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收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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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6-08-25 08:21:27
交 收 提 示 各会员:为了确保2006年9月份干茧、生丝交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场合同订购实物交收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卖方交付干茧其进仓码单及品质鉴定证书一个月内有效。故从2006年8月26日开始,卖方可以组织干茧实施进仓报验。生丝交付可随时申报检验,其公量及品级鉴定证书一年内有效。对提早入库仓储费收取办法参照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2004]2号文件处理,即2006年9月15日前按寄存收费,9月15日至25日按市场交收标准收取。特此提示。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2006年8月25日 抄送:各有关仓库及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