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电子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8-04-03 17:02:51
关于修订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电子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各会员: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市场在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将《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现货电子交易(网上合同订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市场将实行定期(每周一,节假日除外)通过 ‘金蚕网 ’公告各交易品种每月净持有成交量累计前十位(按会员号排序)买卖双方会员名单,不公布具体数量。”的条款进行了修订(见附件)。如果会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点击下载意见反馈表,并将意见和建议(截止2008年4月10日)传真邮寄至市场。联系电话:0573—82111404(发展部) 传 真:0573—82111407(发展部) 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二环西路2525号邮政编码:314033 监管电话:0573--82117653(市场电子商务工商监管办公室)特此通知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2008年4月3日 附件:第六十三条 为了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当市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实行定期通过 “ 金蚕网 ”公布各交易品种各月累计净持有成交量前十位(或前几名)买、卖会员名单,不公布具体数量。 1、全场分品种各月累计的购销总量大于市场规定的所有会员单月双向最大购销总量时; 2、单个会员各月单向累计最大购销量达到规定量的50%同时达到全场分品种各月累计购销总量的25%时; 3、国家有关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进行公布时。 请点击下载意见(反馈)表: [url]../bf63.doc[/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