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订进出口货物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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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1-12-05 12:08:00
香港海关发言人今天表示,主要作进出口报关用途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1996年版”已经修订,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分类表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所制定的货物名称及编号协调制度编制成的。
据介绍,1999年世界海关组织对协调制度作出大约400项修订,并建议各协调制度契约的签署国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订。
海关发言人说,香港已于1992年全面采用协调制度。为了使香港的货物分类制度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相容,香港会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订。修订主要涉及农业、化学、纸品、纺织、贱金属及机械部分。除了约400项修订之外,为符合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超过1700个货物项目须使用新的数量单位。
这位发言人表示,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进出口人士必须使用2002年版货物分类表内的货物编号及数量单位填写进出口报关表。
该分类表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所制定的货物名称及编号协调制度编制成的。
据介绍,1999年世界海关组织对协调制度作出大约400项修订,并建议各协调制度契约的签署国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订。
海关发言人说,香港已于1992年全面采用协调制度。为了使香港的货物分类制度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相容,香港会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订。修订主要涉及农业、化学、纸品、纺织、贱金属及机械部分。除了约400项修订之外,为符合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超过1700个货物项目须使用新的数量单位。
这位发言人表示,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进出口人士必须使用2002年版货物分类表内的货物编号及数量单位填写进出口报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