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蚕茧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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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5-17 08:38:00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蚕茧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
渝价[2005]2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茧丝绸主管部门,蚕茧收购企业:
根据《蚕丝流通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第28号令)《重庆市定价目录》(渝价[2003]2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国际国内茧丝市场行情和我市有关农产品比价实际,现将2005年蚕茧收购指导价格通知如下:
一、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外经贸委制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其它部门不得越权定价。
二、2005年桑蚕鲜正茧中准级(干壳量8.8克,上车茧率98%)收购价格为每公斤13.8元(不含税),级差每公斤0.30元(详见附表)。收购企业可根据国际国内市场行情在10%范围内上下浮动。
三、收购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收购等级标准和价格进行收购,实行优质优价,提高方格簇茧的收购价格。凡收购企业与蚕农签订了收购合同的,按合同价格执行。
四、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蚕茧收购工作及价格的管理,维护正常收购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茧丝绸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做好对茧丝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制止盲目抬级、抬价、压级、压价行为,特别要加强毗邻市县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收购秩序混乱,切实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鲜茧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
五、本文件规定的收购价格为2005年各季指导价格,如茧丝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将另行行文予以调整。
附表:1、重庆市2005年桑茧正茧收购价格表
2、重庆市2005年桑蚕鲜下足茧收购价格表
二○○五年五月八日
附表一 重庆市2005年桑茧正茧收购价格表
单位:克、%、元/公斤

附表二 重庆市2004年桑蚕鲜下足茧收购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公斤

注:1、双宫茧分类标准
(1)一级:双宫率在90%以上,茧层厚、色白、手触干燥、含水率、13.5%以下;
(2)二级:双宫率在80%以上,茧层厚、茧色次白、手触干燥、含水率在18%以下;
2、黄斑茧的分类标准:
(1一级:黄斑茧率在90%以上,色泽好、手触干燥、弹隆强、含水率在13.5%以下;
(2二级:黄斑茧率在80%以上,色泽一般、手触有弹性、含水率在18%以下。
信息来源:重庆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