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 中国政府入世承诺12月全面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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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1-12-01 14:54:00
12月11日,中国政府将对外正式公布入世承诺。
此举距中国加入WTO的多哈会议期刚好一个月。用官方人员的话讲,中文版协议文件涉及面广,许多细节需要详尽修订后公布。此间,开始有不同的声音掺进来。
有说是怕事前公布会引起国内不同意人士的反对声浪;也有说是过早公布承诺会给企业界充分的应对时间,意即是越早越好。
而11月10日入世之后的半个月间,却陆续有不同版本的入世承诺开始面世。在这方面,中国保监会做得最早,他们是国内第一个开始对外正式公布承诺的准政府组织。自此之后,其他行业的承诺也陆续从不同渠道开始浮出水面。
其中,人们对金融业的反映最为强烈。庞大而复杂的金融体系,注定了其成为众行业中最敏感也最脆弱的特性。尽管在整个协议中它并非重点,但它的变数却最大。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南风窗》上撰文说,金融业的开放是中国今后经济发展成败得失的关键,金融行业的垄断特权庞大,也最顽固。
在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中,中国承诺的开放幅度可以说是相当大的。这一点,可以说是超出了在此之前的国内诸多经济界人士的想象。但让步的辩证法恰好体现在这里,你立刻受益,我受益长期。在中美协议、中国与欧盟协议的版本中,我们应该能读到这样的信息。
26日外经贸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石广生部长未露面,中国入世首席谈判龙永图也未露面,新近成立的和以前的外经贸部各司局官员却在镜头面前悉数亮相。我们对此的阐释是,这是中国政府及官员对入世的另一种承诺,因为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而具体的政府组织架构,看到了积极应对,规则行事的世界性姿态。
同时,在12·11正式公布承诺的前夕,我们努力去捕捉来自企业界的声音。因为这样的声音对于入世后的中国来说,显得更重要、更及时、更具战斗力。
毕竟,在12·11之后的承诺,是关乎中国政府、中国企业乃至中国国民将开始真正履行的世纪新契约。
中国与欧盟协议版本(对欧盟的服务业市场准入)
1.电信业
中国同意提前两年开放移动电话市场。根据协议,中国加入WTO以后将允许外商在此行业立即拥有25%的股权,1年后提高到35%,3年后将提高到49%。以上开放时间较中美协议快2年。中国并同意允许外商可以跨城市经营目前占内地移动电话市场75%的业务量,同时也不限制外商在中国任何城市的营运活动。另外,中国亦将开放电信线路租赁服务市场。中国将在加入WTO的3年内开放电信租赁市场,允许外资向中方电信业者租借设备,然后再向中国国内外转售。中欧还就欧盟电信公司投资中国第二大电信营运商——中国联通的事项达成了令人满意的条款。
2.保险业
中国同意立即签发7张新执照(包括寿险和非寿险)给欧盟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开放时间表将比中美协议版本快上两年;允许外资的保险中介业在中国开业,中国入世后5年,外资保险中介业可以不以合资方式在中国设立。欧盟的外商保险业者在寿险与产险的营业范围两年内将可扩大,得以与中国保险业者销售相同的保险产品,包括健康险,养老保险,团体寿险以及产险的项目,但汽车第三人责任险除外。中国亦会加快外商保险公司在中国营业据点上的开放。同时保险经纪人亦首次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另外,中国亦将尽快发放更多新的执照给欧盟的寿险与产险公司。
3.银行/证券业
欧盟的非金融机构将可经营所有汽车销售的信用业务,包括卡车、巴士、牵引车与机车等。关于证券业,中欧同意进行有关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在法规方面的对话。
4.商业零售/旅游业
中国同意取消中外合资零售业的限制,包括大型百货公司及连锁商店,同时也将放宽外商独资商店2万平方公尺(相当于7.2万平方英尺)的营业面积限制。关于旅游业,欧盟企业可经营的旅游业务由假日旅游扩大至公司旅游业务。对旅行社及经营者的设立要求亦放宽。
5.其他服务业
在法律服务业方面, 外资法律公司将首次被允许在中国法律方面提供服务。在会计行业,欧盟会计师将可在与会计业务同样的条件下提供税务及管理咨询服务,并不再需要合伙制。钟伟编辑整理
(以上内容及数据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以外经贸部12月11日公布的承诺为主。)
开放承诺银行业冲击波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目前中国银行业绝对不是封闭的铁板一块,外资银行早就进来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有格局,本身就是在激烈竞争的格局中形成的,否则就不会有彼此独立的联行系统、不兼容的金融设施和不断竞争撤并的经营网点。外资银行尽管不是金融竞争的主角,但毕竟不是旁观者和胜利者。不能错误地认为,中国银行业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外资银行已经在华设立了200多家经营性机构,总资产达到400多亿美元,外汇资产已经占金融机构全部外汇资产的16.4%。可见,中外银行面对面的竞争并不是中国入世后才展开,在特定区域(例如深圳和浦东)、特定金融服务领域(例如外币业务)中两者的竞争已经悄然展开。
其次应该看到,外资银行尽管可以借助其雄厚实力、灵活的机制、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结算方式,争客户、揽储源、增贷款、办外汇,但网点和员工有限,可以预见被分流的对象将集中在所谓“黄金客户”身上,这既包括效益比较好的在华跨国公司分支机构、三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也包括“先富起来”的一些个人。被分流的“黄金客户”队伍是相当可观的。就企业角度看,跨国公司和三资企业与外资银行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而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又集中在外资银行活动频繁的东南沿海,因此重点企业客户的流失不可低觑,这方面给中资银行的喘息时间只有两年;就居民角度而言,大部分储蓄集中在少数富裕阶层手中,因此在储蓄存量分布不合理的前提下,外资银行如果应对合适,储蓄分流并不一定要付出营业网点激增的代价。这方面中国的银行业有5年的喘息时间,鉴于四大国有银行坏账严重,一旦存款和储蓄分流严重,银行自身的流动性不足问题很快就会暴露出来,弄不好就可能出现挤兑倒闭风潮。可见,中国入世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真正的冲击在于忽视储蓄分流的威胁。
再者,国有商业银行是否会受到人才大量流失的威胁?国内外舆论的倾向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将承受比较严重的人才流失,但这仍不是真正的冲击所在。加入WTO之后,随着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限制的取消,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将急剧加速,其本外币金融业务量的增速也将处于优势。随之而来的就是对金融技术和管理人才需求的膨胀,其雄厚的资金储备、良好的培训机制、丰厚的薪酬和灵活的用人制度必将吸引大批国内银行界的高级人才。中国始终有现实的或潜在的金融人才储备,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真正的冲击倒不是缺乏人才,而是缺乏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观念,如果仍然延用培养和对待行政官员的方式,那么国有商业银行才既不能保有又不能发掘人才,如此中资银行将逐渐充斥冗员和庸员,这才是真正可怕的。(钟伟)
《中国经营报》 2001年11月29日
此举距中国加入WTO的多哈会议期刚好一个月。用官方人员的话讲,中文版协议文件涉及面广,许多细节需要详尽修订后公布。此间,开始有不同的声音掺进来。
有说是怕事前公布会引起国内不同意人士的反对声浪;也有说是过早公布承诺会给企业界充分的应对时间,意即是越早越好。
而11月10日入世之后的半个月间,却陆续有不同版本的入世承诺开始面世。在这方面,中国保监会做得最早,他们是国内第一个开始对外正式公布承诺的准政府组织。自此之后,其他行业的承诺也陆续从不同渠道开始浮出水面。
其中,人们对金融业的反映最为强烈。庞大而复杂的金融体系,注定了其成为众行业中最敏感也最脆弱的特性。尽管在整个协议中它并非重点,但它的变数却最大。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南风窗》上撰文说,金融业的开放是中国今后经济发展成败得失的关键,金融行业的垄断特权庞大,也最顽固。
在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中,中国承诺的开放幅度可以说是相当大的。这一点,可以说是超出了在此之前的国内诸多经济界人士的想象。但让步的辩证法恰好体现在这里,你立刻受益,我受益长期。在中美协议、中国与欧盟协议的版本中,我们应该能读到这样的信息。
26日外经贸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石广生部长未露面,中国入世首席谈判龙永图也未露面,新近成立的和以前的外经贸部各司局官员却在镜头面前悉数亮相。我们对此的阐释是,这是中国政府及官员对入世的另一种承诺,因为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而具体的政府组织架构,看到了积极应对,规则行事的世界性姿态。
同时,在12·11正式公布承诺的前夕,我们努力去捕捉来自企业界的声音。因为这样的声音对于入世后的中国来说,显得更重要、更及时、更具战斗力。
毕竟,在12·11之后的承诺,是关乎中国政府、中国企业乃至中国国民将开始真正履行的世纪新契约。
中国与欧盟协议版本(对欧盟的服务业市场准入)
1.电信业
中国同意提前两年开放移动电话市场。根据协议,中国加入WTO以后将允许外商在此行业立即拥有25%的股权,1年后提高到35%,3年后将提高到49%。以上开放时间较中美协议快2年。中国并同意允许外商可以跨城市经营目前占内地移动电话市场75%的业务量,同时也不限制外商在中国任何城市的营运活动。另外,中国亦将开放电信线路租赁服务市场。中国将在加入WTO的3年内开放电信租赁市场,允许外资向中方电信业者租借设备,然后再向中国国内外转售。中欧还就欧盟电信公司投资中国第二大电信营运商——中国联通的事项达成了令人满意的条款。
2.保险业
中国同意立即签发7张新执照(包括寿险和非寿险)给欧盟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开放时间表将比中美协议版本快上两年;允许外资的保险中介业在中国开业,中国入世后5年,外资保险中介业可以不以合资方式在中国设立。欧盟的外商保险业者在寿险与产险的营业范围两年内将可扩大,得以与中国保险业者销售相同的保险产品,包括健康险,养老保险,团体寿险以及产险的项目,但汽车第三人责任险除外。中国亦会加快外商保险公司在中国营业据点上的开放。同时保险经纪人亦首次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另外,中国亦将尽快发放更多新的执照给欧盟的寿险与产险公司。
3.银行/证券业
欧盟的非金融机构将可经营所有汽车销售的信用业务,包括卡车、巴士、牵引车与机车等。关于证券业,中欧同意进行有关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在法规方面的对话。
4.商业零售/旅游业
中国同意取消中外合资零售业的限制,包括大型百货公司及连锁商店,同时也将放宽外商独资商店2万平方公尺(相当于7.2万平方英尺)的营业面积限制。关于旅游业,欧盟企业可经营的旅游业务由假日旅游扩大至公司旅游业务。对旅行社及经营者的设立要求亦放宽。
5.其他服务业
在法律服务业方面, 外资法律公司将首次被允许在中国法律方面提供服务。在会计行业,欧盟会计师将可在与会计业务同样的条件下提供税务及管理咨询服务,并不再需要合伙制。钟伟编辑整理
(以上内容及数据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以外经贸部12月11日公布的承诺为主。)
开放承诺银行业冲击波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目前中国银行业绝对不是封闭的铁板一块,外资银行早就进来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有格局,本身就是在激烈竞争的格局中形成的,否则就不会有彼此独立的联行系统、不兼容的金融设施和不断竞争撤并的经营网点。外资银行尽管不是金融竞争的主角,但毕竟不是旁观者和胜利者。不能错误地认为,中国银行业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外资银行已经在华设立了200多家经营性机构,总资产达到400多亿美元,外汇资产已经占金融机构全部外汇资产的16.4%。可见,中外银行面对面的竞争并不是中国入世后才展开,在特定区域(例如深圳和浦东)、特定金融服务领域(例如外币业务)中两者的竞争已经悄然展开。
其次应该看到,外资银行尽管可以借助其雄厚实力、灵活的机制、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结算方式,争客户、揽储源、增贷款、办外汇,但网点和员工有限,可以预见被分流的对象将集中在所谓“黄金客户”身上,这既包括效益比较好的在华跨国公司分支机构、三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也包括“先富起来”的一些个人。被分流的“黄金客户”队伍是相当可观的。就企业角度看,跨国公司和三资企业与外资银行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而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又集中在外资银行活动频繁的东南沿海,因此重点企业客户的流失不可低觑,这方面给中资银行的喘息时间只有两年;就居民角度而言,大部分储蓄集中在少数富裕阶层手中,因此在储蓄存量分布不合理的前提下,外资银行如果应对合适,储蓄分流并不一定要付出营业网点激增的代价。这方面中国的银行业有5年的喘息时间,鉴于四大国有银行坏账严重,一旦存款和储蓄分流严重,银行自身的流动性不足问题很快就会暴露出来,弄不好就可能出现挤兑倒闭风潮。可见,中国入世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真正的冲击在于忽视储蓄分流的威胁。
再者,国有商业银行是否会受到人才大量流失的威胁?国内外舆论的倾向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将承受比较严重的人才流失,但这仍不是真正的冲击所在。加入WTO之后,随着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限制的取消,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将急剧加速,其本外币金融业务量的增速也将处于优势。随之而来的就是对金融技术和管理人才需求的膨胀,其雄厚的资金储备、良好的培训机制、丰厚的薪酬和灵活的用人制度必将吸引大批国内银行界的高级人才。中国始终有现实的或潜在的金融人才储备,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真正的冲击倒不是缺乏人才,而是缺乏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观念,如果仍然延用培养和对待行政官员的方式,那么国有商业银行才既不能保有又不能发掘人才,如此中资银行将逐渐充斥冗员和庸员,这才是真正可怕的。(钟伟)
《中国经营报》 200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