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绸协会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档丝绸标志宣传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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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31 11:26:00
中丝协秘[2008]1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档丝绸标志宣传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高档丝绸标志使用企业:
为了进一步扩大高档丝绸标志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我会五届一次理事会所确定的工作安排,我会将在“ 中国茧丝绸信息网(www.silk-e.org) ”和有关杂志上免费为高档丝绸标志及使用企业开展宣传,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企业将自行设计的企业商标 LOGO (以 JEPG 图片格式,按至少80 ×60像素、4:3像素比例 )和本企业链接网址及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表),一并于4月3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newclear2008@ yahoo.com.cn 。我会将在网站上设专栏宣传,并点击LOGO后与企业网站实现链接,同时为在有关杂志上宣传做准备。
2、希望在扩大标志宣传的同时,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严格按照《高档丝绸标志管理规则》和《高档丝绸标志质量手册》的规定,组织高档丝绸标志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维护高档丝绸标志产品的权威和声誉。
3、我会联系人:芦淑静、杨晓韬、吴志成,联系电话:(010)66185896,传真:(010)66117363。
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
二 OO 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中国丝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