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丝绸标志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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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6-05-19 11:34:00
中国丝绸协会于2006年5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高档丝绸标志工作座谈会。来自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指定检测机构和正在申请高档丝绸标志授权企业共计23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丝绸协会会长弋辉、秘书长钱有清及秘书处有关人员和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唐琳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国家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国家茧丝办副主任王北鹰、国家茧丝办李晓晖和北京市奥组委信息中心主任徐达应邀出席。
会议由钱有清秘书长主持,徐达主任介绍了北京2008奥运会北京市场和丝绸产品商机,王北鹰副主任重申了高档丝绸标志工作的重大意义并部署了今年不断扩大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队伍和北京丝绸展览会两项主要任务,弋辉会长就今年高档丝绸标志主要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对高档丝绸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总结和交流,布置了2006年高档丝绸标志主要工作,并对2006中国丝绸博览会(北京)、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复查和《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暂行)》、《高档丝绸标志管理规则(暂行)》修订几项重要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高档丝绸标志自2004年8月正式推向市场以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逐步得到业界认同和消费者认可,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在不断扩大,为推进我国丝绸名牌战略、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为止,已获标志使用授权企业有21家,已提出申请、正在办理过程中企业有6家,已有19家企业申领了标签,发放标签数量近80万个。其中有8家企业分别获得“中国名牌”称号,有3家企业获得了北京2008奥运会特许经营资格。2005年协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先后通过《中国质量报》、《中国纺织报》、《中国服饰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刊杂志对标志广泛报道,不断提高高档丝绸标志的市场知名度。二是在“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上开设以高档丝绸标志为主题的“高档丝绸展区”,高档丝绸标志产品集中展出,以整体优势着重宣传高档丝绸标志和获得高档丝绸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三是按照《高档丝绸标志管理规则(暂行)》规定,继续受理企业申请,不断扩大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制定了《中国丝绸协会高档丝绸标志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规则》;对部分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和产品进行了质量检查。与此同时,各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借助“高档丝绸标志”,突出企业高档丝绸品牌形象,加强设计与产品创新,推进质量体系管理,多渠道广泛宣传,完善售后服务,为维护“高档丝绸标志”信誉和形象开展了大量工作,做出很大努力,也促使企业自身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会议指出,在加大宣传推广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标志质量标准和加强标志产品监督管理。一是配合有关丝绸国家新标准的颁布和修订,对《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暂行)》和《高档丝绸标志管理规则(暂行)》进行必要的修订工作,使内容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使用权满两年的企业复查和日常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使用标志产品的品质,维护高档丝绸标志的权威和声誉。
会议强调,实施高档丝绸标志对丝绸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千方百计扩大标志影响力和标志产品市场占有率是协会的责任。除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外,还要逐步建立高档丝绸产品销售平台。作为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8月底在北京举办的“2006中国丝绸博览会”就是借2008北京奥运商机,宣传推广高档丝绸标志,打造丝绸销售平台的一条重要途径。各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和其他丝绸骨干企业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拓展市场,推进中国丝绸品牌发展。
会议商讨确定了2006年高档丝绸标志工作重点。第一、继续严格按标准办理企业授权使用申请。一方面鼓励一些大型丝绸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加入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行列,另一方面吸纳近几年崭露头角的产品质量好、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小型企业使用标志。第二、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使用权满两年企业续签协议工作、复查工作及其它质量监控工作,维护高档丝绸标志的权威和声誉。第三、完善质量标准。对《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暂行)》和《高档丝绸标志管理规则(暂行)》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第四、举办“2006中国丝绸展览会(北京)”,打造丝绸销售平台,抢占北京奥运商机,推进中国丝绸品牌发展。第五、积极参与商务部“中国品牌金奖(银奖)”宣传活动,提高高档丝绸标志境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第六、推动高档丝绸标志国际注册,在我国丝绸最终产品出口前10位的国家采取逐一注册的方式进行注册,对标志进行保护。第七、在“2006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上举办高档丝绸标志展示区,对高档丝绸标志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推广。
信息来源:中国丝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