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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大举措整顿税收秩序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1-11-23 12:38:00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引向深入。
    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长期干扰税收秩序的问题: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形式的偷税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区擅自提高费用和扣除标准,干预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情况仍较突出;个人所得税调控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越权减免税现象仍然存在;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尚存漏洞;少数税务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仍存有失职渎职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一,继续加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的力度。着力抓好对已破获案件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处理,抓好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防范骗取出口退税;二,进一步深入打击虚开、伪造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要重点打击涉税犯罪团伙,捣毁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网络体系,并健全监控制度,力求在案件萌芽或案发初期及时作出反应,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此外,还要加强对受票业户的检查,彻底打掉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三,继续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专项检查。近期将针对个人所得税执法中存在的擅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对高收入人员包税,对一些个人进行个人所得税退税等新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四,开展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的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并加大惩处力度;五,要在年底之前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的税收文件,对依法清理不力,拒不纠正甚至继续出台违法违规文件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坚决追究相应责任;六,开展税务干部作风整顿,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吴迪) 《北京日报》 200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