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于近日在成都召开绸缎反倾销应诉初裁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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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5-10 09:43:00
2006年4月27日,印度反倾销调查当局做出初裁,认定中国的绸缎产品存在倾销,并且造成印度国内产业实质性损害。5家应诉的中国抽样企业倾销幅度在57.42%-115.74%不等,22家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107.91%,调查当局建议对自中国进口的绸缎产品以最低限价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印度在设定最低限价时按照抽样企业、应诉企业和非应诉企业给予了分别待遇。目前,我会正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本案于2005年5月18日立案,调查产品为原产于中国的每米克重在20-100克的绸缎产品,调查期为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共18个月,涉案金额高达1.81亿美元(中国海关统计),涉案企业一百余家,是印度近年来对我发起的最大的一起反倾销案件。
经多方努力,商会共组织了30家企业参与应诉,最终确定了5家抽样企业。同时,商会组织了行业集体无损害抗辩,由印度DUA律师事务所(中方合作所小耘律师事务所)代表行业递交损害抗辩材料。
为使终裁取得有利结果,进一步收集应诉企业意见,研究下一步应诉策略,尚会将于2006年5月18日于成都召开此次应诉初裁总结会。
信息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