业产业化进程。
(三)加强现有低产桑园和衰老四边桑的改造。加强桑树病虫害特别是桑粉虱和红蜘蛛的统防统治工作,确保全年无大面积桑树病虫害发生。
(四)加强蚕病统防工作,以农户为主体实施统防,确保全年无大面积蚕病暴发影响养蚕生产。
(五)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工作,加强常规实用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加强技术和物资服务,全面提高养蚕单产和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收入,提升产业科技含量。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发展
我县蚕业产业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基地建设已顺利实现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在稳定现有桑园面积的基础上把产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整体效益。但由于近年来蚕业生产和经营秩序特别是“三个市场”秩序混乱,伤害了蚕农利益,侵害了企业利益,影响了财税创收,严重阻碍了我县蚕业向前发展进程。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产业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摆在全县上下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按照中央“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措施上切实可行,行动上狠抓落实,抓好今年蚕业生产,彻底规范好我县“三个市场”秩序,从而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进一步加强对蚕业生产的领导,调整充实县蚕桑领导小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牧局。各蚕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一名乡(镇)主要领导专门负责蚕业生产发展和“三个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县蚕桑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蚕业生产发展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协调发展、“三个市场”秩序维护、制定和落实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各乡(镇)蚕桑领导小组也要把蚕业生产目标任务和“三个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层层落实到村社,落实到人头,做到守土有责,管好本乡的人,把好本乡的门,确保今年蚕业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彻底规范好所辖区域“三个市场”秩序。
(三)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兽药管理条例》、《茧丝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对未取得资格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办理相关证照,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从事蚕种、蚕茧、蚕药的经营活动。县蚕业收购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县蚕茧收购秩序展开专项治理,重点对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蚕茧行为进行打击,并从工商局、公安局、经济商务局、农牧局、技监局、纪委、监察局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工作。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抓好蚕业秩序整治工作。乡、村、社各级干部和县、乡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根据中央关于经济秩序整顿的规定,割断非法利益纽带,严禁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收购经营蚕茧和设立丝棉加工作坊,一经发现核实,坚决依纪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确保我县健康的蚕业市场秩序。
(四)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产业发展
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将完成目标任务和维护好市场秩序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党政一把手的主要政绩考核。考核指标为:收购茧量、质量、收购价格。收购茧量:按实际发种数量,全年平均以每张中最低产茧量35公斤计算,公司收购茧量达最低产茧量的80%,即每张种公司收购单产为28公斤;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收购价格:不超过政府确定的当季平均收购价格;完成考核指标的乡(镇),每公斤计奖0.25元,未完成的不予计奖,超额完成的每公斤奖0.50元。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按照乡(镇)完成目标考核的总收茧量,每公斤计奖0.20元。
(五)强化服务,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加快蚕业发展步伐。
1、继续完善以天成丝绸公司为中心,乡(镇)蚕茧站为纽带,包村技术员为骨干,共育户、大户为依托的蚕业生产技术和物资服务体系,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蚕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抓好技术培训,提高蚕农科技素质和掌握运用先进技术的能力,解决生产存在的问题,推动蚕业稳步发展,实现优质高产。
3、提高产业科技含量,提高单张产茧量和亩桑产值,提高蚕茧质量,确保蚕农增产增收。
4、加强蚕茧收烘工作,确保全额现款收购蚕农交售的蚕茧,按质定价,不打白条,保护蚕农利益,提高蚕农栽桑养蚕积极性。
(六)各乡镇蚕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蚕农的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蚕农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产业发展与自身利益之间的矛盾,协调处理好产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七)天成丝绸公司在产业发展中要真正起到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蚕农服好务,逐步完善“公司+农户”的产业化模式。要努力开拓产品营销市场,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争取今年蚕农收入、上缴税收、企业利润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五、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今年收购价格,由县政府根据省、市有关蚕茧收购价格政策,确定我县各季平均收购价格。
(二)天成丝绸公司每张种实际收购茧量全年全县平均达28公斤以上,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收购均价不得突破政府确定的收购价格,公司向县政府按每公斤0.50元的标准上交蚕桑生产扶持费,由县蚕桑领导小组管理使用,用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奖励和生产扶持。
(三)大力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向龙头企业进行倾斜和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做大做强蚕业产业。
(四)将蚕业发展纳入大农业范围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享受攀西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后扶、扶贫开发等优惠政策。
(五)金融部门要在蚕茧收购资金方面大力支持,保证现款收购,不打白条。
附件:1、盐边县蚕桑工作领导小组
2、2006年盐边县各乡(镇)蚕茧任务表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产业化 蚕业 生产 通知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12日 印
(共印50份)
附件1
盐边县蚕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远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林 县政府副县长
王国境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文权 县公安局局长
何跃军 县法院副院长
周树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正义 县工商局局长
谢 刚 县农牧局局长
刘连志 县地税局局长
陈远中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杨清国 县财政局局长
刘宗跃 县技术监督局局长
钱志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苏 敏 县监察局副局长
谢志祥 县信用联社主任
王小平 县农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明志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来源:四川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