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 我们为生存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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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1-08-24 13:12:00
4月6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对中国出口到日本的毛巾进行设限调查。至此,我国纺织品已相继在美国、欧盟、墨西哥、巴西、秘鲁、印度等国遭遇反倾销指控。
反倾销 一剑封喉的杀手锏
从1979年我国遭遇第一例反倾销指控至今20年间,我国共有纺织类、轻工类、电子类、机电类、金属制品类等产品受到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起反倾销指控,位居全球之首。根据WTO反倾销委员会的统计资料,从1987年到1997年的10年间,各成员国共提起反倾销案2196起,有1034起被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达到47%。其中,针对中国产品的调查有247起,占总数的11.25%,有158起被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高达64%,这三个数字都位居各国之首。
国外反倾销指控对我国众多行业和企业造成严重冲击,纺织行业也不例外。1994年美国和欧盟相继对中国丝绸产品出口实行配额限制,成为丝绸行业长达6年亏损的重要原因。巴西政府从1996年和1997年开始,相继对我国9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单边配额限制,使我国众多纺织服装企业在拉美市场的开拓遇到阻力。在墨西哥、秘鲁等国,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发展也连连受挫,此次日本对我毛巾出口设限调查一旦确定设限,必将对中国毛巾行业的正常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和“入世”进程的加快,一些成员国有针对性地对我国纺织品采取新的贸易壁垒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去年的反倾销指控,属中国最多,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的受害者。什么叫倾销?WTO对“倾销”的定义解释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了损害,就叫倾销。“正常价值”的确定有两套标准:对市场经济国家,是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相比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要用来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是合适与合理的”,就可用某一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标准。这就是所谓的“第三国参照”。
一些成员国认为,“倾销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必然行为”。
因此,当面临反倾销指控时,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就已处于先天不平等地位。以彩电为例,1993年之前,中国彩电年出口欧盟100万台以上,欧盟提出反倾销指控后,参照国是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高于中国20倍以上,两国的劳动力成本根本就不在一个平台上。在这种情况下,去年我国彩电的总出口只有3万台。
非常遗憾的是,我国众多企业面对反倾销调查时,不能积极应诉甚至放弃应诉。一个痛心的例子,1994年,美国曾对我国出口的大蒜进行反倾销调查,由于没有一家出口商应诉,最终被缺席判决376.67%的高税率,直到今天,我国的大蒜依然被挡在美国高税率的市场门外。这样的例子在纺织行业也是数不胜数。面对众多国家对我纺织品提出的反倾销指控,纺织行业几乎无人应诉,客观上痛失了本来有条件得到的市场。
反倾销 我们为生存而战
当我国“入世”的步伐在加快时,历经市场风雨的中国企业开始觉醒,面对国外企业的单方撕毁合同,面对产品进口国设置的贸易壁垒,纷纷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战。1994年,生产细纱机锭带及多种传动带的济南天齐平带有限公司,为了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克服各种困难,顶着压力和爱尔兰一家公司对簿德国斯德哥尔摩法庭,最终为企业讨回了公道,在我国纺器行业传为佳话。
今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省提出对我毛巾进口设限进行调查,在我国毛巾行业立即引起反响。中国家纺行业协会理事长杨东辉代表中国家纺协会致电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力陈设限有可能造成的不利结果。与此同时,毛巾企业也纷纷通过多种渠道表明自己的观点。
外经贸部副部长孙振宇告诉记者,现在我国企业反倾销的意识已越来越强,目前涉及各国各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总体应诉率已上升到60%以上,其中对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的应诉率达到100%。根据WTO反倾销委员会的最新统计,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绝对胜诉率(无结税案)已上升到35.7%。我们终于迈出了保护自己的重要一步。
建立我们自己的反倾销屏障
应该看到,和国外相比,我国的反倾销能力还很弱。纵观国际市场,反倾销最多的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他们平均每年立案32~35起,而我国1997年才正式颁布了第一个反倾销条例,至今,共立案5起。同时,我们从事反倾销的专业人员也明显不足,建立我国自己的反倾销屏障,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日前,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就明确提出,在“入世”之际,如何利用世贸规则保护行业正当权益,已成为重要课题。在这方面,行业协会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事实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即使我们加入WTO后,美国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法在15年内对中国进口产品仍然有效,美国用来判断中国产品是否倾销的办法(即第三国参照)还会保持不变。如何反倾销是新世纪对我们提出的新课题,吃透它,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和艰辛。面对风起云涌的国际市场,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是最重要的。
反倾销 一剑封喉的杀手锏
从1979年我国遭遇第一例反倾销指控至今20年间,我国共有纺织类、轻工类、电子类、机电类、金属制品类等产品受到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起反倾销指控,位居全球之首。根据WTO反倾销委员会的统计资料,从1987年到1997年的10年间,各成员国共提起反倾销案2196起,有1034起被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达到47%。其中,针对中国产品的调查有247起,占总数的11.25%,有158起被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高达64%,这三个数字都位居各国之首。
国外反倾销指控对我国众多行业和企业造成严重冲击,纺织行业也不例外。1994年美国和欧盟相继对中国丝绸产品出口实行配额限制,成为丝绸行业长达6年亏损的重要原因。巴西政府从1996年和1997年开始,相继对我国9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单边配额限制,使我国众多纺织服装企业在拉美市场的开拓遇到阻力。在墨西哥、秘鲁等国,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发展也连连受挫,此次日本对我毛巾出口设限调查一旦确定设限,必将对中国毛巾行业的正常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和“入世”进程的加快,一些成员国有针对性地对我国纺织品采取新的贸易壁垒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去年的反倾销指控,属中国最多,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的受害者。什么叫倾销?WTO对“倾销”的定义解释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了损害,就叫倾销。“正常价值”的确定有两套标准:对市场经济国家,是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相比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要用来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是合适与合理的”,就可用某一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标准。这就是所谓的“第三国参照”。
一些成员国认为,“倾销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必然行为”。
因此,当面临反倾销指控时,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就已处于先天不平等地位。以彩电为例,1993年之前,中国彩电年出口欧盟100万台以上,欧盟提出反倾销指控后,参照国是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高于中国20倍以上,两国的劳动力成本根本就不在一个平台上。在这种情况下,去年我国彩电的总出口只有3万台。
非常遗憾的是,我国众多企业面对反倾销调查时,不能积极应诉甚至放弃应诉。一个痛心的例子,1994年,美国曾对我国出口的大蒜进行反倾销调查,由于没有一家出口商应诉,最终被缺席判决376.67%的高税率,直到今天,我国的大蒜依然被挡在美国高税率的市场门外。这样的例子在纺织行业也是数不胜数。面对众多国家对我纺织品提出的反倾销指控,纺织行业几乎无人应诉,客观上痛失了本来有条件得到的市场。
反倾销 我们为生存而战
当我国“入世”的步伐在加快时,历经市场风雨的中国企业开始觉醒,面对国外企业的单方撕毁合同,面对产品进口国设置的贸易壁垒,纷纷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战。1994年,生产细纱机锭带及多种传动带的济南天齐平带有限公司,为了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克服各种困难,顶着压力和爱尔兰一家公司对簿德国斯德哥尔摩法庭,最终为企业讨回了公道,在我国纺器行业传为佳话。
今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省提出对我毛巾进口设限进行调查,在我国毛巾行业立即引起反响。中国家纺行业协会理事长杨东辉代表中国家纺协会致电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力陈设限有可能造成的不利结果。与此同时,毛巾企业也纷纷通过多种渠道表明自己的观点。
外经贸部副部长孙振宇告诉记者,现在我国企业反倾销的意识已越来越强,目前涉及各国各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总体应诉率已上升到60%以上,其中对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的应诉率达到100%。根据WTO反倾销委员会的最新统计,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绝对胜诉率(无结税案)已上升到35.7%。我们终于迈出了保护自己的重要一步。
建立我们自己的反倾销屏障
应该看到,和国外相比,我国的反倾销能力还很弱。纵观国际市场,反倾销最多的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他们平均每年立案32~35起,而我国1997年才正式颁布了第一个反倾销条例,至今,共立案5起。同时,我们从事反倾销的专业人员也明显不足,建立我国自己的反倾销屏障,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日前,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就明确提出,在“入世”之际,如何利用世贸规则保护行业正当权益,已成为重要课题。在这方面,行业协会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事实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即使我们加入WTO后,美国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法在15年内对中国进口产品仍然有效,美国用来判断中国产品是否倾销的办法(即第三国参照)还会保持不变。如何反倾销是新世纪对我们提出的新课题,吃透它,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和艰辛。面对风起云涌的国际市场,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