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安茧丝公司实现销售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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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2-01-23 10:07:00
近年来,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走出了一条“公司+农户”的茧丝绸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成功之路,创出了闻名全国的“富安模式”,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
该公司在实施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注重处理好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关系,始
终把蚕农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组建蚕农合作社,推行“二次分配”,建立利益
共同体,提高蚕农养蚕收入,调动蚕农积极性,确保原料供给稳定可靠。
公司创办的“富安蚕农合作社”是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按照“桑园入
股、交售承包、二次分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公司与蚕农之间
的权利与义务。蚕农以桑园入股,按照每年初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自觉地管
好桑、养好蚕、售好茧,参与产业化经营;公司遵照《章程》,做到产前、产
中、产后服务到位,并坚持“优茧优价、劣茧低价”的原则,实行高于市场价的
保护价收购。实施的“二次分配”政策,公司从蚕茧收购、加工、销售中拿出一
定比例的利润按0.25-0.5元/公斤“二次分配”给蚕农,对完不成交售
任务的社员,除不得参与“二次分配”外,今后还不得享受保护价收购待遇。
这一利益分配机制的创新将蚕农和公司的利益紧紧捆在一起,形成了“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1995年以来,该公司累计兑现“二次分配”款
近2000万元。2001年,又积极探索“三次分配”的做法,根据年终生产
经营情况,公司出资对完成合同任务的茧农分配蚕用物资,既提高农民的综合经
济效益,又促进了茧丝绸产业的快速发展。
该公司在实施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注重处理好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关系,始
终把蚕农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组建蚕农合作社,推行“二次分配”,建立利益
共同体,提高蚕农养蚕收入,调动蚕农积极性,确保原料供给稳定可靠。
公司创办的“富安蚕农合作社”是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按照“桑园入
股、交售承包、二次分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公司与蚕农之间
的权利与义务。蚕农以桑园入股,按照每年初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自觉地管
好桑、养好蚕、售好茧,参与产业化经营;公司遵照《章程》,做到产前、产
中、产后服务到位,并坚持“优茧优价、劣茧低价”的原则,实行高于市场价的
保护价收购。实施的“二次分配”政策,公司从蚕茧收购、加工、销售中拿出一
定比例的利润按0.25-0.5元/公斤“二次分配”给蚕农,对完不成交售
任务的社员,除不得参与“二次分配”外,今后还不得享受保护价收购待遇。
这一利益分配机制的创新将蚕农和公司的利益紧紧捆在一起,形成了“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1995年以来,该公司累计兑现“二次分配”款
近2000万元。2001年,又积极探索“三次分配”的做法,根据年终生产
经营情况,公司出资对完成合同任务的茧农分配蚕用物资,既提高农民的综合经
济效益,又促进了茧丝绸产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