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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算所得税清算15日内须申报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中.国.税.网
时间:2010-01-06 09: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企业进行清算时,应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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