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税总要求加快出口退税 不得留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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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06-30 09:17:00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局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给我国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全年出口持续稳定增长。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分四批下达了总额为1072亿元的出口退税指标。截至5月底,全国各级国税局实际办理出口退税57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对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国税局继续大力推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及时与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沟通有关情况,共同努力克服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生产企业及时申报“免、抵、退”税,各级国税局要切实加快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核、审批速度,以帮助生产企业减少资金占用。
通知指出,要用足用好现有出口退税指标,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先办理重点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及时把退税资金退付给出口企业,不得留滞不或待时而退。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局采取多种形式,为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环境。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分四批下达了总额为1072亿元的出口退税指标。截至5月底,全国各级国税局实际办理出口退税57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对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国税局继续大力推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及时与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沟通有关情况,共同努力克服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生产企业及时申报“免、抵、退”税,各级国税局要切实加快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核、审批速度,以帮助生产企业减少资金占用。
通知指出,要用足用好现有出口退税指标,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先办理重点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及时把退税资金退付给出口企业,不得留滞不或待时而退。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局采取多种形式,为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环境。