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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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7-01-17 14:57:00
昨日,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提出了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0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35%和4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5%,煤矸石达到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木材综合利用率由目前60%左右提高到70%左右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确定了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再生金属加工产业化工程、废旧家电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产业化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农业废弃物和木材综合利用工程等六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信息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