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English
总部客服电话 : 13506730168 0573-82111407 广西办事处 : 13567378882 湖州办事处 : 13957350021 茧丝公检信息查询
陕西省出台2005年春茧收购价格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5-05-30 08:26:00


  5月18日,陕西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春茧收购价格及加强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价成发〔2005〕79号),确定今年春茧收购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桑蚕春茧中准级(鲜茧茧层率21%)收购指导价为7.60元/500克。同时考虑市场变化因素,允许收购企业在指导价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10%。

  《通知》指出,蚕种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即省物价局(陕价农发〔1995〕204号)文件规定的蚕种价格为最高销售价,经营者可在限价之内自主确定蚕种销售价格。

  《通知》强调:要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资格准入制度。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蚕茧收购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查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412号令已明确保留“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做好陕西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换发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通知》精神,严格资格准入制度,做好《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换发工作。

  《通知》要求,要及时兑付收购资金,确保优质优价。收购单位要提前筹措收购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蚕农要做好收茧服务工作,不打“白条”。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蚕茧收购质量的监督,严格实行仪评,禁止目测手感评茧,保证优质优价。

  《通知》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蚕茧的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蚕茧收购市场监督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茧丝流通管理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把好蚕茧收购主体准入关。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资格认定和核准登记擅自从事蚕茧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确保茧丝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信息来源:陕西省园艺蚕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