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订防晒服装标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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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4-02-20 08:09:00
据《中国纺织报》报道,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现已完成EN13758标准中关于防晒衣物的物料规定及标签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服装的紫外线保护指数(UPF)最少达到40,同时符合标准规定的若干条件,则可挂上印有指定太阳图案、标准参考编号及“40+”字样的标签。生产商还须加上警告标志,说明服装若被拉扯、变得残旧或湿透,其防晒保护能力可能下降。
附有防晒标签的服装必须能为穿着者提供足够的保护。换言之,如果未被保护的皮肤在10分钟内被晒伤,穿上防晒服装后应可在日光下停留最少长40倍的时间,即超过6.5小时。预计附有这种标签的童装、运动装或旅游服装销路较佳。
该规定还指出,只有覆盖身体大部分范围的衣物才能悬挂防晒标签,布料甚少的泳衣不在考虑之列。
服装的紫外线保护指数(UPF)最少达到40,同时符合标准规定的若干条件,则可挂上印有指定太阳图案、标准参考编号及“40+”字样的标签。生产商还须加上警告标志,说明服装若被拉扯、变得残旧或湿透,其防晒保护能力可能下降。
附有防晒标签的服装必须能为穿着者提供足够的保护。换言之,如果未被保护的皮肤在10分钟内被晒伤,穿上防晒服装后应可在日光下停留最少长40倍的时间,即超过6.5小时。预计附有这种标签的童装、运动装或旅游服装销路较佳。
该规定还指出,只有覆盖身体大部分范围的衣物才能悬挂防晒标签,布料甚少的泳衣不在考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