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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何少华副市长在全市蚕茧收购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6-06-07 08:34:00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蚕茧收购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年全市蚕茧收购管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全市蚕茧收购管理规范有序,蚕农、收购经营单位、龙头企业各方利益得到兼顾,茧丝产业得到持续稳步发展。刚才,市经委认真回顾总结了去年的收购管理工作,对今年的蚕茧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安排意见。市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的负责同志都讲了具体管理的工作措施,我都同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今春蚕茧收购形势,坚定大力发展茧丝产业的信心

  第一,进一步明确茧丝产业在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当中的重要地位。茧丝生产在我市历史悠久,是我市的传统骨干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优势明显,在全省同业当中占有非常突出的位置。做好蚕茧收购管理工作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财政增长和缫丝企业改制改造,做大做强茧丝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止2005年,我市桑园面积已达71.4万亩,年产鲜茧16403吨,占全省的76%;有蚕农24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40%以上,农民从中获得收入达到2.8亿元;年产白厂丝1252吨,白厂丝产量占全省的90%以上,茧丝全行业产值超过9亿元,是国家确定的蚕茧主产区之一。茧丝产业的发展在我市具有其它产业不可替代、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直接关系到全市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确保茧丝产业的持续稳步发展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

  第二,今春蚕茧丰收在望,收购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去年以来,随着茧丝绸市场行情的好转,农民兴桑养蚕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据统计,今年春季全市共发放蚕种22.8万张,目前风调雨顺,桑叶充足,没有出现大的病害,春蚕长势良好,蚕茧可望丰收,预计春茧产量在1600万斤左右,大致是去年春秋两级蚕茧产量的总和,蚕茧收购任务艰巨。目前,部分县春茧已陆续上市,全市范围内的春蚕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第三,当前我市茧丝生产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一是市场机遇。近4年来,茧丝绸市场长期处于低位徘徊,去年到目前,我国丝绸出口的主销市场贸易的正常化,使茧丝销售市场出现强势反弹,厂丝价格攀升到历史最高点,突破了30万元大关,本月生丝交易价格维持在20万元左右,预计在这一价格水平线上尚要稳定一段时期。二是政策机遇。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东桑西移”战略的实施力度。抓住了机遇,我市桑茧丝产业的发展就能再上一个台阶。但目前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其他省份茧丝产量成倍增长,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经贸环境、进口国绿色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措施的冲击仍然明显。我市茧丝产业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既要充分利用机遇,把我市茧丝产业做大做强,也要保持清醒头脑,管好市内市场,避免一哄而起、重复建设、蚕茧大战。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发展信心,充分发挥基地优势,整合市内资源,采取切实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实现市内产销良性循环,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带来的冲击,促进我市桑茧丝产业稳步快速发展。

  二、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蚕茧流通市场规范有序

  蚕茧是特殊的农产品,丝绸是我国重要的出口贸易产品,国家对蚕茧收购经营实行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茧丝加工实行准产证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都必须按照“统一价格,合同定购,严管市场,先内后外,调出报批”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蚕茧收购政策,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努力筹措收购资金,确保不向蚕农“打白条”,保证“龙头”企业、收烘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严防在蚕茧价格好转时期出现“蚕茧大战”和蚕茧的无序外流。

  (一)依法对鲜茧收购资格实施管理。根据国务院412号令和《安康市蚕茧收购管理办法》,鲜茧收购实行严格的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蚕茧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两证一照”(即: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收烘员证和营业执照),在规定的区域内收烘鲜茧。鲜茧收购资格证是企业并联登记的前置条件,持收购资格证的茧站,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监管,每两年审核换证一次。今年资格审核换证调整为省商务厅发证,日前,市经委和市质监局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全市409个茧站进行了审核上报,除岚皋县正在衔接办理之外,其余县区已换领新证。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管理,实行统一收购政策,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级价等级,严肃查处违规经营单位和个人,确保蚕茧收购平稳有序。对不符合要求的收购单位,违反资格证书管理制度,转让、倒卖资格证书,把茧站承包给个人或委托收购,随意接受无收购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擅自外调干茧,不签定或不履行定购合同义务,以及哄抬价格、坑农害农、跨区域抢购的,要及时吊销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予以处罚。

  (二)严格执行蚕茧收购价格和质量检验标准政策。5月19日,市物价局、经委、工商局已发文对今年蚕茧收购价格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我市春茧中准级收购价格为每市斤9.60元,这一价格是省上有关部门基于目前国内国际茧丝市场产销形势及未来价格趋向,参照有关省份蚕茧收购价格水平,本着维护蚕农的正常收益,有利于加工企业经营的原则制定的。为维护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的严肃性,必须实行仪评收茧,坚持“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原则,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检验定级收购鲜茧和交售干茧,任何收购单位不得抬级抬价抢购,也不得压级压价坑农,不得收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毛脚茧、过潮茧,不得混等收购,禁止手测目估定级定价,禁止在收购、加工、销售过程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各级物价、质监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干茧交售实行合同定购。根据我市实际,按照风险共担、先内后外的原则,市政府继续对干茧入库价格实行限价,并维持原茧区划分不变,丝厂与所辖茧区签订购销合同,对市内丝厂定购的干茧入库价按鲜茧收购成本加收烘环节费15.4%确定。同时,继续对外调干茧实行严格控制,7月20日之前市内干鲜茧一律不得外调出境,7月20日以后,在满足市内缫丝企业生产需要的前提下,报经市茧丝绸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持准运证方可出境销售。这一政策兼顾了蚕农、收烘单位、丝厂三方利益,既保证了收烘企业的正常收入,又能确保丝厂正常运转,而且在市场情况处于低迷时期我们也是照此执行的,这是我市茧丝产业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请各县区、各企业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按照茧区划分,保证市内丝厂合同定购任务的完成,有丝厂的县要优先保证市上龙头企业定购任务的完成,没有丝厂的县要全额按定购合同入库。全市干茧一般不得销往市外。各丝厂要按茧区尽快与主管部门签订蚕茧购销合同,各收烘单位不得跨茧区签约收购,更不允许拒交本茧区蚕茧。今年茧丝市场好转后,蚕茧收购市场竞争将会加剧,市内和周边地市一些经营户可能会冒险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这极不利于我市茧丝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铁路、交通、公路、邮政、公守、交警等有关部门,对承运或运输中的干茧要检查其手续是否齐备,对违反规定外运的要及时查扣,立即交由市茧丝办处理。对偷运蚕茧的要处以重罚。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偷税漏税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抓紧落实好蚕茧收购资金。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是保证不向蚕农打白条和控制干茧外调,做到干茧入库货款两清的关键,是兴桑稳农、取信于民的大事。今春,鲜茧收购大致需资金1.6亿元左右,各收烘企业要及早安排,加强调度,加快周转,采取收烘企业自筹、丝厂定购预付、金融部门贷款支持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缫丝企业要认真履行购销合同,按期结算货款,确保干茧入库货款两清。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协调银行、财政和供销、生产企业,想方设法帮助筹措资金,做好资金落实衔接工作,有条件的县财政可以给予适当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采取质押贷款或封闭贷款等办法,积极帮助收烘、缫丝企业解决收购资金困难,支持我市桑茧丝产业的发展。

  (五)严格控制新建缫丝企业。目前,我市生丝生产原料缺口在25%以上,每年因原料供给不足造成缫丝企业停产在2-3个月,生产能力过剩、原料短缺已成为影响我市蚕桑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鉴于这一情况,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上缫丝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禁开工建设新的缫丝生产项目,现有缫丝企业扩能改造必须符合全市茧丝产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同意,报中省缫丝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审批。要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改制改组,增强活力”的发展思路,加快桑茧丝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合理配置资源,延伸产业链条,促进缫丝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不断提高茧丝产业市场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打好蚕茧收购总体战

  春茧收购工作是当前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特别是在茧丝绸市场好转,茧丝原料走俏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政策落实,管住市内市场,确保任务完成,打好春茧收购总体战。

  一要广泛宣传政策。由于茧丝产业的重要地位和特殊的商品属性,中省市对蚕茧收购、缫丝加工、市场准入、经营资格、产业结构调整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理解和宣传好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按照政策规定办事,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大局意识,努力促进我市茧丝产业快速发展。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市经委、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林业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供销社等部门要在市茧丝绸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扎实做好今年的蚕茧收购工作,确保蚕茧收购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收购任务的完成。市上由茧丝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蚕茧收购工作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辖区蚕茧收购的管理,按照本次会议的统一要求,整治好蚕茧收购经营秩序,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要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市场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经营正常秩序,及时查处非法经营案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质量技术标准,严把蚕茧收购、干茧交售质量关;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依法维护价格政策的严肃性;各收烘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中省市政策要求,依法、守法经营,全力做好收烘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打白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各收烘点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公休假日必须照常营业,确保蚕茧随到随交、及时入库。

  四要加大执法力度。蚕茧收购期间,各县区政府和市经委要会同工商、物价、质监、供销等部门组成联合或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巡回督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严肃查处无照经营、价格违法、打白条、参杂使假、压级压价、跨茧区抢购、扰乱收购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蚕茧收购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市蚕茧收烘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五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岚皋县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好蚕茧收购主体问题,尽快办理鲜茧收购资格有关手续。各县区政府要把蚕茧收购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及时协调解决蚕茧收购当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本行政辖区蚕茧收购的有序进行。重大问题要报市茧丝产业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处理。要积极促使蚕农、收烘和加工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协调兼顾三方利益,加快我市桑茧丝产业化发展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26日

信息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